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这些关于刑事证据的新规定,形成了理解刑事证据的新基础。修改刑事诉讼法之前的证据法教义,应当注入新的元素,根据新的规定而重新进行逻辑构建,形的学术动力,实现证据法的教义变革。例如,2012年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概念和证据种类的重新界定,无疑是理解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证明标准等规则的逻辑起点。为此,需要对现有的规定进行文本解释。这种朴素的文本解释,是阐释证据法教义,促进落实相关规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发现现有规定之不足,以求未来改进的创新性工作。我们围绕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及证据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若干成果,现结集出版,以共享我们的思考与主张。
传统证据学的研究对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证据,主要研究证据的概念、属性以及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证据各自的特点等;二是证据的运用,主要研究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以及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等。由此建构的证据学理论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将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基本等同于办案人员主观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因此主要涉及认识的问题,证据怎么样去伪存真,认识怎么样由浅入深,最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怎么样正确反映客观实际。 现代刑事诉讼,审判是关键阶段,在此阶段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要得到最终确定,法庭要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否处以刑罚的问题作出终局的、的裁决。现代刑事审判,采取证据裁判原则,即发案件争议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问题研究》是对作为近年来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热门讨论的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讨论。本书的写作基础是对全国多个省市的走访、调研,在大量的实证调研基础上,本书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情况以及外非法证据排除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的较为集中的研究介绍,同时指出我国目前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本书的出版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1世纪,我国的高等教育迎来了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国加入WTO,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0年以来,我院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出台,结构的调整,教学计划的全面修订,以及新一轮课程建设工作的启动,都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乃至整体办学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院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由教材委员会编审
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学的需要,根据财经类法学专业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作者郭华特编写了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色——《证据法学》。全书分为四编,共十九章,主要内容包括:证据论、证明论、程序论等。本在写作过程中考虑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充分体现证据法学的应用性特征,并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努力做到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法学的新观点和新理念。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本丛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大学法学院广泛采用的主流课程学习用书,是快捷了解美国法律的读本。作者史蒂文·L·伊曼纽尔是哈佛法学院的法学博士。 本丛书的主要特点包括: 内容精练,语言深入浅出,独具特色; 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概要部分提纲契领,浓缩精华; 每章精心设计了简答题供自我检测; 综合分析了众多考题,归纳出考试的要点和难点; 直观的图表清晰地诠释法律问题。 本书《证据法》围绕《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从证据的基本概念入手,讲解了询问证人的方法和技巧,着重阐述了美国证据法上的传闻证据规则的定义、风险、范围及其例外,介绍了证据开示制度中的保密特权,以及物证、专家意见、鉴定结论等证据形式,有助于我国读者系统了解美国证据法的基本规则,对于我国证据制度的
证据法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证据规则是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证据法理论研究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坚持证据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实践形态的证据法,走实践证据法的研究路径。本书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官运用证据情况进行观察,对那些影响中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法官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探求证据法求真、求善和求是的价值功能及其理论基础。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卜-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刑事证据潜规则与显规则相对应,是影响我国当前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具有隐蔽性、约束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等证据种类的运用存在诸多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品性和倾向性证据排除规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等刑事规则也产生了异化。刑事证据潜规则的产生存在制度内的原因和制度外的因素,应当在多方面予以克服和改进。《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对此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研究。 《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的主编房保国君是证据法学领域内实力派的青年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