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社会法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作者结合哲学理论,从社会法各个理论体系深度分析了社会法学科的发展以及社会法理论的演变。作者认为,从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法概念到基尔克的社会法概念,都让社会与法的互动关系成为社会法的研究对象,因此深入理解社会法的发展和演变,要从多层次分析社会、法以及哲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本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弱者论、契约论、倾斜论、分层论和平衡论,全方位探讨了社会法研究不能脱离现实,从多个源头融合来丰富我国的社会法理论。
《牛津立法研究手册》是一本关于立法机构和立法研究的手册。手册概述了立法研究的理论方法,包括形式建模法,特别是博弈论方法。手册考察了议会内部的社会关系(内部关系)和议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外部关系),以及立法类型方法和分类方法的历史演变,快速发展的立法研究方法和技术,政治行为和立法记名投票,在立法机构内辩论和审议的作用,以及立法研究的调查和访谈方法。手册还讨论了候选人选举及其对立法政治的影响、选举制度与立法行为的关系、选举制度的心理效应、立法职业对立法能力的影响、立法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规则、两院制与立法委员会的意义、政党团结与纪律的联系、利益集团与议员的关系。此外,手册还探讨了欧洲议会的演变、拉丁美洲的立法政治,以及中欧和东欧新兴民主国家立法机构的力量等问题。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由冯军教授、梁根林教授、黎宏教授主编,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等六十余位中国刑法学者共同撰写。《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对我国《刑法》共452条逐条进行了解释和评论,目的是通过解释刑法规定的含义,评析各种刑法学说和判例,展现刑法立法、司法、理论的大致样貌,体现作者的刑法理念和见解。 《中国刑法评注(全三卷)》六百多万字,是一部融合刑事法理与司法判例的刑法评注著作,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者、法科学生需要的工具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中型刑法评注书的空白。
《欧盟竞争法(原书第9版)》为理查德 威尔士(Richard Whish)和大卫 贝利(David Bailey)在欧盟竞争法领域的代表作,也是欧洲竞争法领域的经典著作,在欧洲乃至世界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被诸多竞争法学者推崇。 书中解释了竞争政策的目的,介绍了竞争法中的关键概念和术语,并对分析市场行为时出现的众多问题给出了作者的见解。本书以经济和市场为背景描述法律,特别考虑了商业现象(分销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卡特尔、合营企业和合并等)对竞争法的影响,并吸收了诸多资源(包括判决、决定、指南和期刊文献),可作为高校师生、律师、法官、竞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了解欧盟竞争法的参考工具书。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中英文对照)**卷旨在介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本次出版分为**卷、第二卷,含“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的投资法律环境报告。报告内容涉及投资、贸易、劳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领域。具体包括相关国家的法律 制度及基本法律环境概述,相关国家市场准人、外汇管理、融资、土地政策、公司设立与解散、并购、竞争管制、税收政策、证券交易、投资优惠、贸易法律规定及管理、工会与劳动组织、劳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争议解决方式及机构等具体法律制度。本书有利于增强我国政界、商界、学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的了解, 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本书是两位主编组织全球比较法领域的主要力量撰写的比较法百科全书,被认为是当代有影响的比较法著作,每位撰稿人都是该领域的专家。 本书1400多页的篇幅,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 一部分讲述了比较法的发展和它在当今世界的地位,范围不仅包括像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传统司法区域,也包括东欧、东亚、拉美等其他地区的比较法。第二部分讨论比较法的方法、目标以及与法律史、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部分则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比较法学科,包括比较合同法、比较侵权法、比较物权法、比较继承法、比较家庭法、比较劳动法、比较公司法、比较反垄断法、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比较刑法、比较民事诉讼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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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方法论属于部门法方法论的范畴,可以说是法学方法论的刑法版。本书以法学方法论为经线,以刑法教义学为纬线,编织成一幅刑法方法论的知识图景。本书分为以下三编:上编是刑法思维论。本编对形式思维、价值思维、规范思维、类型思维和 思维进行了深刻解析。 刑法 思维方法是哲学方法论在刑法教义学中的具体运用,在刑法方法论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中编是 刑法 解释论。本编对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和类推解释进行了深入分析。 刑法 解释方法是解释学方法论在刑法教义学中的具体运用,在刑法方法论中 属于 主体 部分 。下编是刑法推理论。本编对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当然推理和实质推理进行了深度辨析。 刑法 推理方法是逻辑学方法论在刑法教义学中的具体运用,在刑法方法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是我党历史上首次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汇编,收录了1949年10月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经2012年至2014年集中清理后继续有效且向社会公开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台,现行有效并向社会公开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260件。 《汇编》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基本反映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党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准确掌握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概况的重要依据。 《汇编》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权威性,具有规范性、实用性、指导性,适于党的各级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也适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学习使用。
本书作为刑事检察理论实务研究著作,注重实体性和程序性兼顾、基础性和原创性并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传统性和时代性协调的创新特色,在篇章结构、目录体例、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重构。有助于力求满足高校法学生、研究生和法务工作者、理论研究者、社会普法者、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等读者群体的实际需求。
李永君这部新作,主要记述了他赴欧盟国家考察法律制度的感受和心得,其中不乏闪烁着思想火花的佳作。例如,“权利,权利”、“丹麦的开放式监狱”、“德高望重的欧洲人权法院”、“中西宪法意识之差异”、“三思特利尔”、“卢浮宫内看三宝”等篇章就都颇值细读。
法律解释学是一个综合性学科,虽然主调是规范法学,但不是封闭性学科,而是主动吸收来自价值法学、法律社会学、语言学、哲学解释学的营养。日本法律解释学就是在解释学与法律社会学的“嫁接”中得到长足发展的。林端教授指出:没有法史学和法社会学的法律解释学是盲目的,而没有法律解释学的法史学或者法社会学是空洞的,在两者的研究上要形成一种互动。近些年法律解释的研究偏重于对疑难案件的分析,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司法中存在的都是疑难案件。这就出现了“采样偏见”问题,给人造成法律和法律解释不确定、不客观的灰暗印象,规则怀疑主义就出现了。其实,疑难案件仅仅是审判活动一少部分,多数属于典型案件。法律解释方法在解决疑难案件的时候,会面临着诸多的考验,不意味着对方法的综合运用不能解决案件的疑难,只是需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