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事诉讼法原来是以德国法为蓝本制定的,因而其系属于大陆法系,但在战后日本法却深受美国法理论的影响。可以说,这虽给沉寂已久的日本民事诉讼法学带来了一缕新风,以致学者们也对这种理论抱有极大的兴趣,但结果上造成了实务与学说背离。本书的立场是,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属于大陆法系,其理论的本质方面必须是规范出发型,因而现为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界多数说的纠纷解决说是错误的,而且所谓的新诉讼物理论也是不正确的。作为大学教学用教材,其中的内容当然是专门针对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的阐释。
世界民事诉讼标的理论走过了一个从旧实体法学说到诉讼法学说,再到新实体学说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尽管这三个阶段的学说都不,便实体法学说是诉讼标的理论的必然归属。 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建立必须考虑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官的素质,必须考虑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诉讼目的以及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相适应。作为中国大陆本系统研究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专著,作者并没有试图终结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争论,也没有试图建立一种最后的、的理论体系,只是在对各国现存的诉讼标的理论进行比较分析以后选择了一种适合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可能其理论本身不是的、的,对许多问题的解释或许也不是最的、最能自圆其说的,但作者对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和得出的结论,独具匠心的设计是最能与我国民
本书即是前述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刑事诉讼法学家夏勤所著。 本书在写作上有如下特点: ,注释性的写作方法。本书作者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的编撰顺序,逐条排列、解释。一般每个法条之后,先就条文的术语进行解释;再自问自答,就容易混淆的问题作出解释;最后还有“本条备考”,主要说明该条文所应当参考的法院历年所作的相应判例。而此各写作方式主要是仿照德国法学家李斯特所著的《刑法问题集》,在尚属。著者认为,此种研究方式在中国有极大益处。 第二,问题来源的广泛性。作者在例言中曾作出说明,本书所列问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作者在多年任法官期间办理刑事案件时所发生的;(2)作者在各大学任教授时学生所提出的问题;(3)作者自行研究而发现的。面对问题的回答,则是作者根据学理及立法本意,并参照外国判例等
该书融理论探过与实务辨析于一体,从刑事辩护制度中的基本范畴入手,在大量搜集掌握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以及广泛参考借鉴外国有关立法和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诉讼价值、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责任、辩护人介入侦查程序的意义、起诉便宜主义与保障辩护权的关系、审判方式改革对辩护职能的影响以及简易、速决程序和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中如何保障辩护权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这种比较研究对于探索世界各国刑事辩护制度发展的内在规律,解决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刑事辩护制度走向成熟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书结构严谨,资料翔实、新颖,论证充分,分析透彻,展示了作者的学术敏感力和资料能力。书中论及的许
预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审判前程序。该程序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较为完善的预审程序,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预审程序却呈现出“整体缺失”的状态。随着刑事司法改革不断深入,预审程序的整体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刑事审判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有效运作的“瓶颈”,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效应。我国应当抓住刑事诉讼法即将进行再修正的契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展开对预审程序的研究,从而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正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审程序。故此,本书对刑事预审程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资有益于立法及实践。全书共分为六章。
本书是《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的姊妹篇,是作者带领的科研团队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中国刑事程序运行状况进一步研究与分析的新成果。前一本书出版以来,在学界引起一些反响,也得到同仁朋友的首肯,鼓励作者继续展开实证研究。受此鼓舞,加之自己对实证研究方法在开拓刑事诉讼理论研究方面的创新性价值的认同,遂组织团队继续研究。本书的研究以上次调研所获得的数据及其他材料为主要资料,经进一步分析、论证而成。与前一本书的系统性特点相比,本书主要着力于对审前程序的专门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