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本书立足于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本书中,作者在对正当防卫的沿革、概念和性质加以叙述与揭示的基础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进行了论述,尤其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作了分析,为司法机关正确地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1997年刑法修订中,对1979年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作了重要修订,增加了关于无过当之防卫的规定,在本书第二版中,除对本书正文中的有关内容根据1997年刑法作了适当的修改以外,作者还专门写了“正当防卫的制度变迁: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以个案为线索的分析”一文,作为本书的代跋,以便读者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变迁。
《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指南》围绕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21种涉林刑事案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对各种涉林犯罪问题做出较为全面的介绍和阐述,供大家参考使用。适应新形势下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需要,提升森林公安等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和办案能力。
本书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最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纺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文物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由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社会是由人们有秩序的交往构成的规范性世界,只有当规范支配着人们的交往时,也就是说,只有当规范成为人们行动的标准性解释模式时,社会才是真实的,社会这一形态就意味着规范联系,正是规范使人和社会变得可以把握,可以理解。犯罪的本质不是法益侵害,而是规范否认。刑法的机能不是保障法益,而是保障规范的有效性。刑罚的机能不是保障犯罪人在将来不再犯罪,而是证实人们对规范有效性的依赖是正确的,错误的是犯罪人。刑法用刑罚否定犯罪,促成人们对规范的承认和忠诚。
熊元翰编著的《刑法总则》作者运用历史的、比较的研究方法,详细讨论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问题,语言简洁明了,资料翔实充分,较为全面地讲述了刑法总则中的具体内容,使我们今天在研读这本书的时候,仍然能够较为清晰地把握刑法总则的体系脉络。盖取源于西学之故,书中的许多观点不仅在当时具有相当的超前性,乃至于今日看来仍然具有前瞻性,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如死刑之存废问题的讨论等)。这不得不令人敬佩先贤之眼界与智慧。《刑法总则》内容详细得当,理论分析细致透彻。在刑法体系、基本原则、刑罚制度等方面,均表现出现代化的特点。后世刑法总则教材一直采用这种体系结构。特别是为帮助研习者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作者特引用了大量的实例,是为本书独特之处,虽历经百年,仍然未显陈旧,且具有很强的说服
《城市反恐怖行动概论》分析了城市恐怖主义的发展趋势及其危害,重点研究了现代条件下城市反恐怖行动的基本方针原则和领导指挥体制、法规制度体系、基本骨干力量建设等基础性建设工作,详细论述了反劫持交通工具、反恐怖爆炸、反恐怖暗杀、防范处置核生化物质恐怖袭击、解救人质等五种城市反恐怖行动基本样式的特点、内容、案例及战术运用的基本方法。对城市管理者和反恐怖部门更好地了解、掌握城市反恐怖斗争的基本理论,应对重大恐怖犯罪行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