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 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罗斯科 庞德是美国20世纪有名法学家,是 社会学法学 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庞德生平论著近八百种,代表作有《法理学概述》《普通法的精神》等。本书是作者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所做的专题讲座讲义,对于法律的价值原则、什么是法律、为什么需要法律以及法律的任务等问题作者都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了解和研究庞德的社会法学思想和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政法思想与 枫桥经验 的诞生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 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 大传统 与 小传统 相结合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 枫桥经验 等内容。二是对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人民法庭 、 枫桥式派驻检察室 、 枫桥式司法所 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 与调解、 枫桥经验 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 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全书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
本书译自施塔姆勒 1923年以三期连载形式在《密歇根法律评论》上刊发的作品,是20世纪自然法运动的重要代表作。全书依历史次序条分缕析地叙述了从启蒙运动至20世纪初各大法学派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结合新康德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宗旨予以批判性评述,后一章特别以回应吴经熊《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哲学》为契机集中表述了自己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的一般原理。如果说《正义法的理论》是以体系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则以历史化的方式推导出根本正义的核心理念。本书对于日益关注社会正义问题的当代中国政治法律建设而言,其理论裨益是显而易见的。
耶日·施特尔马赫、巴尔托什·布罗泽克所著的《法律推理方法》在波兰于2004年和2006年出版过两次,于2006年由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了英文版。本书要处理的是法律推理领域中的方法论问题,目的是提出总体的解决方案。其旨趣还在于,不仅要超越一种任意选择的法律范式,而且要超越法律科学的界限。在这本书中,作者讨论了根本的四种法律方法:逻辑、分析、论证和诠释,并表明了这些方法的精确性(科学性)、实用性。这些方法不仅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而且在其他领域、尤其是在哲学和逻辑领域也得到了发展。本书阐述了不同于广泛存在干欧洲和英美学界的一种哲学方向的法律方法观念,为研究法律方法、甚至于当代社会科学中运用的方法提供了很好的切入点。因此,本书不仅可以成为法律人获取“利器”的重要路径,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教
本书原作是众多知名学者以简短篇幅讨论学科前沿议题、彼此争鸣的“基本原理丛书——法哲学”(Cambridge Elements Series—Elements in Philosophy of Law)中的一部。本书运用社会学经典理论与经验素材批判性考察了分析法哲学家围绕“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题,内容涵盖法律的人造物理论、法律的社会建构理论、法律功能与法律性质、法律体系与生活的脱嵌、法律的指引功能以及社会实效命题等英美法哲学中一系列经典与前沿主张。本书试图表明:有关法律的哲学分析和经验研究当然存在重要差异——分析法哲学无须成为社会学法学,科学也无法解决所有关于法律的哲学问题;但两种研究进路却可彼此借鉴,法理学研究应当对经验素材和经验研究方法抱持更加开放的态度,有关法律性质的哲学分析应当得到法律运作现实状况的验证和改进。
本书收录的是格里塞茨教授三篇讨论实践理性和实践原则的论文。其中尤以篇文章为要。该文作于1965年,是格里塞茨教授对阿奎那《神学大全》卷第二部分第94个问题第2节进行的详尽评论。从表面上看,该文似乎是一篇阐述性文章,但格里塞茨却另辟蹊径,不仅从根本意义上驳斥了传统的有关阿奎那自然法理论的阐释,而且开启了一条新的理解自然法之性质和功能的路向。因此,人们普遍把这篇文章看成是整个新自然法学派的开山之作。其中包含着新自然法理论在近四十年来所发展出来的所有不同于传统托马斯主义自然法理论的东西——善的前道德性vs.善的道德性;规导说vs.命令说;具体化说vs. 演绎说;自然法的多律令说vs. 自然法的单一律令说。第二篇和第三篇文章则分别是格里塞茨对于各种批评意见的回应。 总言之,《实践理性的原则》一文是人们
《异乡人》由加缪编著。 他们说,妈妈死了,我没哭;这是无情,该死。 隔天就和女友厮混;这是不孝,该死。 挑拨朋友仇家互斗;这是不义,该死。 我合该天地不容,人神共愤, 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我杀了人,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 世界总是喋喋不休地告诉人们,行为举止甚至思想应该如何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种种道德规范下的节度。 但是,默尔索,一个居高临下的鸟瞰者,冷静自持,无动于衷,漠视七嘴八舌急于发表意见和批判的群众。 他倦于给出令人满意的标准答案,他对合乎礼俗但不合于自己真实感受的事物,无法找到适当的对应方式和距离,于是,他被大家指责为无情、不孝、不义。 默尔索不知道在与世界冲撞的窘境下,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他鸟瞰自己,也
