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本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与时俱进,紧扣当前仲裁实务进行编写,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完整性、新颖性、通俗性等特点。本书既可作仲裁知识读物,也可作高等院校仲裁法学教材。
目前国内有关仲裁实际运行情况所作的全面的实证研究。本书探讨的是我国国家与申汇关系调整背景下的仲裁机构转型问题,并借此分析1994年仲裁法实施以来的仲裁领域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和实践得失。 本书中作者对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及其原因并没有从规范或“应然”的角度简单地加以批评否定就了事,而是基于“同情的理解”视角,从条件制约及利益博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手资料和这样的深度解读为基础,本书一方面从理论上指出了行政化对于仲裁制度不可能具有可持续的相互兼容性,另一方面也给我国众多仲裁机构可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某种蕴涵着包容性或多样性的阐释框架。这种既秉持作者价值取向和原理的首尾一贯性,又不流于简单化或“结论先行”式评价的研究态度弥足珍贵。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的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在总结已在我社出版的《仲裁案例选编 辑》成功经验的的基础上,广州仲裁委员会从这些新类型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仲裁案例选编 第二辑》。第二辑汇编近60件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实践中比较新的18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
本书涵盖了国内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的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在总结已在我社出版的《仲裁案例选编 辑》成功经验的的基础上,广州仲裁委员会从这些新类型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仲裁案例选编 第二辑》。第二辑汇编近60件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实践中比较新的18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本书涵盖了国内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北京仲裁(第85辑2013年第3辑)》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分为“特载”、“专论”、““比较研究”、等专题,其中包括《2012年度中文期刊仲裁研究文献综述》、《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的共识?——2012年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之民事裁定的实证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隋况分析及审判理念探讨》、《论我国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对一裁终局的影响》等文章。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分为五部分:部分仲裁和仲裁法概述、第二部分仲裁协议、第三部分仲裁程序、第四部分仲裁司法监督、第五部分涉外仲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在内容上力求做到性、规范性,在体例上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力争使此书成为仲裁法研习者的良师益友。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分为五部分:部分仲裁和仲裁法概述、第二部分仲裁协议、第三部分仲裁程序、第四部分仲裁司法监督、第五部分涉外仲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律人才培养全真案例教程系列丛书:仲裁法案例研究》在内容上力求做到性、规范性,在体例上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力争使此书成为仲裁法研习者的良师益友。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本书涵盖了国内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长久以来,很多人一提及“实验”即联想到烧瓶和试管,以及那些身穿白大褂的人士,而很少有人会觉得“实验”还能整出个“教程”,而且居然还是个法学类的“实验教程”。难道法学还有实验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的一项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的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在总结已在我社出版的《仲裁案例选编 辑》成功经验的的基础上,广州仲裁委员会从这些新类型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仲裁案例选编 第二辑》。第二辑汇编近60件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实践中比较新的18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
长久以来,很多人一提及“实验”即联想到烧瓶和试管,以及那些身穿白大褂的人士,而很少有人会觉得“实验”还能整出个“教程”,而且居然还是个法学类的“实验教程”。难道法学还有实验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