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Ⅰ(第六版)行政法总论》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一,由两编构成:第一编行政法的基础,第二编行政过程论。以 行政与法的一般关系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构造 行政法的法源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论述第一编;以 行政过程论的概要 行政的行为形式论 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 行政过程中的私人 论述第二编。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本书对有关比较法领域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二元古典模式之修正进行分析,在行政过程论的体系架构下,对行政的行为形式论和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展开系统论述,并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公法上的事务管理论、公法规定的私法性效果论、公私协动论、违法性的承继论、判断过程统制论、行政执行中的根据论、行政程序的瑕疵论等争点问题进行范导式论述。伴随《公文书管理法》《番号
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迄今已有两个甲子。本书首先纵览中国行政法学史,梳理了行政法学由清末民初的输入与孕育、民国时期的形成与发展,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转轨与寂灭,再到改革开放之后的重启与新生的历史;其次进行中国行政法学说史专题研究,从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的行为形式论、行政的一般制度论到行政救济论,围绕行政法学的重要范畴来梳理其学术流变,把握其关联脉络;最后简要介绍了行政法各论研究史。
本书系统介绍了美国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及前沿问题。本书是美国经典的行政法学著作,在学术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引用率非常高。作者就强调公平与效率协调的观念。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对于回避、听证、调查等过程中对于行政权力的要求和程序设计,也都遵从这一原则。程序设计一方面考虑到了效率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行政系统的各项专门知识问题,对行政纠纷的解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治奠基时 :1989年《行政诉讼法》史料荟萃》内容分为三编。上编 草案汇编 ,收集了从试拟稿、征求意见稿、各次审议稿到*后通过的文本,以及相应的立法说明和参考资料。中编 论文选辑 ,从当时讨论行政诉讼制度的数百篇文章中选取了30篇论文,并附上行政诉讼法早期文献的一个比较完全的目录。下编 访谈集录 ,收集了应松年、姜明安、朱维究、于安、胡建淼、肖峋、黄曙海、江必新、蔡小雪等亲历者关于《行政诉讼法》制定过程和实施情况的口述。书后附行政诉讼法大事记。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行政法学上所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的法学范畴,也是行政法尤其是大陆法系行政法的核心。对行政行为的系统研究,几乎需要行政法学的所有技术、涉及行政法的全部领域。 《行政行为原理/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讨论了行政行为这一概念性工具的发展、演变、边界及其法治价值,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模式,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的由来、范围、合法要件以及实践案例,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作为依申请行政行为领域的受欺诈行政行为和政府信息公开实践,需合作行政行为的铷度,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原理,以及行政协议和行政合同的实践。 《行政行为原理/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在写作上努力探索行政行为原理的中国化,确立了行政法的司法中心主义,展示行政行为原理研究的新成果,探索和运
本书是应松年教授八十华诞贺寿文集。应教授数十年如一日,与中国法治同呼吸,与行政法学共命运,功劳卓著,贡献良多,体现了老一辈法学家的法治情怀和担当精神,堪作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人之表率!作为我国行政法学的一位领军人物,获得终身成就奖的行政法学界泰斗,应教授不仅自己在学术上不懈努力、更上层楼,还像学术海洋的一座灯塔,为青年才俊照亮前进方向,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和引路前辈,总是真诚、热情、尽力扶掖后进,帮助中青年学者快速成长。应教授将教书育人融入自己的生命,培养的学生遍布海内外,播撒的种子已经桃李满园、栋梁满堂,他严谨的治学观和豁达的人生观是点燃众多弟子的火种。正是对行政法学的无比热爱以及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应教授用尽毕生的精力去为中国行政法治的进步奔走呼号,为行政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查尔斯·R.史旺生、列尔纳德·特里托、罗伯特·W.泰勒所著的《警察行政管理--结构过程与行为(第7版)》立足于美国警务实践,结合对美国警务的历史及现状的考察,探讨了与警察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问题。全书共四编十五章,内容涉及警察机构的组织设计,警察组织的管理,警察组织的人力与财政管理,以及警察行政的具体法律问题等,并对警察组织的变革与未来作了研究。
本卷全面系统地编译了重要的和近颁布的日本关于商品(食品、饲料、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和饮用水)中农(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和法规。从2003年至2010年4月的时间跨度中,全面而又简要地介绍了日本制定和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关于农药毒理学和与其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的程序、依据和法规。书中列出了日本对八百多种农(兽)药品种(包括近期发展的新品种)及其代谢物制修订的残留限量规定;同时列出了对日本出口主要商品的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为方便读者查阅,书中列出了农(兽)药品种和商品及其类别的中英文名称对照表。 适用于农业、卫生、质检、环保、商务外贸、化工和工商等部门行政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业务、专业和科技人员,大专院校的师生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使用。
本卷编译了美国环保局(EPA)和食物和药品管理局(FDA)发布的包括水(饮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中农残限量信息。读者可从中了解美国环保局(EPA)依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FIFRA),“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和1996年颁布的“食品质量保护法”(FQPA)负责管理农药活性物质进入市场的审批和登记注册管理,审理和进行的农药活性物质的毒性及风险评估和大量的制修订或撤销食品和饲料中的农药*残留限量的数据资料,特别编译了美国环保局(EPA)早期并至今仍沿用和发展的食品分类和选择代表性商品制修订残留限量的导则,近期在制修订小作物的农残限量方面进行的大量工作。以便读者从法规的基本层面和相关的科学技术的发展进程中了解美国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的导则、程序和方法的发展过程。列出了美国禁用、限用和淘汰的农药品种及近期发展的新
