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由西方法支配中国法的西法东渐历史拉开了序幕。与此相对,在19世纪之前,中国法之于西方还存在着东法西渐的历史。这段历史表明:第一,近代以来西法东渐的叙事框架不能完全定位中国法,应将中国法放置于整个东法西渐的历史进程中看待;第二,中国法在历史上并不只是传播于东亚儒家文化圈,在很长一段时间也参与到西方法的构建之中,是西方法发展的重要参照资源之一;第三,中国法在东法西渐过程中的正反例证,构筑了一种跨文化法律交流的应有范式。重视并反思这段历史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扩展自身影响力。
《英国法释义》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 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 (弗雷德里克 梅特兰); 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其他英语国家是否会如此普遍地接受普通法非常值得怀疑 (威廉 霍尔兹沃思)。 第二卷的主题为物权或称财产权。作者基于自然权利说阐释了财产权的起源,接着将物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大类,分别论述了两种物的类型与各自的本质,再进一步讨论了各种取得方式。较诸动产的讨论(共9章),不动产是本书的重点(共22章),而对于不动产的讨论,则是以封建体系为基石。作者对于封建体系 如此简短篇幅阐述,可能是迄今为止
本书由63位作者撰写的共65章内容构成,通过 主体 专题 区域 互动与加强 方法论与理论 人物传记 共六个部分,全面论述了国际法的历史与发展,以及国际法研究的沿革。本书探究了源于不同法律传统的行动者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接触,由此浮现出了国际法的历史。本书基本涵盖了国际法发展史上有代表性意义的学者、著作、国际会议、国际条约、国际组织,也基本阐释了国际法中的各项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本书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际法中特定法律秩序的性质、局限以及发展前景。
《当代罗马法体系》是19世纪德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萨维尼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共分为8卷,分别于1840 1849年在德国柏林出版。它既是萨维尼以前研究的总结和继续,也对之前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是萨维尼法律理论的集大成者。第1卷主要是关于法律渊源、制定法解释、法律关系等内容,第2卷主要是关于法律主体等内容。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之一, 是由何勤华主编的《法律文明史》的第九卷,分为上下两卷。 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大陆法系的贡献特别突出。作为当今世界*的法系,一方面,大陆法系涉及国家众多,日本、中国、土耳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等一大批亚、非、拉主要国家均是其成员,而在其发源地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核心,更有40余个国家保留着大陆法系的传统。另一方面,大陆法系以其鲜明特色,如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家群体等,丰富着世界法律文明的内涵,推动着文明的发展。 本书对大陆法系做了全面系统的
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1983年,司法部与安徽大学法律系合办了罗马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讲罗马法。在罗马法培训班结束时,进修班同学倡议将周枏讲课的录音和笔记分工整理出书,期能抛砖引玉。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注重监察体制的完善,而且致力于监察法的制定,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发挥。本书论述了中国自夏商至清的历代监察法制建设,史料充实,分析精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中国历代契约粹编(全三册)》收录了从原始无文字契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时期的民间契约2500余件,包括买卖、雇佣、典当、分家、继嗣、赠送等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此外还收录了历代民间模拟契约形式的"买地券"多件,从多方面反映了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经济形态、法律关系和文化面貌。是一部颇具价值的资料集。古籍整理资助项目。
法律文明是人类文明中法律相关各项元素的总和,包括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法典、判例以及法律规范,法律实施、法律行为及其相应的设施,法律教育,法律学术和法律遗存。本书论述了人类早期社会从游团时代到国家时代法律文明的萌芽与发展过程。章论述宪法文明的起源,即人类在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是如何组织公共生活,分配公共权力的。用现代宪法学中 国体 政体 国家结构 国家机构 权利义务 等概念来分析人类早期的 宪法 状态。第二章探讨涉及私人之间人身财产法律关系的民商法的起源,研究新石器时期到国家阶段民商事主体、所有权、契约、侵权、婚姻家庭与继承规则是如何从习惯演变为成文法。第三章探讨了刑事法的起源,研究人类犯罪与刑法观念与制度的演进过程,重点分析了早期法典中的刑事规范,从同态复仇到集体刑罚权的变化过程以及
