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西方法学名著博采众长,内容丰富,派别林立,风格各异。本书以精辟简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柏拉图、卢梭、康德、哈特等近40位大家的名著,精彩纷呈,窥一斑而知全豹,借此可理清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 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
为了帮助读者加深对西方法学名著的了解,我们编写了这本介绍与评述性质的《西方法学名著精萃》。与其他一些同类著作相比,本书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色: ,着意经典。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到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本书所收,是在西方历史上久负盛名的法学经典之作。 第二,寻求新作。本书收录的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我妻荣的《论债法在当代法中的地位》等,都是中国学术界近几年刚引入的世界法学名著,析拉图的《法律篇》则是本书统稿前一个星期才翻译出版的著作。 第三,广收原著。为了让读者了解更多的世界法学名著,我们努力搜寻、介绍和评述了若干种尚无译本的作品。
本书基本结构包括四部分:一是当代世界法制概述,概括介绍当代世界法制的内涵、现装及发展趋势;二是当代世界法制的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三是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包括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四是当代世界主要法律评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此结构设计试图使读者以更广的视野,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当代世界法制。本书共十三章,每章内容力求客观准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借鉴作用,有较丰富的知识含量。本书的结构设计具有原创性,各章内容参考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论著与教材。
电子商务法,是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一个全新的商事法律领域。全球电子商务立法是大势所趋,我国也概莫能外地。本书的组编就是在2000年春我国“人大”代表纷纷提出电子商务立法议案的促动下进行的。无论是法学研究、立法或执法,都需要“他山之石”作为借鉴。本书名为《外国电子商务法》其实并非全是外国的东西,有些是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的,还有一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外国法律制度史是整个法学知识体系中最为基础的学科之一。其内容涉及国外主要国家各个历史时期法律文化发展演进的事件、制度、规范、原则和实际运作状态。在人类历史上,外国法制的演进和发展,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借鉴。因此,我国许多高等院校本科法学教育,都把外国法制史列入必修课程。鉴于外国法制史课程本身的基础性和知识体系,如果现代法学教育不将其纳入法学本科必修范畴,就根本谈不上完全的本科法学教育。 为适应本科法学教育的需要,我们组织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外国法制史专业教师编写了这部教材。本教材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总结作者多年教学经验,吸收外学术成果,具有的创新性。
西方法学名著博采众长,内容丰富,派别林立,风格各异。本书以精辟简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柏拉图、卢梭、康德、哈特等近40位大家的名著,精彩纷呈,窥一斑而知全豹,借此可理清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 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内容简介为: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英美契约法论》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英美契约法论》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
本书是目前国内各大法学院该课程最主流、的教材。此次第五版的修订进一步适应读者和教学规律的需要。内容上,本次修订进行重大完善并参考吸收了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保留了以往诸种统编教材的优点,力图克服原有教材内容庞杂的不足,集各撰稿人十余年之教学经验,设计全新体例——古代法与中世纪法按照法系,近代以后法按照国家-从汉穆拉比法典一直讲到欧盟法,线索一目了然,叙述清晰有序。形式上,本书大胆创新,增配大量插图,既开阔学生视野,又加强教学效果,增强了本书的阅读乐趣。
本书是目前国内各大法学院该课程最主流、的教材。此次第五版的修订进一步适应读者和教学规律的需要。内容上,本次修订进行重大完善并参考吸收了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保留了以往诸种统编教材的优点,力图克服原有教材内容庞杂的不足,集各撰稿人十余年之教学经验,设计全新体例——古代法与中世纪法按照法系,近代以后法按照国家-从汉穆拉比法典一直讲到欧盟法,线索一目了然,叙述清晰有序。形式上,本书大胆创新,增配大量插图,既开阔学生视野,又加强教学效果,增强了本书的阅读乐趣。
本书基本结构包括四部分:一是当代世界法制概述,概括介绍当代世界法制的内涵、现装及发展趋势;二是当代世界法制的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三是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包括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四是当代世界主要法律评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此结构设计试图使读者以更广的视野,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当代世界法制。本书共十三章,每章内容力求客观准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借鉴作用,有较丰富的知识含量。本书的结构设计具有原创性,各章内容参考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论著与教材。
《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内容简介为: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英美契约法论》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英美契约法论》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
《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内容简介为: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英美契约法论》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英美契约法论》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
《英美契约法论(第4版)》内容简介为: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英美契约法论》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英美契约法论》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