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证据法初步形成之后,我们有责任从中国的证据立法经验中发现规律,提出抽象的理论命题,以推动证据法学理论的发展。而对于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制度和实践,我们即便提出理论批评,也不是站在西方证据理论的立场上来进行评头论足,而是对这些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否成立以及能否达到实施效果,作出中肯的评价。
本书首次以学科独立为目标,提出了证据法学应当与自然科学和法学其他学科分野的观点,使证据法学能够走出自然科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阴影,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上述立场,本书以手资料为依据,首次对英美证据规则及其背后的哲学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深刻的剖析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基础上,本书表达了对中国有关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移植的关心。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相对应,在英美法中主要称为人证,包括当事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种类,言词证据具有易变性、动态性和直接性的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宁要深刻的片面,不要肤浅的全面,《言词证据研究》的写作不追求面面俱到,在对言词证据的一般特性探讨之后,重点针对司法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了言词证据的调查程序,同时从心理学、社会学和逻辑学多个视角对言词证据予以解读,指出言词证据研究的发展趋势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刑事证据卷》针对当前审判中最热点和疑难的问题,采用实证方法提出了解决思路,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佳作。既适合作为全国法官培训学习及工作用书,也可为广大研究人员、律师及当事人了解法官如何办案、法学理论如何运用到审判实践提供最直接的实证材料。
刑事诉讼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主要目的。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才能正确,欲求事实明确,则有赖于证明。为证明事实,则需证据。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采用证据,以及如何应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都应当遵循的规则,其中有些规则已经上升为刑事证据规则,但绝大部分规则都离不开人类思维的一般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系统地讨论这些规则无疑会提出一系列纷繁复杂、令人生畏的哲学问题。这也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为了避开一些智力雷区,我们选择了一些相对微观、相对具体的刑事证据问题作为本书的论题。知识有时需要收缩,才能开花结果。否则知识愈多,包袱愈重,忧虑愈深,终归沉寂。为求局部的突破,必须泯灭追求系统的冲动。学海无涯,生也有涯。有限的生命仅能做有限的耕耘。但愿本书对刑事证据法专题的局部性研究,能够
本书是当代世界警务理论与侦查实务精要译丛之一,原著为《CyberForensics:FromDatatoDigitalEvidence》,作者为AlbertJ.Marcella、FredericGuillossou。本书主要主要介绍了在综合网络取证调查中,如何使用特定的知识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识别、访问,并加以分析。书稿解释了数据的起源和发展、寻址的概念与数据存储、引导记录、分区、卷和文件系统等相关概念,及在网络取证过程中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如何认定数字证据等内容。全书共分为十三章。
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大部分是青年学者和专家,是我国司法警官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力量,更是我们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固然会有研究的盲点和失误,但其朝气蓬勃的气势令人振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学风扎实、厚德明理的青年学者必将在期待中前行,在锻炼中提高。从而担负起培养司法警官高素质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世纪重任。与此同时,大批具有示范性和适应司法警官人才培养的教材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警官教育质量的提高。 我受各位青年学者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委托为这套教材作序.期望这套教材在组织者、编写者、出版者的共同努力下,能成为奉献给新世纪司法警官教育的精品教材。司法警官院校的 教育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
逻辑与经验是司法证明中的两个基本问题,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也是司法证明中的两条基本法则。逻辑本身是逻辑化过程和逻辑结果(法则、规则)的统一,逻辑分别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为司法证明中的基本问题、具体证明制度和技术提供了逻辑合理性依据以及用于具体解析的逻辑方法。经验同样意味着经验获得过程和这一过程结果(知识形态经验)的统一。经验法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绝不是僵死的,它和法官对案件事实认知的当下经验紧密结合,二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的调适和平衡关系。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潜藏于自由心证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背后,潜藏于自由裁量过程之中,潜藏于司法推定技术之中,构成了对这些司法证明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与技术的基础支持和限定,为司法证明的过程和结果提供了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双重支持。
本书是为高等学院系学生编写的,但是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公安保卫工作、仲裁工作、律师工作、公证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海关、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亦可作为学习参考之用。 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不仅案件当事人应该加强证据意识,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也应该加强证据意识,应该在办案过程中重视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重视证据调查工作。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无论在总体课程设置还是在具体课程安排上都存在着“重知识轻技能”和“重理论轻实务”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