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学名著博采众长,内容丰富,派别林立,风格各异。本书以精辟简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柏拉图、卢梭、康德、哈特等近40位大家的名著,精彩纷呈,窥一斑而知全豹,借此可理清西方法学发展的脉络。 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的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古代史、哲学和法律。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英军情报机关服役。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 西方学术界对哈特及其法理学评价甚高。1977年哈特70寿辰之际,英美等国的法学家纷纷发表文章以示祝贺。他们在文章中指出,50年代初人们说政治哲学已经消失,法哲学似乎也要消失。但是,四分之一世纪后,法哲学却空前繁荣。这一繁荣景象的出现要归功于哈特教授的工作。“他的工作奠定了当代英语世界和其他国家法哲学的基础。他在牛津和其他地方的教导,鼓舞了大批年轻的哲学家满怀大丰收的合理期望转向法理学。”“他把法哲
西方法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自然法思想自古至今绵延不绝。在西方主要国家中,法学的基本理论学科通称为“法理学”或“法律哲学”。本书以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全书由西方法理学绪论、古代西方法理学、近代西方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4编组成,共20章。全书见解深刻,分析入理,既是一本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阅读本书,我们可以一窥西方法学家的学术思想。本书既是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
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众所周知。外国农民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本书汇集了中外记者和作家采写的有关外国人怎样当农民的纪实文章八十余篇,反映了五大洲各国农民的现实生活。天下农民是一家,看看人家想自家,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启迪智慧,促进小康。在外打工的农民买得起,有点文化的农民看得懂,县、乡、村干部用得上,关心“三农”、向往乡村生活的城里人愿意看。这真是,不出门可以周游五洲四海,不花钱可以考察天下“ 三农”。
为了帮助读者加深对西方法学名著的了解,我们编写了这本介绍与评述性质的《西方法学名著精萃》。与其他一些同类著作相比,本书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色: ,着意经典。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到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本书所收,是在西方历史上久负盛名的法学经典之作。 第二,寻求新作。本书收录的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我妻荣的《论债法在当代法中的地位》等,都是中国学术界近几年刚引入的世界法学名著,析拉图的《法律篇》则是本书统稿前一个星期才翻译出版的著作。 第三,广收原著。为了让读者了解更多的世界法学名著,我们努力搜寻、介绍和评述了若干种尚无译本的作品。
本书基本结构包括四部分:一是当代世界法制概述,概括介绍当代世界法制的内涵、现装及发展趋势;二是当代世界法制的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三是当代世界法制的主要制度,包括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四是当代世界主要法律评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此结构设计试图使读者以更广的视野,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当代世界法制。本书共十三章,每章内容力求客观准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借鉴作用,有较丰富的知识含量。本书的结构设计具有原创性,各章内容参考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论著与教材。
本书主要从19世纪英美契约法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动因,重要契约规则及理论基础的变化、法学家和法官在英美契约法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切入,对19世纪英美契约法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阐释,力求展现英美契约法极盛时代的样貌表征,分析其规则繁盛发达背后的发展动因,以期为研究英美契约法的现行制度提供历史平台,也为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发展提供外国法的借鉴。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即引言:西方法学的出发点、上篇 法律内在品格的追寻:一种本体论:“政治学”的透视、“社会学”的观察、“规范学”的假设、“解释学”解释;中编 实际存在的法律和应当存在的法律:一种认识论、两种法律秩序、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自然法、自然权和社会契约的另一路解释、坏的法律不是法律、坏的法律也是法律、道德的法律强制、划清法律与道德;下篇 法律“优劣”的对话:一种价值论、问题的引出、哲学王的统治与法律的统治:初次对话、开明与权力制约的法治:再次对话、第三种声音:民主、公意、法律、反省法治、注释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