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法治之论》、《奥斯丁的法律哲学理论》、《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等文章。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代表着对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的首次系统研究。基于发展和规范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的需要,本书集中回答下列问题: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规定如何,该制度是怎样逐步形成完善的,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有何影响和借鉴作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我国现状的重点剖析,探索我国法律规范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基本进路。本书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实证研究、语境研究等方法。经过细致讨论,本书说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是相当完善的,以联邦证券法为主,配合各州相关规范;其本源是1993年《证券法》发行注册制下规定的“豁免交易”,骨干包括该法第4(2)条、SEC颁布之D条例、规则144、规则144A以及法院若干重要判例(如RalstonPurina案、Doran案),枝节则触及包括《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全国证券市场促进法》等
《十九世纪德国民法科学与立法》是当代德国民法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之一,属于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背景系列。我国法制属于大陆法系,德国民法对我国法制和法学的发展起着较大的影响,现今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的不少思路仍然和德国法相关联。本书从十九世纪德国民法的产生进行阐述,详细分析了当时德国历史法学派和学说汇纂学派的历史影响。在第五章分析了《德国民法典》的一些特点,并且在后记中阐述了对物权合同的有关问题。
《外国民商法精要》是我国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撰写的一本非常重要的民商法学著作。該书初版发行以来,深受读者欢迎。先生在书中精练、准确、系统、深入地阐述与讲解了大陆法系民法与商法的基本理念、精神、原则、规则、制度及其发展趋势。作为受教于先生二十多年的弟子,我曾多次通读該书,并从中深受教益。我认为,該书不仅对于初学民法者极具裨益,也是民法研究工作者与实务界人士的重要参考书籍。我衷心地向广大读者本书,希望读者能够从中受益,也期望读者在阅读本书后能够对我国一代民法大师谢怀栻先生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风范与高尚的人格精神有更多的了解!
对于死刑这样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从未在一本书上进行过如此有力度的针尖对麦芒的论辩。在此,著名的保守派欧内斯特·范·登·哈格与受人敬重的自由主义者约翰·P.康拉德,以两人的智识,语词的机锋和论证的力度,以及用亚瑟。金堡的话来说,“以学识,斯文的表达,以及学术的激情”,对死刑所固有的全部问题进行了一场论辩。两位论辩者素以其严谨的学识以及截然不同却同样有说服力的文风而声名遐迩。欧内斯特·范·登·哈格是TheJewishMystique和PunishingCriminals等著作的作者。约翰·P·康拉德的著作包括JusticeandConsequences和inearofEachOther.他们的论辩将引起读者对于赞成或反对死刑的激烈的全新的看法。除了本书话题的契合时机以外,见证两个伟大的头脑之间极具创造力的交锋所带给人的真正的启迪,则是本书价值之所在。
“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于2005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成立。它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研究外国家庭法的学术机构,现任主任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苇教授。本“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联合校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妇联和司法实际部门的人员,着力研究中外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及妇女儿童领域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务问题,通过外国家庭法与继承法丛书系列丛书的出版,推出一批学术研究成果,为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完善及妇女理论等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为立法机关修改婚姻家庭继承法和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并且为司法实际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期实现学术研究与立法、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中外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
《解析欧盟与中国个人数据保护》共分为两篇: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和中国个人数据保护。主要介绍了欧洲数据保护的立法发展演化,并详细解析欧盟实施的GDPR的原则与主要内容;同时也介绍了中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历史与现状,并归纳提供了现行所有有效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