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内容简介 书号:9787521637465 书名:【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定价:8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司法机关开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法官的认证问题越来越受到法律起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的关注。本书编写的目的是对刑事审判中证据的认定这一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将证物认定这一审判中具有重要位置的部分提到理论的调试,从学理探讨入手,进而成为学理性的规则。 作者试图通过证据制度改革应该坚持 “以法定认证”模式为主,以“自由认证”模式为铺的思路,在采纳证据要尽是规范化,采纳证据可以在程度上“自由化”,什么样的证据必须关在“审判大门”之外为主线,编辑了《刑事刑事审判认证指南》这部书。使司法实践线的工作人员有一部工作手册性质的“指南”,因为对于法官的谁活动说,法律规范因然是不可问如的,但是法律规范不可能解决认证中的一切问题。特别是在证据的真实性证明价值的评
本辑要目:执行政策与精神——发布近期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法律法规——选登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选登人民法院发布的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由负责起草司法解释的人员介绍其背景和要旨以及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具体理解和适用;案例分析——对人民法院处理的典型、疑难执行案件进行解析;理论文章——刊登对构建执行工作理论体系有借鉴意义的理论文章;执行工作动态——选登各地法院为进行执行工作改革而作的有益尝试;他山之石——介绍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有关执徒行工作的信息。
本版在系统、全面地阐述民事诉讼各种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原理和运用的阐释与说明,也对原有内容予以充实、增补和调整,进一步丰富了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和理论。 此外,作为一本专著式教科书,本书在形式上亦有特点:一为目录设置要点提示,便于知识点的宏观把握及快速查找;二为文中设置“问题与思考”及“知识拓展”版块,便于阅读者进一步思考;三为文后设置“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对照查阅。 本书既可为法学本研阶段教学及自学使用,也可为法学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
本书收录了审查逮捕通用证据参考标准和常见的169个罪名的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截至2007年8月。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在结构和相关问题的论证上应该说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系统的研究、论述刑事证据法学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很难对有些基本、重大和复杂的问题阐述清楚;而对于某些问题已经研究成熟或已达成共识,再进行论述,只是一种无谓的重复。基于此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在结构和相关问题的论证上应该说是有它自己的特点的。系统的研究、论述刑事证据法学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在篇幅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下,很难对有些基本、重大和复杂的问题阐述清楚;而对于某些问题已经研究成熟或已达成共识,再进行论述,只是一种无谓的重复。基于此
随着国际间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商事纠纷的有效途径,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基于对仲裁的自愿、公正、快捷、一裁终局和广泛执行等价值目标的追求,人们选仲裁处理商事纠纷是商业发展的新趋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审结了八千余件各种类型的经济纠纷案件,本书选取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1995-2002年间审结的众多案件中的176件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决书,分为投资争议卷,货物买卖争议卷和金融、房地产及其他争议卷共三卷出版。 本书的编写者来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上海分会和深圳分会的工作人员。他们均长期从事仲裁工作,办理过大量仲裁案件。在编撰过程中,编者对每份裁决书均作了一些必要的体例调整和技术处理,并为每份裁决书加写了提要,同时尽量保证仲裁裁决书的完整性,以
本书作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的姊妹篇,是作者对中国刑事诉讼和司法体制问题所作的系统研究成果之一。该书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丰旨,对司法权的性质、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未决羁押制度,法院变更起诉问题、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刑事证据规则,辩护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索。在遵从版所倡导的从问题出发提出法学理论的学术思路的前提下,该书的第二版则奉行“从问题中提出自己的主义”的理念,主张在形成问题意识的前提下,将中国的法制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概念化”,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从而作出中国学者自己的贡献。
栏目要览:司法改革——以与时俱进精神推进司法改革,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审判工作前沿——广东省法院关于简化民事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探索与争鸣——审判实践中涉及FIDIC广西的处理规则——以FIDIC红皮书为例。
20世纪80年代始,在中国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的背景下,我国司法领域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革命。目前,司法体制改革业已成为我国继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又一个热点问题。观行的司法改革主要表现为对我国传统的司法体制进行技术性和对策性的改革,而缺乏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的认真分析。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我国司法改革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繁荣”的局面。从司法改革自身的逻辑规体来看,司法权问题应当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起点。 本书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考察,比较了国外的司法权理论,梳理并评析了我国巳有司法权理论;在此基础上,从司法的本质、司法权的含义、司法权功能现代转型的复合角度重新界定了司法权,深入剖析了司法权所具有的独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特性。以甲判权为核心,原创性地提出由审判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有关问题的法律规定,了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增加可读性和实用性,我们这套丛书尽可能从实际出发提问题,采用真实的案例,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比较的方法,从诉讼法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的高度加以分析阐述,得出应有结论。我们深知民事诉讼法学是应用型学科,注意实践问题;但又要从理论高度加以分析,使之更上层楼,便于举一反三,俾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