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已于2006年7月7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移民条例精神,避免对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组织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起草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和部分从事移民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 本书对条例中条文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概念和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并针对条文实际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提示。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是从事水库移民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移民学习、贯彻、实施移民条例的重要参考书。
随着经济发展及科学技术进步,我现代社会结构,已由单纯及罕有事故或灾害发生之农业社会,进入复杂而具有各种危险存在之工业社会。在事故、灾害等危险日增之现代,关于救济被害人之损害赔偿,亦发生种种问题。 本书有鉴于此,乃广泛搜集并介绍中外立法、学说及判例,就现代各种损害赔偿法,予以深入研究、详加解释,透过本书,读者不仅可对损害赔偿法之理论有通盘的认识,且能整体的、有系统的知悉实务判解,进而融学理与法律现象于一炉。不但可供学生学习之用,同时亦为实务界人士之参考用书。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国家食品安全领域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有该法修订草案、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等立法资料,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这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有:1、确立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并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第五条)。2、增加国家促进循环经济,鼓励购买、使用可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的内容(第三条、第七条)。3、针对一些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明确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第十八条)。4、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5、完善了固体废物的进口分类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6、明确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在发生变更、终止时的污染防治责任(第三十五条)。7、加强和完善了管理危险废物的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