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特载”“专论”“比较研究”三个专题。这些论文的研究题材主要围绕2021年商事仲裁中文文献综述、2021年关于中国仲裁和争议解决的英文文献综述、国际仲裁早期驳回程序研究、《仲裁法》修改背景下仲裁员披露义务制度研究等,从程序及实体多维度就仲裁行业前沿热点进行了富有探索性的研究。
本书试图将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仲裁机构的行政化、仲裁协会的建立、仲裁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理顺这些问题纳入到“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个系统中来,提出了“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一概念,利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深入地解读我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现状并探寻未来中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转型的走向。在明确仲裁机构应为“从事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这一法律地位后,就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的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系统地对仲裁机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内部治理进行深入的、立体的挖掘和分析,理顺行政机关、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仲裁机构内部的关系,以期比较系统地探讨诸多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相关的问题。
本书是作者上一部《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的延续和深入,着笔于开庭审理以及裁决书的作出和执行。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本书之体例结构不同于传统的仲裁法教材,作者在介绍和分析规则的同时,更多的是察微见著于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探究简单明了的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理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体现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