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用书:零基础速成查账高手》分不可不知的会计基础知识、轻松掌握查账技术方法、舞弊查账实用技巧和破解15种常见舞弊行为:舞弊手段及其查账方法四部分。部分包括十二个方面内容,介绍了会计基础知识。通过此部分的学习,可以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为学会查账打好基础。第二部分也包括十二个方面内容,介绍了查账的技术方法。通过此部分的学习,可以掌握查账的基本功,以便在实践中灵活运用。第三部分从十二个方面介绍了舞弊查账的一些实用技巧方法,通过此部分的学习,可以提升舞弊查账的实际操作能力。第四部分选择了15种常见的舞弊行为,逐一介绍其查账方法,通过此部分的学习,可以掌握常见舞弊行为的查账方法,有效地揭露舞弊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充分运用刑法手段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是实现禁毒综合治理,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保障,也是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使命。回到刑事司法本身,打击犯罪固然重要,但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也同样不可忽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本书分为三篇,从理论到实践按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诉讼证据的要求,结合当前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探索构建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指引。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罪名系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为其中之一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等内容。
陈瑞华教授近年来专注于刑事辩护的研究,本书即是其对十多年刑事辩护研究的多方面整理和深度概括。 《刑事辩护的艺术》中,作者不仅总结了律师界关于刑事辩护的策略和技巧(律师如何提出申请、 如何阅卷、 如何调查取证、如何挑战公诉方的鉴定意见、如何对公诉方证据进行质证、如何掌握说服二审法官的独特艺术等),而且将刑事辩护的经验概括成很多朗朗上口的 “理论”(比如刑事辩护的黄金救援期、专业化过程理论、阶梯理论、战略威慑理论、癌症理论等),同时对刑事辩护未来的趋势进行了展望。本书兼具实用性、理论性和艺术性,不仅适合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法官等阅读,也适合法学院师生阅读。
《死刑密码:以十个死刑犯为视角》作者从事死刑公诉十余年,和数十名死刑犯有过近距离接触。作者以亲自公诉的十个死刑犯的详细描述为依托,夹叙夹议,反映了作者对我国死刑问题的研精覃思。《死刑密码:以十个死刑犯为视角》以十个死刑犯的最后遗言为视点,透过死刑犯的内心世界看死刑,以独特的视角试图打开我国死刑的密码,引导我国民众死刑观念的潜移默化,从而加快推进我国废除死刑的历史进程。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2分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第8版)》紧密结合刑事办案工作实际,对公安部门管辖的罪案无一遗漏地进行了系统阐述和解释。对办案中涉及的关于立案标准、认定罪名、罪与非罪的区别、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罪重罪轻、证据范围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逻辑清晰,语言流畅,针对性强,有利于办案时参考。
基于对刑事政策作为一门“观察的科学”、“批判的科学”、“决策的科学”和“形而上的知识体识”的学科定位,梁根林对刑事政策问题的研究充分注意了实然审视和应然展望的逐步推进,应然展望又充分兼顾了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因而使其设计的解决具体刑事政策问题的方案既积极又稳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梁根关于死刑的存废、去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的分析,不仅表明梁根林的刑事政策研究到了相当的思想深厚度,展现了其娴熟的学术驾御能力,而且使其对死刑的刑事政策分析具有丰厚宽广的学术信息,真正做到了思想深厚与信息宽广并茂。“刑事政策研究系列”的出版,标志着梁根林在刑事政策研究上的成熟与自立,也足以使其在刑事政策域树起一座学术的高峰。梁根林对刑事政策研究从刑罚切入,进而扩展到整个刑法
《刑法总论(第二版)》是东京大学教授山口厚先生于2007年出版的《刑法总论》(第2版)教科书的中译本。《刑法总论(第二版)》不仅介绍了日本的判例以及学说,还就此展开了详细研讨,并阐明了作者对日本刑法之解释的基本立场:在将自由主义原则置为基础的同时将法益保护作为刑法的任务,即所谓的结果无价值论。从这样的立场出发,作者对于错综复杂的犯罪论体系予以合理的重新构成,并且,提出了若干新的解释论上的建议。作者立场鲜明并连贯,阐释深刻且清晰,在当今日本刑法学界独树一帜。通过阅读本书以及与此配套的《刑法各论》中译本,读者不仅能把握日本刑法解释的脉络及其演变,理解当下的日本刑法学的研究现状,而且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结果无价值论的前沿性成果和体系性主张。
本书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
本书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惩治与防范丛书》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一册。书中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与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功能的实现,在于行动中的法律。本书从宏观上阐释了刑事程序法的功能及分类,堆决定、影响刑事程序法功能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分别就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等制度和刑事诉讼启动程序、侦查、起诉、一审、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保安处分等程序的功能进行了研究。在各具体制度和程序的研究中,本书以界定具体制度或程序的应有功能、考察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设计功能、分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现实功能为基本路径,从发挥法律规范应有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立法和改进司法的对策与建议。
该书系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0CSH033)的最终成果,该书对于监狱学及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打通了监狱这一神秘的研究领域。从学术贡献来看,本书利用监狱现象论证了“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模式和市民社会理论的合理性。监狱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监狱,并在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作用下,在转型期中不断实现自我。本书提出的监狱面临的诸多困境以及解决困境的建议,将为我国政府从整体上制定监狱改革与开放的方针政策提供必要参考。本书中的一些建议和设想,可能会转化为监狱实务部门的创新实践。监狱社会化,是指监狱作为社会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成部分广泛平等交往,塑造特定社会角色,发挥特定社会职能,成长为“社会监狱”的过程。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记述监狱生活。若想让那些对监狱内部生活知之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功能的实现,在于行动中的法律。本书从宏观上阐释了刑事程序法的功能及分类,堆决定、影响刑事程序法功能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分别就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等制度和刑事诉讼启动程序、侦查、起诉、一审、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保安处分等程序的功能进行了研究。在各具体制度和程序的研究中,本书以界定具体制度或程序的应有功能、考察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设计功能、分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现实功能为基本路径,从发挥法律规范应有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立法和改进司法的对策与建议。
罪刑法定是法治原则在刑事法中的集中体现,罪刑法定的立法规定,标示着一个国家对刑事法治的认同。但罪刑法定的立法承认并不表明罪刑法定已经实现。罪刑法定实现的标准是:在整体的立法观念上以法治理念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标准,并以精湛的立法技术实现立法理念的要求;以法治观念作为司法的基本思想,在法律解释、制度构架、程序设计、司法者素质等方面均达到法治的要求,是罪刑法定实现的必要前提。本书的主要内容有: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与评价;罪刑法定在立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立法内容上的实现——罪之设定;罪刑法定对立法技巧的要求;罪刑法定在司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刑法解释上的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实现环境等。本书适用于法律大专院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和
对中国人来说,本书标题中的“原理”一词本是外来语,实际是源于日本语中的genri,意译英语theory,principle,译成汉语大体意思相当于“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之所以借用这一早已被国人泛用和滥用的“舶来品”,旨在试图说明文本所研究的课题并非是要对中国现行检察制度进行注释,而是探讨作为检察制度基石的有关诉权本质属性方面应然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换言之,笔者在这里试图进行的工作,旨在重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背景之下有关检察制度方面的理论框架,以此甄别于非法治社会底下的检察制度,期盼中国检察制度也能够堂堂正正地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理论“专业槽”,而不想再沉湎于曾长期困扰中国法学界的那种肤浅的重复式诠释和政治语录般的简化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