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之死》是一部法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 进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有 深入的理解。
《毛泽东在杭州的77天——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记》一书,讲述了从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度过的77天的故事。宪法起草小组成员起草的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本书结合当年的史实记录,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故事,再现了毛泽东在杭州的77天生活、工作的情景,展现了一代伟人毛泽东胸怀广阔、心系人民的风采,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
本书从 领事裁判权 和 治外法权 两个概念出发,对核心概念做了语言学的书证探源和语义学的历史流变考察,将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问题作为一个因国际双边或多边条约而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将其纳入法律框架内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研究,运用历史考据法和比较研究法,分析其在晚清中国法律变革中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突破以往中国法律思想史仅局限于现代法律定义的范围,从古代思想家的思想言论中抽离出部分内容做孤立分析的传统,把思想家的法律思想放在整个思想体系中做联系的全面认识,还原在活生生的历史过程中观察历史人物关于法律思想(即维护社会秩序)的整体思想主张,全面把握他们法律思想的含义、法律思想及与之密不可分的伦理道德至上的基本立场,重点关注古代思想家以宗法伦理道德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这一历史事实,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思想家(以儒家为主)以倡扬建立伦理道德人格为中心的政治法律思想的形成、发展以及在立法、司法中的实际体现。
本书用大量翔实的文字图片资料尽可能客观地描述了那个被今人误解了的“中国古代法”,借以告诉读者:中国古代的法律并非“以刑为主”,中国古代并非是恐怖的“有刑无法”的社会。事实上,中国古代法律独树一帜,在当时的那个时代中具有无可争辩的合理性并在历史上发生过巨大的影响和积极作用。从“和谐”的角度切入,通过“故事”将传统法的理念娓娓道来,本书表达这样一种理念:现实和未来的法律发展,必须凝聚着传统法的精华,为了现实和未来,守望中国古人造就的法文明,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对中国古代法在未来的作用也充满了期待和信心。
亨利 梅因爵士是19世纪英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为人熟知的,无疑是《古代法》中的这一宏伟表述: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是一个从 身份到契约 的运动。然而,梅因在任职于英属印度殖民地官员时,却对印度那原始的 身份社会 进行饱含同情的辩护,批评对印度进行过快的 现代化 开发,反对给印度制定成文法典。那么,梅因的理论与政治实践是否存在分裂?这种悖论性的现象背后,是否有更深层的原因? 在《帝国的辩解》中,曼特娜集中讨论了梅因的政法理论、政治实践与19世纪帝国主义话语间的互动关系。通过把梅因的思想放置在自由主义思潮和英帝国殖民的 印度经验 语境中,作者精彩地展示了梅因对 传统 现代 、 普世性 本土性 的思考,是如何推动现代人类学、社会学的发展,以及如何影响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转型 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今日世界的
张艺谋反映当代中国农村状况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映后即引发广泛讨论。1996年,苏力发表《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以法学角度探讨这部作品,试图从虚构文本通向现实批判,开创了“法律与文学”学术范式,探索改革开放后现代法治与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新道路。二十多年来,一批法律学人着眼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性与复杂性,不断深化“秋菊”研究及该范式,将电影解读的角度扩展至古典与现代、礼治与法治、 与社会和本土与世界等多个富有张力的问题域, 终形成影响巨大的一种法理学解释传统与一场批判法律运动。 编者从过去上百份探讨相关问题的中外法学文献里,精选十四篇代表不同关切面向的研究汇成本书,力求通过呈现“法律与文学”在中国的推进与取得的成果,为秋菊曾经的困惑解惑,也为未来的法治建设
本书是一本近代法政人物史、学术史的随笔集。全书以近代中国法律 的法政人物为对象,通过爬梳回忆录、期刊、报纸、日记等史料,还原清末民国新旧交替时代法政学人的多面形象。本书并不是严格学术意义上的人物传记,但也并非纯虚构描写,而是以史料为基础,以通俗的故事化文笔,让这些法政学人在逸闻趣事中展现出特有的人格品质,进而让我们回到那个中西法律文明对撞的时代,体会作为法律人个体的学术理想与命运沉浮,思考同为转型时代的当今中国法律学人的责任与担当。
本书是关于数据安全和数据治理的作品,约20万字,包括论金融科技法律监管的创新向度、数字经济背景下算法自动化决策的法律规制、《个人信息保护法》视域下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研究、知情同意困境的利益衡量出路及其构
中国法制史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大清律》,中华法系从唐朝起即对日本、朝鲜等东亚国家发生重大影响。然而,19世纪下半叶,伴随着明治维新,日本在步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同时,其法制也相应地走出中华法系而开始西化。而中国则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初步确立近代法律体系。中日两国法制改革的道路和结果差异巨大。 本书拟通过对中日两国民法近代化和法典化的比较,揭示造成中日两国民法近代化不同结果的成因,论述立法工作中如何做到保持本国法律传统与继受外来法律文化的协调统一,并试图引出民事立法的历史经验教训,以期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完善提供的借鉴。
本书为“第二届法治传统与创新发展”前沿论坛的论文集,收录了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法学学者的十二篇研究成果,聚焦“中国古代法制考辩”“法律史研究新思路与新方法”“文化资源与法律史研究”“法律思想的传承与演变”“法史人才培养与学科展望”等主题,深入探讨了法律史学新的研究成果、理论方法和创新路径等问题。
本书以“殷周萌芽时代”“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儒家独霸时代”(汉以后)“欧美法系侵入时代”等四个时代来概括整个中国法律思想演变的三千年历史,纵览回顾了自殷周至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全过程,还初步回顾了清末变法以来的法律思想巨变。同时,作者以“法律问题”为线索来编制本学科的研究体系,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法律思想史的发展规律。此外,本书还关注了中国法律近代化变革以来中国法律思想的剧变,在法学领域以专著的形式对此进行了讨论,尤其注意到了中西法律思想的巨大差异,注意到了西方法律思想对中国法系传统的毁灭性攻击,开启了近代法律思想史研究的先河。
本书以中国法学四十年的发展为主线,分专题讨论了法学知识的图景以及发展脉络。其中,法学方法论在四十年来的发展和变化,又以法政策学、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方法论的论辩为中心。法学与交叉学科,尤其是经济学、社会学的知识交流与融合也是本书关注的重点内容。就具体学科而言,刑法、诉讼法、经济法、民商法等主干学科在过去40年的发展轨迹,及其如何与国家发展的重大课题相回应,也是本书着重探讨的话题。
本教程的编写力求做到“兼顾古今”“史论结合”。“兼顾古今”是在客观陈述法律发展史的基础上,亦立足于现实社会中的法律环境对历史上的法律进行现代性诠释。“史论结合”是在尽可能客观地呈现法律历史原貌的同时,亦以现代部门法学的分类分别阐述中国法律发展的进程。本教程“皇帝制度”专设一章,突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特点,即以皇权为核心的制度安排与学说阐释。第六章“近代中国法律的转型”主要阐述西学东渐以来近代中国法律变革的特点,重在描述与论证由古至今的“转型”。第二章至第五章按官制官规、民法、刑法、诉讼法分类归纳了中国古代法律的有关史实,总结了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以期能为当下的法律提供历史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