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28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共五章,分别论述了中国妇女在室女时期的地位、已嫁妇的地位、为人母之地位、女子与公权力、女子犯罪与处罚等问题,可见自古妇女的地位即微渺,被视为附属品,对其的藐视以为极浓厚,通过本书可看出中国妇女曾受到何等的不平等对待。
从20世纪20年代译介、引入西方具有法社会学思想的理论著作和法社会学名著至今,法社会学在中国也已走过近百年的历史。但将法社会学真正作为一门学科或专业课来建设、研究,则是新近二十年的事。虽然有了这些发展与成绩,但有两个关键问题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与追问,就是法社会学究竟研究什么,即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问题;怎样研究,即研究方法问题,这两个问题不仅困惑着中国的学者,在国际社会也是一个仍在不断探索与存在诸多争论的问题。本书笔者抱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追问,在长达八年潜心研究与教学的基础上,阅读了近百本法社会学经典及相关著作,研究了大量的中西文献和国际社会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具体考察和分析了当下中国社会的诸多法律现实问题,通过对理论与现实的不断双向反思与体悟,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与探索。本
《 刑事诉讼规则》是检察机关全面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重要司法解释。2019年12月2日 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 刑事诉讼法》,并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施行。这是自1998年、2012年两次修订后的第三次修改,因应形势、服务办案,回应热点、紧贴实践,体现和固化了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一本通”,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以我国行政程序制度构建为研究切入点与应用对象。在思路上,首先对德国与日本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的变迁进行简单梳理与原因分析,其次对我国行政行为效力的传统理论与制度现状进行一定反思,再次结合我国现状分析了行政行为效力制度构建的基础,*后对我国行政行为效力制度内容进行构建。
本书是第十一卷可产生法律效果的各种行为与事实。 包括: 章 关于应当于诉讼中提出的 正式 盘问以及关于基于 正式 盘问的诉讼; 第二章 关于由同一法官审理的某些事项; 第三章 关于奴隶的腐败; 第四章 关于逃奴; 第五章 关于赌徒; 提交 第六章 如果土地测量员就测量结果做出虚假报告; 第七章 关于宗教场所、丧葬费及如何准备葬礼; 第八章 关于尸体的埋葬和坟墓的建造。
这本简明的写作指南为非律师人士和非法学院学生阅读法律文献,以及将法律材料融入自己的研究和写作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本书将会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向读者介绍法律话语、法院判决意见书和制定法,以及如何使用在线搜索引擎来进行法律检索。 本书将指导读者撰写多种法律体裁的作品,包括修辞学分析、判词摘要、论点大纲和研究论文,并将指导读者如何进行会议演示和发表学术作品以与更广泛的公众共享研究成果。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真正掌握法律写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写出符合学术规范、清晰有力的法律文章。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是*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剖析性侵犯罪中的核*问题 同意制度,以及围绕性侵犯罪的权力、道德、文化的**法律文化图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社会话题。在刑法中,同意是规范概念,而非*理概念和事实概念。同意的反面 不同意,是性侵犯罪的本质*征,是行为过度性的内在尺度。这个尺度不能含糊不清,*须是可辨别的标准。了解不同意的判断标准,将有助于我们更新对自由的理解,推翻自我的预设。审视自己,了解自己,忠于自己,在真正 知情 且 同意 的情况下去作出决定。*要的时候,勇敢说 不 ,也学会尊重他人的 不 ,维护他人的 不 ,不要试图读懂她人的*,而要给她说出自己意愿的权利。世*并不*,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与盼望。
《法理学案例教材/法学案例系列教材》的编写具有以下特点:第1,《法理学案例教材/法学案例系列教材》选取了法理学通行教材的重点章节,打破了通行教材的编写体例,对现有教材体系进行了整合。《法理学案例教材/法学案例系列教材》共分十章,分别是:第1章,法律的概念;第二章,法律的渊源与效力;第三章,法律的基本范畴;第四章,法律要素;第五章,法律程序;第六章,法律方法;第七章,法律运行;第八章,法律价值;第九章,法律与社会;第十章,法治。第二,《法理学案例教材/法学案例系列教材》根据 案例材料、法理分析、文献扩展 的体例进行编写,既为使用者进行基本的案情描述,又针对个案进行具体的法理剖析,同时为使用者进行深入学习提供文献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