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作为私法的民商法之间何以能够发生关系?如何发生关系?发生的关系又应如何协调?本书回答的正是上述问题。换言之,本书研究的主旨就在于发掘税法与私法关系的本源,分析二者关系的形态,并且探讨当二者关系产生冲突时应如何加以协调。 本书认为,以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障为本源,税法与私法之间具有内在而又广泛的联系,表现在基本理论和具体制度两方面。前者,以契约精神及其所内涵的“自由、平等和权利”等要素为支点,深入影响到税法的概念和本质、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行为、税法的价值和原则等基本范畴;后者,则以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为媒介,进而导致税法在税收债务关系的要素和变动等方面对私法的借鉴和引入。由此,作者试图以税法与私法的关系研究为起点,突破传统税法学缺乏自身理论基础的困境,促成其向
本书分为“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优化营商环境与财税法创新研究”“ 税法与比较税法创新研究”“社保与基金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等主题,收录论文多篇。
本书收录44篇论文,分为“40年来财税法理论研究的回顾与总结”“40年来财税法治实践的成就与不足”“全面落实税收法定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国地税机构合并与财税征管的制度完善”“中国 地区学者专论”栏目。
本书是以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贸易以及其他政策情况编制而成的。为履行作为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我国制定了以2008年版《协调制度》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8年版),还包括了我国本国税目和关税税率等内容。 本书力求全面、实用,对于海关和进出口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本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