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新公司法公布后,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该法的新内容,继续对与该部法律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继续关注该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积累经验等等,就成为相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任务。有鉴于此,我社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和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实务丛书》。 本套丛书作者既有我国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重要成员和立法机关的专家,又有参与公司法修改、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起草工作的人民法院资深法
本教程有如下特色: ,全面阐述现行《公司法》规范及其蕴涵的新的公司法学理念,尤其重视对有关新的制度规则及其原理的阐述。以公司法规范为基点进行公司法学的教育,是由法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 第二,注重公司法规范的适用性问题阐述。将公司法的学理教育与公司法的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应当成为公司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方向。本教程努力将公司法的理论阐与公司法的实际运用结起来,旨在从实际生活中展示公司法规范的原理,以利于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掌握、运用公司法规范。 第三,努力反映公司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及发展趋势。对法学理论的学习,是提升法律工作者素质的有效途径。本教程努力反映*的公司法研究成果,旨在展现公司法的思想理念,以利于读者对公司法规范更深刻的理解,并为读者进更深层次的学习研究奠定基
《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定名为《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旨在突出公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涉及我国《公司法》适用的25个专题,均有司法判例作为支撑。这些判例大致反映了法院审理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 每个专题分为四个部分,法理解说,概述该专题涉及的公司法领域及基本法理。第二,判例介绍,每个专题选取的一至数个公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处理的真实案件,文中均注明出处,尽管作者对其中内容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但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都保持了原貌。第三,适用研究,结合判例情况进行必要的评析并由此及彼,着眼于法律适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讨论,力求阐明解决该类问题的法理依据。第四,参考法条,列出处理该实务问题应当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此次修订,主要是增加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内容(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公司法解释(三)》在法理上有一定突破,例如在“善意取得”上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走得更远。 《公司法(第四版)》有以下特点: ,大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节顺序来编写,逻辑线索比较清楚。 第二,内容以法条为基础,注意剪裁,适当突出了重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有不少“压缩饼干式”的案例和“学生提问”,对增加读者学习兴趣会有帮助。 第四,每章附有习题,通过这些习题的训练,能够达到强化记忆、加深理解的效果。 本书除作为高职高专教材外,也可以作为各类培训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本书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主线,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分析了资产与资本的区别和联系、“占领、扩张与转移”三大投资战略、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的依据以及各种投资形式及其投资风险等问题,阐述了商务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清算制度以及竞争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策划、会计核算与会计控制、融资咨询、劳动与人事管理、合同事务、国际贸易和诉讼法律知识等问题,其内容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许多重要方面,旨在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法律意识。并有针对性地列举了一系列的典型案例,从经营管理与诉讼策略角度对这些安全进行了深刻剖析。
商业组织及经营活动日新月异,法制宜配合市场脉动与时俱进,是以研习公司法应具备科技整合背景及跨领域分析观点。本书引介现代公司法学,如经济分析观点、财务及会计基础理论等,并探讨公司法与民法及证券交易的法交错之问题,诚为导引学子一窥公司法门径之教科书。 作者兼具实务与理论背景,以参与公司法制运作之心得,突破传统局限于法条与体系诠释之框架。除*文献评释及实务争点之厘清外,本书针对民事责任追诉、董监事与经理人权责、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企业集团等实务上重要议题,多所着墨,亦属实务界不可或缺之工具书。
作为晚清修律的开创性成果,《公司律》的产生对于近代中国法制化进程具有重大的影响与深远的意义。这种影响与意义不仅表征为成文法形式的确立,还渗透至国民的思想深处,唤醒其权利意识与法制理念。 在后继的发展中,中国近代公司法改革历经了艰辛的过程,从晚清的《公司律》到《商法调查案·公司律》,再到北洋时期的公司立法,包括《公司条例》、《公司注册规则》和《公司保息条例》及其修正,直至后司法判例与司法解释对成文法律的补充与融合。通过对上述阶段的全面分析与深入研究,本文试图证明,与从商人自治中孕育而生的西方公司法不同,近代中国公司法的制定更多的取决于政府权力与商人利益的博弈。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民主理念的勃兴和法制程度的提高,这种博弈逐渐从法律领域外的无序运行回归到法律框架内的权力制衡
本书在全面系统地介绍公司法内容的基础上,力求体现公司法学理论的前瞻性和实务上的可操作性,旨在使读者对公司法学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公司法学》主要介绍公司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公司的主要类型,公司设立的条件、方式、原则、程序和效力等程序问题。《公司法学》内容涵盖了公司资本形式、原则、资本形成制度等,股东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法定要求及法律责任,股东资格的取得与丧失、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公司债的概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合并与分离,公司的解散、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在全面系统地介绍公司法内容的基础上,力求体现公司法学理论的前瞻性和实务上的可操作性,旨在使读者对公司法学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