本书的出版目的在于系统梳理各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标准,通过表格形式予以列明,方便执法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查找、使用。 本书主要根据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分类,分为公安、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海关、税务、工商、交通、食品安全、医药卫生、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共l4大类,收集的法律文件包括与所涉职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违法行为,根据每一个法律文件中对法律责任的规定逐一列明,全书收录的各类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达数千个。 行为标准,也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是与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内容,法律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我们都予以对照列明。
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2012年国务院公布的交通运输行政法规和部分与交通运输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部分地方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部分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录中收录了2012年废止的交通运输规章目录。
王名扬,1916年生于湖南衡阳县,当代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名扬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1940年考入(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师从当时的行政法学权威、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生。1946年他考取了后一批国民党政府的公派留学生,前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1953年他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巴黎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58年学成回国,被分配进北京政法学院。1963年,王名扬被调到北京外贸学院,教授法语。1969年王名扬被下放到河南固始县和息县的“五·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1983年王名扬重新回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等。 本书系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由应松年、马怀德教授主编。本书收录了王名扬教授当年的同事、学生以及其他国内知名行政法
暂无内容简介。。。。。。
《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执法指南》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执法依据,现场检查,非法行为查处指南,调查取证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现场调查取证及处置等。
《FDA食品法规》(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第70-74、100-199部分)的中文译本,将于2003年6月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是美国联邦政府早设立的管理机构之一,作为科学法规机构,它负责国产和进口食品、化妆品、药物等产品的安全,多年来,它被国际上公认为主要的、有影响的食品法规机构。FDA法规对食品及食品配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工艺、杀菌设备、成品质量、检验方法及进出口贸易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实施食品及食品配料国际贸易和国内管理都借鉴此法规。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的经济形势,促进我国食品企业早日与国际接轨,以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组织翻译了此法规,以提供给国内食品及食品配料的生产、贸易及管理部门参考。 本书为16开本,约18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2014年修订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收录了至2014年3月31日由国务院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多部行政法规。全书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门编排,主要分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六个部分,每一类下又根据实际立法情况细分为若干小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2014年修订版)》收录齐全,分类科学,编排合理,是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的工具用书。
本书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精心编选,涵盖综合监督、医疗服务与监督管理、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与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等类别。
本书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集体承担的*985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平台”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出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其现状和特点是什么,中外法律体系发展趋势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改进措施,是本报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报告共分三部分: 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历史传统和借鉴,集中论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历史形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传统和西方法律体系发展对中国法律体系建构的启迪,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