《西法东渐》选录了六十余篇中国近代法学作品,囊括了来华传教 人卫三畏、执掌晚清中国海关四十八年的罗伯特·赫德、京师同文馆首任总教习丁韪良、近代来华的 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罗斯科·庞德等 人物对中国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法学 的一次重要史料汇编,力求深入清末民初的大变局时代,呈现东西方法律文明之间的冲突与交流。
《大清新法令》是清末商务印书馆推出的《大清光绪新法令》和《大清宣统新法令》的合编点校本,共11卷。收入1901—1911年间,中国清末“新政”时期国家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法规两千余件,涵盖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官制、外交、民政、教育、财政等二十余个门类,是一本法规收录全面、分类妥当、品质优良的法律全书,也是当代法律学者了解中国近代经典法规的原始文献。 本书作为世界法律文明移入中国的首批国家层面的制定法,当代部门法都可从中追溯其原始风貌。从本书投射出的部门法雏形,可知中国近代法律初具比较确定的立法技术、严整细密的规范结构、严谨精准的条文用词等特色,这些无疑值得当代法律人关注与传承。 博古方能通今,从“故纸堆”中爬梳有益的法文化资源,以期在百年后的今天,圆梦于法治中
本套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课题的成果,该课题被*确立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同时也被新闻出版总署确定为“‘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本套书凝聚了全中国五十多位法律史专家、学者十多年的心血,作者搜集和整理了大量手资料,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世界各国人民了解、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推动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律文明史(第7卷):中华法系》从对法系、中华法系的概念界定入手,论述了中华法系的起源、内涵、特点,中华法系的基本内容,以及中华法系的成员国法律的发展,中华法系对中国传统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华法系的衰亡及历史地位。一章阐述了中华法系的法哲学、法律学术、律学家和律学教育;第二章从法律形式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梳理了中华法系之母国法 自隋唐至明清的古代中国法;第三章主要对中华法系的三个主要成员国 日本、朝鲜、越南的法和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与母国法的关系进行论述;第四章详析了中华法系的解体,一方面从总体视角界定了中华法系解体的时限,并分析了解体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从时间维度梳理了中华法系在母国及其各成员国解体的整个过程;余论部分论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遗产,提出这些历史遗产对当代中国乃至亚洲
郭卫编著的《民国大理院解释例全文(第1号至第2012号)(精)》将大理院关于解释法律往来文件悉数搜入。自民国二年一月十五日统字号起、至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二千零十二号止,首尾无缺,全豹可窥。 查全部号数中,有统字百五十一号,因事关秘密,当时未曾公布。其内容,只得暂付缺如。 本书经十余度之校对,字字无讹,以便适用者依此考订。 本书又另印检查表一册,使应用者便于翻阅,易于印证。表之内容,可分二部,一以统字号次为经,律名条文为纬;一以新旧法律为纲,解释提要为目。 全书精义,一览了然。
清朝是中国历后一个王朝,清朝的法律制度,在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法律罐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形成了中国古代历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制度。清在入关前曾相继颁行过一些法律,据满州实录记载,其在建州时期明万历十五年(公元一五八七年)于费阿拉“定国政,凡作乱、窃盗、欺诈,悉行严禁”。其所谓严禁,在当时主要是带有民族特色的肉体刑罚,包括打腮、贯耳、以箭射身、刺鼻、头顶热锅、脚踩红火炭、两手钉横木、碎尸八段,及将尸体分旗悬挂示众等。 大清律集解附例共三十卷,四百五十九条,其篇目分门,分卷,均沿袭明律,律文本身出入不大,统筹过程是十分仓促的。因此曾遭到清初史学家谈迁的批评:“大清律即大明律改名也。”此说或失于偏颇,但由于清初立国未稳,四海未定,加之时限甚短,故亦只能草率间世。因此,这部顺治
事实上,《不完全酷刑档案》这本书意在通过沉重的古代酷刑记录来反映古代司法的黑暗和法律的不完善,也通过酷刑记录缅怀其中一些历史上受刑而冤死的千古英雄,而更通过酷刑记录来折射现代法治比之古代黑暗司法的文明、进步。也许我们更应该深思,人类为何会留下这样一段血淋淋的历史? 跟随着画面的颤动,一脚踏进百年之前,那是灵魂黑与白的世界。 文明伴随着血腥慢慢地成长,逝去的人已经不再,逝去的历史也已经远去,但是我们仍试图寻找文明在野蛮中孕育的轨迹。 把历史压缩成一个点,凝固,隐藏在片言只语里面,等待着有一天,人们能回答文段历史……
本书共分为三卷,分别为综合、司法、近代化,分别从清朝法文化、清朝行政法律民事法律、经济法律、民族法律、司法制度与晚清法律近代等多个方面对清朝的法制形态及其发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书既有助于清朝法制史的研究,又可对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某种历史借鉴,具有很高的学术、社会价值。
