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广义海商法,其法律属性目前有较大争议;对于狭义海商法,认识比较统一。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海商法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则被认为是商法,或者是商法的特别法。 本书的特点是:,以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涵,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力求系统、完整和统一;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研究现实海事立法、司法和航运实践问题,又对海商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加以探讨,并使之有机地结合,为理论和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注意吸收外在海商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国际海事立法的特点和趋势。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海商法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海事司法工作者和航运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本书聚焦于董事对公司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及中国法的展开。基于董事责任制度对于现代公司治理重大意义的认识,从综合的视点出发,在制度、理念及实务方面,以董事义务和责任的构成特别是董事的责任追究为重点,探讨该制度的有机构成、责任追究的机能、责任制度的问题点及解决方法,展开中国董事责任追究的实务、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同时参考外国法的理论和实务进行比较研究。本书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今后董事责任的应然制度,得出立足于现实的具有针对性的研究结果,从而完善防止违法、提高经营竞争力的公司法律制度。
肖金泉和董华春专著的《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途径困境与出路(转板与升级)》将重点分析在美国OTCBB市场的中国公司的困境,分析和借鉴具体案例,为这些公司指出出路,即借力并购重组,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向这些壳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成为OTCBB市场交易公司,然后,再申请融资,并在符合有关条件时实现转板升级到NASDAQ、AMEX、NYSE等美国主板市场。
《平凡企业资本运作实务丛书》的出现,是市场对投资银行可操作性运行、流程和具体业务细节的需求的积极回应。而从其创新的体例结构、独到的理论阐释、精彩的实战技法等层面来看,堪称是近些年来中国少有的一套投资银行业务“孙子兵法”。《上市公司并购业务指引》为其中之一,由陈平凡、杨扬所著。本书的主要作者陈平凡先生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并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资本运作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多项职务,有着数年的法律行业的实践经验,在金融实践操作和理论、政策研究方面均颇有所建树,在日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观点独到、敏锐、务实,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商事人格权”是一个未见诸于法律和法学教科书中的新概念。它的提出,是基于在财产与人格领域,存在着一些在现代商业社会中日益重要的个体利益现象,而这种利益又是单纯用传统的人格权或财产权概念与理论所不能完全解释和充分保护的。本书以“商事人格权--人格权的经济利益内涵及其实现与保护”为题,便是试图对这种兼具人格与财产双重属性的个体利益现象的法理解释与法律保护,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本书写作的动因在于记录笔者多年来亲自处理和参与处理的中外合资企业纠纷案件中所遇到的各种公司法问题、难点和应对措施,反映在审判实践中我们这些当代法官的心路历程。其目的既是为了总结我国涉外商事审判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便克服那些关键性的障碍,寻求更宽阔的视野和出路;同时也是为了帮助那些法律同仁尤其是后来者认识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处理中的难题,避免再次重复我们以前走过的不必要的弯路。 正是基于上述动因和目的,笔者立足于审理中外合资企业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运用逻辑思辨和案例分析法,比较和历史分析法,首先对于中外合资企业纠纷案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特性、纠纷演变过程、总体表现等)进行简要概述。然后重点对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法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了
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到底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为什么要强调公司责任,公司社会责任与传统公司法确认的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公司社会责任具有相当的合理性,那么应当如何去设计富有实效的制度安排,如此等等,都急需从理论上得到回答。 公司社会责任的现代观念牢牢扎根于人们对公司在社会中的角色的认识。公司制度是市场机制中的核心,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完全符合“三个有利”的原则,因为公司能够吸收纳劳动力。资本和经营者并将其融于一炉,能够地配置资源,能够鼓励人们的创业与冒险精神,能够帮助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实现人生价值,能够向政府纳税,还具有促进社
本书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谢怀栻最为经典的一本票据法教科书。 该书初版因其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等诸多优点,深受学界与实务界的厚爱,在高校选用率极高,惠泽无数学子。本书的学术价值也毋庸置疑,其内容的深刻性与前瞻性及在学界的影响至今仍很难。 经典教材须不断修订,方能历久弥新。清华大学锐学者程啸受谢怀栻委托,协助谢怀栻先生完成了此次增订工作。增补之处包括:依据谢怀栻先生手稿等资料增加原收未详细讨论的理论问题;增补了《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及谢怀栻先生对《票据法》的相关评述。此外,校订了文字上的错误,并依据谢怀栻先生的意见校订了原书中的一些不妥当甚至有误的观点。
