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司法过程的性质》初是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作的一个演讲,为的是纪念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已经去世的毕业生 阿瑟 P.麦金斯特里。这部讲演不仅是卡多佐的部用心之作,而且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尽管该书是一个讲演,篇幅不长,语言简洁,但是其视野开阔,含义深邃。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司法过程的性质》根据1921年耶鲁大学出版社社的英文本翻译;原书没有索引,参照Margaret E.Hall 1947年编辑的由Fallon法律著作出版公司出版的《卡多佐文选》的索引,希望对部分读者能有所便利。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审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售前审批
本选题主要包括修订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对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不断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了具体仲裁办案程序,完善了加强仲裁员管理和保障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聘请会计核算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要求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本书以人民司法观的发展演变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实践过程为主要内容,具体考察新中国司法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制化理路、难点和亮点。主要通过梳理以董必武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如何在政权初创时期,创造出既有专业水准,又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司法观,进而再现新中国初期如何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民司法观的历史实践过程,以史为鉴,总结人民司法制度实践的特色,期待能为当前司法文明建设提供属于中国本土的历史经验。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国工会的基础性规章性文件, 是处理工会内部事务的基本准则。 现行《中国工会章程》分为总则、第一章会员、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三章全国组织、第四章地方组织、第五章基层组织、第六章工会干部、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第八章会徽以及第九章附则等10个部分。各部分内容相互联系、层层递进,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工会章程》,了解掌握其基本内容, 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工会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会员权利义务、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等重大问题,充分认识章程所体现的中国工会政治优势、群众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书共分五个部分:1.基础理论;2.应用理论;3.操作方法;4.技术规范;5.规范解读。前三部分一贴一题,一题一议,一议一解;短小精悍,由浅入深,由虚而实,层层推进,引人入胜。后两部分是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草拟稿及其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
One day in February 2007, in Huairou District, BeijingMunicipality, more than 300 migrant farmer-workers crowded into theLegal Aid Center, so tightly that it was impossible to move. Thesemigrant farmer-workers were from Hebei, Henan, Sichuan and otherprovinces, working in Huairou. They came to ask the legal center tohelp them solve a problem regarding their wages, totaling nearly500,000 yuan, defaulted by four labor companies since October 2006.At that time, it was only a little more than half a month beforethe Spring Festival, the most important traditional Chineseholiday, with every family expecting to be united. Butunfortunately, these migrant workers did not even have enough moneyto cover their trips home.
反不正当竞争法为24年以来首次修订,且是全面修订。亮点如下:1.首次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2. 扩大商业贿赂范围,如将中介机构纳入贿赂范围。3. 细化各类恶意仿冒行为。 4.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恒定大于违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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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威文本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是精心打造的确保法律统一与准确适用的zui佳文本。 2、专业解读 由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及司法机关专业人士负责对法条、专业术语以及司法难题进行权wei解答,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简约实用 每个分册都撰写有适用导引,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应用部分可依据目录予以查询;配套相关规定,便于读者查找适用。 同时,第四版还在第三版基础上结合zui新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法律做了更为实用的解答,并根据读者的要求在 应用 部分增加*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
为了贯彻实施2014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7年11月22日*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细则共5章26条,对《反间谍法》中的 境外机构、组织 间谍组织代理人 敌对组织 等作出界定。并根据反间谍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 约谈 制度。 列举式规定了 资助 、 勾结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资助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实施间谍行为的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组织、个人提供用于实施间谍行为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勾结 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本书初是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作的一个演讲,为的是纪念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已经去世的毕业生——阿瑟·P.麦金斯特里。这部讲演不仅是卡多佐的部用心之作,而且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尽管该书是一个讲演,篇幅不长,语言简洁,但是其视野开阔,含义深邃。 本书根据1921年耶鲁大学出版社社的英文本翻译;原书没有索引,参照Margaret E.Hall 1947年编辑的由Fallon法律著作出版公司出版的《卡多佐文选》的索引,希望对部分读者能有所便利。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宪法明文规定的。然而,近以来,出现了质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论点。本书从多方面论证其不合理性。 关于检察机关定位。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而非行政机关。司法权的本质特性是国家强制性,如果把司法权狭窄地理解为审判权,必将割裂整个诉讼活动的整体性。 关于检察机关性质。检察机关非纯粹的公诉机关而同时是法律监督机关。公诉人在追诉活动中不存在“利害关系”,不会影响到控辩双方的平衡,这种监督方式由于其亲历性可以大大提高诉讼效益。 关于检察机关逮捕权。不应该实行预审法官签署逮捕令的“令状主义” ,否则与审判活动的被动性不符,并将产生新的法官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的问题。 关于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机关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司法弹劾权,体现出检察机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