前沿:本书的字里行间到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辉,作者站在法学研究的前沿,提出许多前瞻性的观点和法律难题对策。 务实:本书的主题是以执业律师的丰富实践经验为基础,探索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和理念去解决中国律师在民商法律实务中的一道道难题。 责任:众多律师放下为生计奔波的工作,来研究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把心得撰写出来供同行们和读者们参考。这是一个公益性的动作,体现的是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公司章程论》由常健编著。 公司章程又被称为 公司宪章 ,公司章程功能的发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司行为约束与治理的有效手段;而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律亦是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公司章程论》在明确公司本质为股东投资工具的前提下,以公司章程的功能为研究核心,在对我国公司章程制度的历史进行分析和对学术界提出完善公司章程制度的改革方案以及2005年《公司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我国公司章程制度功能弱化的根源,提出我国公司章程制度功能发挥的前提在于股东自治,只有在股东自治的基础上公司章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社会、公从广泛关注的一部法律,它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帮助广大读者全面理解公司法的内容,掌握公司法律知识,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本书全面覆盖以下内容: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设立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
在公司法律领域,近年来,我考虑得较多的问题是:当公司成为社会经济组织的基本单元,在公司纯粹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而不再像旧体制下企业那样承载社会管理使命的情况下,中央政治权威体系的延伸、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又将赖于何种渠道?这一问题或许已超出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范围,但又不能说与公司法律制度完全无关。因为,公司角色的设定不可能超脱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实际要求;哪怕是在纯粹经济意义上,公司的定位也必须从属于社会秩序的整体安排。这一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设定了更深层的要求。 以上是本书主题所引出的我对公司法律的点滴认识,聊充本书之序。好在序言并无一定之规,宏论微言,皆可成篇。
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创建至今已有20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入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在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20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了做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
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英文译本翻译出版工作却一直没有做到紧随其后。法律法规的英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法律的英文译本是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法律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增强中国法律透明度、让想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外资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环境的*保证。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英语的好范本和涉外律师办理涉外业务的工具。 目前,市场上可用的法律英文译本图书不是比较分散,就是比较昂贵的精装本。为了让更多对法律英文有需要的人士有一套使用方便的工具书,我们编辑整理了本套“中国法律法规中英对照系列”丛书。本丛书共分七册出版,分别为《中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行政与劳动法律法规》、《中国公司企业法律
县域金融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是农村合作金融(信用社、合作银行、农商行),其以县域为中心,覆盖城乡, 三农 和小微企业是他们主要的服务对象。在县域范围内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相当灵活的决策自主权,每一个省具有一个省级联社,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地处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棘手的事情以人治的协调和沟通为主,法律化、制度化的思维落后于城市金融体系。
这是“八方律师联盟”奉献给广大同仁、广大读者的第二部作品。 从成立时,八方联盟就定下一个目标:每年选择一个题目,召开一次研讨会,出一本书。2006年,八方联盟在南京举办了“资产证券化研讨会”,会议结束后不久,一本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证券化的律师业务》就摆上了书店的橱柜,成为了国内为数不多的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的著作。 2007年5月11—12日,“八方律师联盟”在重庆召开了公司法研讨会,研讨会收到论文共51篇。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包头、青岛、太原、南京、深圳的十个联盟成员单位的58位律师出席了这次会议,共同对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这本小册子收集的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部分文章。 与“前沿”的资产证券化相比,公司法问题显得有点“老生常谈”,但它却是律师在日常
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于正处于 新兴 转轨 的双重属性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保护问题关系到未来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基于我国转轨经济背景,在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内在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系统梳理了我国股票市场20余年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分别运用事件研究法、混合截面多元回归、面板数据回归等分析方法实证考察了自2001至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状况及其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功能及其有效性,从内部人动机、公司治理机制为切入点实证分析了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重要因素,并据此提出建设性建议。在可公开检索的国内研究文献中,尚未发现类似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长时间跨度
本书以我国《公司法》为主要依据,结合主要发达国家公司法立法实践,对公司法基本制度与理论作了系统的梳理。 我国《公司法》虽刚刚经历了一次大修,但整体而言正处于变革之中,相关制度还不尽完善。因此,为了展现我国公司法的全貌,本书还就我国公司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司法对策,作了相应的提示与介绍。本书表现出较强的理论体系的系统性与实践适用性,凝聚了国内公司法研究及立法的*成果。 本书主要以法学本科生为对象,但由于其包含了较为丰富的前沿性理论与实践操作方法,因而亦可作为法学教学与研究人员、法学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济管理类研究生以及法律实践部门人员全面学习与研究公司法的读物。
我国于1993年年底制定的公司法是为了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在这里译出的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就是为了提供一种参考,用以和我国的公司法作一种比较研究。 我们在这里仅仅从公司这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和经营权的发离,从而有利于政企分开这一点来对比我国和美国特拉华州的这两部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法也可以在主要方面代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