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本书采取的是一种结构分析方法。与把政治发展看成偶然性的产物或是特殊人物精心设计的产物或是一些不同寻常事件的产物不同,我想尽力表明,在实际发生的事情中,多数(当然不是全部)都是更宽泛的权力、财富、阶级、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组织制度、经济、社会自身构造的产物。遗憾的是,有些人相信,这种分析方法会使我们将政治阴谋当做想象的事物,而且会使人们有意识地改变不平等现状的努力变得无足轻重。他们在这方面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认为,可以把我们所有人划人两大阵营,一边是“结构现实主义”,一边是“阴谋主义”。在本书中,我把后者(多数人都将其看做是身居高位的人秘密、有意识地达成的东西)看成结构规则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一种复杂的社会秩序,能够脱离有意识的人类能动性而存在。统治成员必须有意识地努力去
源远流长的西方法学,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颗璀璨明珠,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涌现的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正是这种文明的生动体现。《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丛书在国内第一次全景式展现西方各法学思潮与流派的主张、源流与发展,为人们了解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提供了全新的读本。《分析法学》是其中的一册,重要向您阐述分析法学这门学科的构成体系、发展历程及其代表人物。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的分析法学,是19世纪西方最有影响力的法学流派之一。分析法学强调法学研究的对象为实在法,即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或者法律制度的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形成法律的一般概念、原理和体
本书标题很醒目,是法学西方宪政史的统揽。其编排很有历史连贯性,可以对西方宪政思想的发展有一通透性的了解与把握。从古希腊柏拉图出发,跨越古罗马、中世纪、十七至二十世纪,从富有代表性的各大思想者的宪政思想脉络中还原社会发展的认识轨迹,是难得的一部社会宪政发展史。作者年轻有为,只有33岁,而四十万字的巨大工程,却无情地耗去了他的精力,吞噬了他年轻的生命,使人叹惊。然尔,宝贵不在其生命的长短,更重于其创造出的成果。黄基泉,一个在价值上获得丰收的人。
爱德华兹先生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本书选录的裁判文书时是作者在上诉法院任职期间制作的。每一个案件都涉及到审查由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初审法院)或由国会设置来执行调整特殊主体或企业的法律的行政机构所作出的裁决。所发表的这些案件样式都有案件,标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作出裁决的法院的名称、辩论日期及做出裁决的日期;在之后,按照在案件中所代理的当事人顺序列明代理律师名单;在裁决书的,写明上诉审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的姓名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法官姓名。这些案例只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所审各种类型案件全豹之一斑,仅仅描绘了法官们裁判案件和制作法律意见书活动的一个剪影。在每个案例之前都有一个案情简介或概要,高度概括了提交于法庭的事实和争议
本书是国际比较法学界享有盛誉的一本专著,是为数不多专门以司法制度为比较对象的作品,在中文世界已有的关于司法制度的译著中,本书是对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司法制度的分析和介绍最详细的作品,也是最全面、最深刻和最的作品之一。从作者写作本书的初衷以及本书的内在逻辑理路来看,本书更是一本研究和介绍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机构之规范性构造和现实运作情况的专著性教材。本书运用了法学、政治科学、法哲学、政治哲学和法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视角,既详细地介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整体构造及其在美国整体的宪政结构中所占据的地位,同时也用丰富的资料令人信服地带领我们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司法制度在实践中运作的一些重要细节和各种实际效果。对一些具有美国特色的制度,例如陪审团制度、法官选任制度以及联邦法院大法官的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