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基础篇,主要探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本理论问题,重点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及其软法特征进行探讨,并介绍了“服从或解释”原则及其在中国的具体适用。下篇为实务篇,主要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两大机制(制衡机制和运行机制),从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实务探讨,重点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件、“三会一层”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选择典型公司治理案例予以重点分析。
《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内容简介:中亚五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院,尽管在政治、军事、能源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已经十分深入,但在中亚五国法律制度的介绍、传播与研究方面,投入的人员和精力都十分不足。《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是中亚五国法律概论系列丛书之一,《中亚五国企业法律概论》对中亚五国的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和研究。
《公司法概论》通过对公司法,尤其是对股份公司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点尽可能言简意赅地说明,展示出公司法法律规范的整体。换言之,《公司法概论》的重点不在于对法律规范中的每个焦点问题详细展开,而是重在明晰公司法法律规范的整体基本构造(公司法基本理论)。从这种意义上说,笔者认为《公司法概论》对准备学习公司法的读者和已大致了解了公司法的读者会有所帮助。
本书以股权有效创设为切入点,通过大量真实案例,揭示了股权在公司创设期、成长期、发展期中普遍存在的误区和盲点。作者从“定分止争”的视角为创业者及其继承者们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守护股权之路,具有极强的实务指导意义。 同时每章均配有,扫描即可参与讨论或查阅相关案例。
本书立足涉外审判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对涉外商事审判中的前沿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大胆探索和有效破解,具有很大的实践指导意义,也为国际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肖金泉和董华春专著的《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途径困境与出路(转板与升级)》将重点分析在美国OTCBB市场的中国公司的困境,分析和借鉴具体案例,为这些公司指出出路,即借力并购重组,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向这些壳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成为OTCBB市场交易公司,然后,再申请融资,并在符合有关条件时实现转板升级到NASDAQ、AMEX、NYSE等美国主板市场。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最为重要的经济资源。索尼、通用、IBM、微软等国际性知名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并获得稳固的竞争优势,都是因为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将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贯彻于企业经营管理之中。更有甚者,有人甚至将知识产权优势形容为“企业竞争力的发动机”,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但是,知识产权范围的庞大与自身的容易受侵权性,加之诸多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造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面临着十分复杂的法律风险。 为此,结合企业实际,《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丛书: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以知识产权管理作为开端和线索,以各主要知识产权种类,如商标、专利、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网络领域中知识产权、数据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为基本组成部分,系统介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领
本书是中国移动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总结形成的合同审查方法和指南。涵盖了企业可能涉及的各种合同和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示范条款,是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审查时的实用指引。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2文本。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新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本书为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本书可作为商标注册人员的工具书。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我国《海商法》颁布实施已近十年。过去十年,见证了我国海运事业的飞速发展、海商立法的日益丰富、海事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在这些条件冲击下海商法研究的迅速深入。 最近海商法界最引人注目的动态之一,是修改《海商法》的呼声。《海商法》不能解决实践中的许多困惑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法律的修改与其制定一样,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我们在修改法律以前,能不能全面一点地审视已经有的《海商法》。它的主要成功与失误是什么?它的立法技术有哪些特点,其优劣如何,修订时应避免还是采纳?它有哪些内容应包括而没包括或不该包括又包括了?实践中的哪些问题真正是立法的失误引起的,哪些是理解不正确引起的?哪些规定必须修正,哪些通过适当的解释可以解决?在这些问题得到准确回答之前,任何修改都不免显得草率和鲁莽。进一步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良性运转,是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全面发展的动力性因素所在。在这一过程中,责任保险日益突显出其重要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论从何种角度观察,都构成一种意外的负担。当这种负担过于巨大,超出行为人的承受能力时,不但自身将陷入贫困窘迫境地,且因此行为而使受害者的利益难有保障。科学技术的发达在为人类活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使得因自身行为致他人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民事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化,更使得社会成员为自身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为此,人们迫切需求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措施,将所面临的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出去。而聚集、分散和消化损失构成了保险的本质特征。在责任保险制度中,投保人通过
本书系统阐述公司律师非诉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操作指引,包括企业设立辅导、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上市、产权转让、产权界定、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事务处理、公司治理、薪酬设计、私募策划、信托运用、经济纠纷处理、专项谈判、专项尽职调查、专项法律风险防控、税收筹划、解散清算等业务。本书是律师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剔除了于实务无助的纯理论分析,结合法律法规与社会实际状况,力求去伪存真;从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角度,为相关领域人士提供业务操作层面实实在在的“干货”。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良好的公司运行机制要有良好的制度保证。从制度体系安排上来讲,一个公司的健康发展,既要靠外部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也要靠其内部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整章建制,是公司很重要的管理活动。 公司管理制度建设是公司管理的必然要求。公司的目的是效益的化,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公司的管理制度。 本书收集整理了公司常用的规章管理制度,涉及基本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读者应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加以改造运用。
本书是作者将多年提供外商投资法律服务中曾使用过的各种不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文本以及在参加中外合资项目谈判中积累的具体经验,通过归纳和分类整理形成的一本适用多种不同情况和条件下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在草拟,审查,修改合资法律文件以及与外商谈判中可以利用的具有较强实务操作的工具书。
《信托财产法律问题研究》简介:信托财产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普遍适用。大陆法系国家在引进中遇到的制度障碍是不存在“双重所有权”、不存在衡平法基础。中国《信托法》没有明确规定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而只规定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的权利归受托人享有。立法模式上,不动摇委托人享有民法上所有权的情况下,符合信托本意的做法是,在符合信托目的时信托法上的所有权归于受托人、受益人享有受益权。 ????信托财产的类型从有形财产扩展到无形财产,其特征是确定性、可转让性。信托文件在信托财产范围界定上具有性。信托财产独立性会产生闭锁、破产隔离和可追及的效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其效果必须公正。信托财产公示制度是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动产、不动产及权利应按照各自特点进行公示。公示对抗主义对信托各方权利的保护更为
本书在结构体例上由四篇十章构成,着重研讨了四方面的问题。,公司权利与权力配置的理论依据。首先,对权利与权力两个基本范畴进行了法理辨析;其次,解析了公司法人格理论与公司治理诸学说关于公司权利与权力配置的各种主张。第二,公司法权形态配置。分别从公司权利与权力二元配置的视角,研究了其法权关系的本质、配置原则和方法,阐明了权利与权力分别沿着横向和纵向路径配置的制度设汁依据。第三,公司事实权力形态配置。率先提出了公司组织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无法律授权的事实权力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操纵的主张,研究了公司实际控制权与法定控制权的关系以及二者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第四,公司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机制。主张公司权力源于权利,并受权利监督,公司各权力之间互相制衡,法权形态必须制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大陆公司进行了相当大规模的修改,修改幅度之大可谓贴近于实质立法。同时,台湾的“公司法”之修正也于2005年6月22日颁布,可谓系2001年台湾“公司法”大幅修正之延续。适逢两岸公司法皆进行重要修正,为此,本期主题研讨特邀请大陆学者从宏观的角度全面评析此次公司法修正的走向与内涵,并从立法规划的角度,侧面剖析公司法修法应用的思维。台湾学者则从股权结构的角度探究其与公司治理之互动关系,以及以台湾“公司法”中技术作价的议题,评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脉络,此皆具研究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