《经济学与法律》一书客观阐述了法律经济学领域各种学术思想的主要观点。本书不试图支持或反对某种任何特定的思想观点:相反,只是想综述每种学术思想所试图表达的内容。本书对法律经济学运动中互为竞争又相互补充的芝加哥学派、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和新制度法律经济学、耶鲁学派、现代市民共和主义和批判主义法学分别进行了介绍。 一本法律经济学内不同学术思想的精要介绍。对研究人员、学者、学生了解法律经济学的脉络有很大帮助。
从前述法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在现代法经济学肇始之前就已经有大量研究触及了法律和经济的关系,甚至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法律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但是因为在方法上没有突破,使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是“两张皮”,没有深入。科斯以及其他早期法经济学家(如贝克尔)的贡献就在于给出了进行法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路径。尤其是科斯消除了学者们对法律经济影响力的质疑,给出了对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的工具——交易成本分析方法。之后,现代法经济学迅速兴起。 导论后的第二章,在介绍分析范式这个基本概念后,首先阐述了科斯是如何开启法经济学大门的,说明了科斯在理论和方法两个方面建立了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桥梁。然后重点阐述了作为经济学方法论基础的理性选择理论是如何被扩大使用范围,应用于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随后说明在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极大地改变了贸易、投资等国际经济活动的全球图景,暴露了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缺失和“治理赤字”。《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重塑和二十国集团》研究的是在此背景下二十国集团的演进、作用和走向。二十国集团运作伊始,就基于全球治理的效率考量。但是,松散性和非正式性决定了二十国集团的内在矛盾和作为正在形成中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核心的不确定性。本书针对这种不确定性展开,以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关系交叉为视角,重点研究二十国集团的内部博弈和演进方向,特别是在未来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定位和功能。
《基本权利与私法(第二版)》为解释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模式,并在现行中国宪法制度下,为宪法适用于民事裁判提供一项操作指引,由此激活宪法、扩充民法法源,期备至周全保障民事权利。
近年来,外发生了一系列互联网企业实施的垄断案件,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但受交叉网络外部性、消费者锁定效应、双边市场等互联网经济特征的影响,实务部门在依据《反垄断法》处理这些案件时,遭遇许多困境,案件的处理结果容易引起争议。鉴于此,《互联网经济对反垄断法的挑战及对策》运用反垄断法学、网络经济学、信息技术学等学科知识,在厘清互联网行业竞争与垄断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经济的特殊性,通过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理论成果与实务经验,对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垄断行为违法性的判定思路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对一些传统的反垄断法理论予以创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建议。
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这是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典型特征。随着改革推进,“农户”的涵义越来越不确定,“农民户”“农业户”“农村户”发生了分离。从规范法学角度看,从顶层制度设计看,应当将农户主体变革为农民个体,重塑国家、集体和农民的法律关系。从法政治学角度看,从渐进式制度变迁看,应当逐步固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成员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户的成员,逐步允许农户成员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中国近代警察法规编年史》涵盖警察法规出台的时间、机构及其中涉及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时间跨度包括晚清至新中国成立前,既是一部中国近代警察法规编年史,也能反映中国近代史中各个政权警政的创建和发展,侧面抒写中国近代警察半个世纪的发展史,为学习和研究者开启一扇了解中国近代警察史、理解中国警察的新窗口。
无论你的课程叫什么名字——商业组织法、商业社团法或公司法,等等——本书都会对你有帮助。本书提供了所有商业组织形式的背景知识,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另外
本书将城管执法领域中的诸要素按照“事权-主体-效能-行为”的顺序划分为“事权界定、主体构设、部门协作、数字城管、考核指标、市民评价、能效场域、柔性执法、协商机制”九个模块,在分别对其现行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其已有实践范例进行考察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制度建议和实践对策,以期构建一套周延、详细乃至于“全方位”的规范体系和行为标准,从而为城市管理的法治化进程、良性执法的多元化保障提供参照和借鉴。
本书收录的文章主要围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治构建展开研究,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 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是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保护地。青藏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关系着我国西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收录文章主要通过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问题的调研,深入了解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建设现状、 公园建设情况、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梳理青藏高原法治建设中亟需规制和保障的问题,并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寻求既能有效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又能健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法制体系的法治路径,为今后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相关立法提供基本思路和方法,为提高青藏高原地区生态建设做出重要的制度和立法保障,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