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的研究特点在于用一个全新的视角,将商事仲裁置于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系中,通过以其成长所需的资源和制度的支撑作为基础,对商事仲裁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及其内部关系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研究》从商事仲裁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及其与政治国家之间互动的关系入手,对商事仲裁的性质之间和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对商事仲裁监督与制约机制在制度和内容设置上的影响和要求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以多种层次的监督与制约主体共存并彼此互动为背景,以监督与制约的时间为主线,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仲裁协会以及法院对商事仲裁的监督与制约的具体制度内容、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对其完善进行了理性的思考。
《条约冲突基础问题研究》从探讨条约冲突的基本问题入手,分别讨论了条约冲突的一系列解决方法,主要包括冲突条款方法、后法优先原则、特别法优先原则、条约解释方法、国际合作方法、国际条约效力等级分析方法等等,并着力于构建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则体系,为深入研究条约冲突问题提供了一个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
这是一本从法理学角度研究权力的专著。作者用规范学的方法对权力的哲理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作者提出了权力的规范性定义:在对权力要素的规范分析中创立了权力主体、权力对象、权力行为人的三元分析框架:在全球背景下论证了主体际主权的新概念;在对权力进行结构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权力结构模式,论证了权力的网状结构与宪政的内在关联;从动态的角度研究了权力的发生学问题、权力的来源、权力所有制、权力的作用、权力行使的正当程序、权力阻力与消解、权力评价标准、权力滥用、权力的合理化等问题;提出并论证了法治社会与司法独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在关联,特别是提出并论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本书是综合运用现代法学、哲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对私法与市场经济及现代法制的制度关系问题进行系统论述的专著。全书共分十九章,作者以对人的基本分析开篇,层层递进,最后着墨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定位,试图通过对私法价值的分析,探讨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实现人的权利与人的价值,进而为我国顺利完成以市场化、法冶化为导向与基本内容的社会体制改革献言进策。本书内容广博、立基现实,处处体现了作者以数十年所学回报社会的激情和作者对我国社会现代化转型所引发的当下问题和现实情境的反思,是对私法相关问题进行解读的全新读本。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文对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本书分为五章,约计25万字。章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民商事争议法律适用的联系;三是国际及其财产司法管辖免权的理论与实践。第二章为国际民事诉讼以管辖权之确定——直接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论述,首先涉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行使的基础,一般而言,包括国籍、住所或居所,物之所在地、法律行为地等传统依据,同时也发展了当事人协商,限度地接触等现代依据,然后选择若干能够代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点的国家,分别介绍了这些国家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依据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第个层面是从当代四个较在影响力的国际条约入手展开的,这些条约在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等管辖权依据的确定方面虽不尽完善,
本书分为五章,约计25万字。章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民商事争议法律适用的联系;三是国际及其财产司法管辖免权的理论与实践。第二章为国际民事诉讼以管辖权之确定——直接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论述,首先涉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行使的基础,一般而言,包括国籍、住所或居所,物之所在地、法律行为地等传统依据,同时也发展了当事人协商,限度地接触等现代依据,然后选择若干能够代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点的国家,分别介绍了这些国家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依据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第个层面是从当代四个较在影响力的国际条约入手展开的,这些条约在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等管辖权依据的确定方面虽不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