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不仅从全国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总量、所有、监管、经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概括,从国有资产近年来流失的概况、严重性、原因、几种表现形式作了全国系统的分析论述,而且重点对国有资产人为造成流失中的违法违纪犯罪的各种表现现形式,概念、特征、认定界限如何认定及处理处罚,一一作了具体详细论述介绍。成为目前本全面系统论述国有资产流失中违法违纪犯罪,研究如何防范国有资产因失职、渎职等人破坏而流失现象的发生,指导执法机关和经济主管机关及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监管、经营的经济战线同志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专业工作指导书,相信它的出版,为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稳、准、狠,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选择合理的刑法制度和确立公众对刑法规范的信赖感对于刑事法治秩序的建构至关重要。以此为出发点和分析工具,基于强烈的问题意识,作者在本书中分刑法观念论、刑法立法 论、刑法适用论三部分,从刑法之上、刑法之外并结合本体刑法论的基本立场对刑法基础观念、犯罪的构成性特征、刑法的多元化、刑法立法的反思性评说、刑法的司法解释、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运作、配刑与量刑中的难点等作了新的表述,为刑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和提供了新的资源。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第3版)(套装共2册)》凝结了刑法理论研究中较为一致的观点,又总结了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解决方法,综台反映了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我国目前系统研究与阐释刑法及其配套规定的集成之怍。
本书采用的关系分析的理论、方法打破了犯罪学讲究的沉闷。在研究范式篇,作者对犯罪学的概念、对象,方法、历史发展进行了独特的梳理。在犯罪关系篇,犯罪特性学,犯罪形态学,犯罪定义学以及犯罪规律学构成了——个全新的犯罪学体系。在社会反应篇,犯罪学回归到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被害预防等领域,使刑事规范学和犯罪事实学各自获得了新的意义。
在你我的身边,刑法可能是你最常听到的法律了,可是,很难说究竟在所谓懂刑法,用刑法的过程中真正的理解了刑法。对刑法的理解不是简单地对法条的铭记在心,更包括了一种综合的社会的综合评价,是一种在情况下的社会正义的声张!刑法以社会为基础,各国的社会情况各不相同,中国的刑法要和中国的社会相结合,在理解社会的基础上,你才能懂得刑法制度,刑法规范决不能,也不可以是由某些人随意而造的,它的产生是经历了社会的检验,淘汰,保留而存留下来的符合社会正义的那部分!懂得刑法的社会性,你才能懂得刑法正义性,这也是当代对一个学习刑法,应用刑法者的一个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本书即从刑法的角度对法的社会性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是我们学习刑法的精神的良师。
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腑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 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法和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判例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物学业等内容,使本书具有相当的理论包容量和逻辑穿透力。本书结构对称、体系严谨,反映了作者孜孜追求的形式美,给人以别开生面的感觉。 本书是作者继《刑法哲学
《刑事法学博士文库:刑罚的界限--Joel Feinberg的 道德界限 与》对范伯格的 刑罚的道德界限 的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将刑法的道德界限理论比较完整地引入中国大陆刑法学界,揭示了包括道德界限理论在内的以往所有关于犯罪本质理论的共同缺陷,建构了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具体内容,对刑罚的界限进行了新的界定,并得出犯罪本质的新定义。
本书在体例安排上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在总论部分,着重对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各自的一引起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且在整体上对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作了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还对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叉案件在程序上如何处理、责任竞合与重合、以及司法实践中普遍发生的赃款赃物追缴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等问题作了深入地探讨;在分论部分,对于一些常见的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按照各自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发生的普遍程度,依次论述了利用合同犯罪与合同纠纷、贪污贿赂犯罪与相关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犯罪与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犯罪与公司纠纷,以及金融犯罪与金融纠纷共五大类问题。对于各类总是不但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有关经济犯罪的构成特征,而且对与这相关的经济纠纷以及两者的界限均有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