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条例如何解决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谁是事故报告的主体?各主体应该依照怎样的程序报告? 报告事故时,死亡人数应怎样计算? 报告事故时,由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是否计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发生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抢救、迟报、漏报或在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本书由人民法院的学者型法官王林清博士撰写。作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四)的起草制定人和相关司法政策文件的撰稿人,作者经过多年积累,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对劳动纠纷司法实务中的前沿和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全部收录书中,在“作者观点”栏目对每个问题的“实务争点”进行了剖析,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操作思路,并附以“同类问题”,全面扩展知识覆盖面。 本书前两版均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好评,第三版中,作者又搜集整理了大量劳动纠纷领域的新问题,并对前两版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再次集结成册、修订出版,以飨读者。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