《法律史的世界》收录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自2001年起招收的180位博士的论文(实际收录论文174篇)。上卷收录法学理论篇和公法篇;中卷收录私法篇和司法篇;下卷收录法律文化篇和法史人物、学术思想篇。这些论文围绕中外历史上有关法律史的基本问题,从不同视角表达了独到而精辟的见解,具有较强学术价值。本书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编。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1999年创刊,2011年改为年刊,本期为第十四辑,主编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讲师桂涛。本辑共收录《清华简 摄命 受币 考略》等论文十三篇,以及2019年度台湾地区与国外中国法律史研究论著目录。本刊主要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海内外学界相关主题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与研究综述等,是中国学术界*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刊物。本刊密切追踪学术前沿、努力展示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的*成果,所刊发的文章以研究视野开阔、学术底蕴深厚、文献考订缜密等特点为中外学术界所关注。
本书上卷为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篇,收录了以晚清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的法律文本为中心的相关上谕、秦呈、法律草案、法规等文献,经过法史专家的汇编点校以期反映其发展变迁的原貌。下卷为刑法·民商法编,收录了以晚清刑法、民商法法律文本为中心的相关上谕、奏呈、法令草案等宝贵的法史文献,和上卷相呼应补充。
《西方宪政史(套装全5卷)》将西方宪政看作一个统一的概念,一个关于人民、宪法与政府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拟为读者提供一个中等规模但涵盖全面的西方或欧美宪政发展的历史读物。全书设五卷共十九章,、二、三卷叙述古代希腊、罗马、中世纪、基督教、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等各历史阶段宪政的发轫和发展,第四、五卷描绘欧美各主要国家宪政的发展、革新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书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为指导,批判性地研究西方宪政文化、了解西方宪政的种种不足与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提供借鉴,可谓中国人系统、全面研究西方宪政历程的补白之作。
本卷《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作为 法律文明史 丛书的最后一卷,主要描绘人类法律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中, 国际法 的发展本身就是法的国际化的一种体现,关于它的论述构成了本书三分之一的内容。而就 法的国际化 ,本书选择从东盟法、欧盟法和WTO法三个法域,描述世界各国法律统一化、趋同化和全球化的现象及趋势。在法的国际化浪潮之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又都保持了法的民族(本土)特色,这一方面体现在域外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例如法学观念、违宪审查制、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罪刑法定、刑罚轻缓化、安乐死、陪审制和巡回审判等;另一方面体现在本土元素传承的本土化,该部分仅列举了德治观念的传承、法律近代化中宗教观念的传统与复兴 以伊斯兰教法为例、土地债务制度、约因、传贳权、酒驾事故中的酒水提供者责
《中国法制史考证》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我院精品战略项目。内地数十名专家、教授参加了甲编的撰写;海内外上百名在法史研究领域有重要学术建树的学者(其中我国台湾省学者19人,日本学者41人)为乙、丙两编提供了代表性论文。此项目由杨一凡研究员主持,历时6年完成。 《中国法制史考证》共33卷本,分为甲、乙、丙、丁4编。这次出版的是甲、乙、丙编,计15卷本。其内容是:甲编为《历代法制考》。该编是当代中国学者撰写的有关历朝法制考证的著作,分为《夏商周法制考》、《战国秦法制考》、《两汉魏晋南北朝法制考》、《隋唐法制考》、《宋辽金元法制考》、《明代法制考》、《清代法制考》7册。乙编为《法史考证重要论文选编》,收入近百年来中国学者考证法史有创见的论文112篇,
本书探索了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至今英伦诸岛的监狱制度发展史。作者根据公开资料、私人信件、学术论文、个人陈述、官方报告以及监狱建筑和设计方面的研究文献,细致生动地讲述了英国历史上不同类型的监狱以及跟监狱有关的人的故事。书中陆续登场的人物包括约翰 班扬、丹尼尔 笛福、杰里米 边沁、查尔斯 狄更斯、奥斯卡 王尔德、温斯顿 丘吉尔等,他们的观点、立场以及个人命运,跟英国监狱制度的历史发展多有交织,也为英伦监狱往事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作者行文扎实严谨,风格生动有趣,以具有亲和力的叙述,呈现了一段绵延千年的特殊的历史。本书既可作为通俗读物,也可为相关研究人士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基础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