本书以专题的形式向读者展示公司法修改后的重大制度问题的修改和创新,涵盖了包括公司财产权性质、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关联交易、转投资限制、注册资本、公司发起人责任、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等近30个公司法的重大制度。同时,本书并不囿于此次公司法修改,对于尚未被我国公司法所吸收的理论和制度,本书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研究,以突出本书的前瞻性。在布局上,本书结构独到新颖,本书层次分明,每一专题均严格按照“理论基础”、“国外立法概况”、“确立该制度的现实根据”、“社会各界对该制度的意见的建议”以及“新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规定及完善建议”共五部分撰写而成,有利于读者把握公司法律制度新理念、新制度、新规定,本现了本书的创新性。本书特有的发展和创新的内容和体系,使其既适合于理论界、实务界探讨和研究公司
本书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位读者都对商法的基本原则有个清晰完整的概念。它提供了充分翔实的教学材料。另外,本书系统学习和分章节独立学习兼宜。同时它还新增了计算机相关法律的新内容。是学习商法的帮手。 本书提供了一套灵活的教学相长的学习方法。尽管我们仍按照课文的内在逻辑关系组织材料,但大部分章节同时也具备相对的独立性。也就是说,你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任何一个章节开始阅读和使用本书。 本书特别加了一个两页的特别栏目“聚焦法律理论”,关注与本单元话题相关的特别案例。该栏目的介绍部分主要告诉大家该案例的背景和重要性;可以让读者们就法律、道德、经济、国际以及该案例的一般商业适用性等问题进行批判性思考。
七十年代中期,一位法学家在目睹了近代契约法的支柱——契约自由原则在本世纪屡受限制的状况并对对价原理进行批判时曾惊呼:契约将要死亡了。然而,过了二十年,契约并没有死亡,而是继续活跃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本书就是从此处展开,系统地论述了契约法在二十世纪的演变。 全书共分七章。章是导论。在导论中,作者指出,作为现代契约法基础的古典契约理论是在十九世纪时以大陆各国民法典的编纂为契机而形成的。第二章至第七章,作者分别就二十世纪契约法在规范和哲学基础上的重大发展进行了论述,并对我国合同法的现状进行了探讨。首先,二十世纪以来,诚实信用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以各种形式在许多国家得到的确认,当事人的契约责任得到了初步的加重,从而也使上一世纪不可动摇的的契约自由原则遭到了次打击;其次,作为形
本书共分两个部分:上编介绍了殴权转让的基础理论以及审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思路和价值取向,并对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下编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在附录的法律法规部分中,本书除了我国有关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外,还搜集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的相关内容,以求对本书的读者有昕帮助。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已逐步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法律表现形式。由于其仅限于公司股权归属的流转,并不导致公司正常经营的中断,同时有利于受让方以低成本和高效率的方式进入公司等特性,正日益受到投资者盼青睐。股权转让的内容既包括股东地位或资恪,也包括由该地位或资格决定的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股权自由转让源于“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公平、正义理念,同时也是
本书共分六编,其内容包括民法总则、人格权制度、物权制度等等,收入了王利明先生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成果。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针对性及学术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交流。
《企业改制、破产与重整案件审判指导》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重在指导性,体现性,使读者能全面理解和把握每一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和依据,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本书收录合伙企业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文件,对合伙企业法的重点、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提供关联法规链接及相关典型案例,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书后还附录相关文书等内容,为读者解决相关法律纠纷提供很密切、很直接的条文规定,是学习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指导用书。
由隋平编著的《海外并购交易融资法律与实践》是海外并购投资法律操作实务指引。全书除了导论外,共分十四章,内容涉及14个国家的并购交易融资法律制度,每章包含并购融资的途径、担保、资限制性规定,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上市公司并购融资等知识点。
《董克仁法律系列著作: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写作突出实用性,重在启发性,意在唤醒企业家们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董克仁法律系列著作: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主要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力图用通俗的语言,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评析,找出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症结,提出防控对策,以期对企业王侯们治理企业时有所裨益。
由于公司法出台时我国关于公司的法律实践并不丰富,因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界逐步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例如,股东分红请求权的行使方式、股东派生诉讼、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等等。 面对着日益增多的涉公司案件,为解决上述疑难问题,我们的法官们勇于探索,对一大批新型、疑难的公司法案例,大胆运用公司法理,创造性地适用法律,作出了一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判决。本书便是在此基础上,由法官们总结审判经验,进行深入探讨得来的成果。 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基本形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围绕公司活动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纠纷也日益增多,法院受理的公司诉讼案件大幅上升。因我国《公司法》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及相关制度的缺乏,审理公司诉讼案件出现了大量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