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企业合规不起诉包括 合规不批捕 合规不起诉 合规从宽量刑建议 合规从宽处罚建议 等多重含义,目的在于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该制度的出现,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格局,标志着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协商性司法程序得到我国法律的确立,使那些涉嫌犯罪的企业在推行企业合规机制方面具有了一定的动力支持。本书稿在具体介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同时,针对这一制度在试验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对若干个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理论解释,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制度改进思路。
本书分为原理编和法律实务编两部分内容。其中,原理编基于现代化管理理论系统地阐述了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涉及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行业背景、管理原理、流程管理、组织管理、工具管理和环境管理。法律实务编探讨了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实务构成与法律风险,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特点,分阶段阐述了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流程、工作内容及其法律依据和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
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 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本书上编采用了对少量乡约经典文本进行深入研读,运用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研究思路,对《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者三个传统中国乡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文本进行了系统、动态的研究,后形成的研究成果就是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乡约及其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研究 以 吕氏乡约 增损吕氏乡约 南赣乡约 为分析材料》,亦即本书的上编。 在博士学位论文中,笔者从《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三个经典乡约文本出发,比较分析了吕大钧、朱熹、王守仁三人独特的乡约组织构造和制度设计,并对乡约在三位贤哲手中的传承与更新进行了考察。进而,笔者也简要涉及乡约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的基本关联及其历史演变。
本书聚焦海上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据采证规则的演进及发展规律,在融入英美法系船舶碰撞法的证据规则的同时,主要跟踪研究海上特殊侵权行为 船舶碰撞法的新发展及其证据规则,梳理船舶碰撞诉讼采证规则的变迁,探究船舶碰撞诉讼证据的独自特征、采证对象、采证标准以及采证的方法等,同时也关注船舶碰撞诉讼规则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和适用。为解决国际海运、国内水运的相关现实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并接轨国际法。
本书是*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结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