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的外国国家包括:外国主权国家;外国主权国家的国家机关或者组成部分;外国主权国家授权行使主权权力且基于该项授权从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国家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明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的,对于就该事项或者案件提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国际条
64开宪法单行本,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并收录宪法宣誓誓词、设立 宪法日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宪法》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 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 的根本法,具有 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官法的修订进一步确认和巩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了司法责任制,适应了司法审判工作新的发展变化,有利于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并处理好与2018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本书 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 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修改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 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国防法是 在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律,是指导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 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判断、理论概括、战略安排,同时,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武装力量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等都有了很大变化,这些理论指引和实践成果,都需要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 按照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有关部署,中央 办公厅牵头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修订。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考虑选收相关指导性案例。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实用附录旨在为读者提供使用参考;指导性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案例。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蒙汉对照)》是根据人民出版社2018年3月 版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翻译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含草案说明)》从三个方面对有关组织和个人的义务和违法行为的后果作出了规定:一是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执行 有关部门采取的反制措施。有关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的, 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 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有关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可以依法向 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三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国旗法》。该法对国旗的使用和制作进行了规定。 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使用和制作进行了规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全国职工“七五”普法简明读本 行政复议法》是职工“七五”普法指导用书,其写作体例上是由法律条文、职工权益导读、附录组成。其中职工权益导读是选取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法条进行解释,采用问答题的形式写作。附录可选取一些与本法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流程图或计算公式。以求让广大职工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方便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共59条,主要内容: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对社区矫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 领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的领导作为社区矫正的根本保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规范顺利进行。 二是对 、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特别是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作出明确规定,构建科学高效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加强横向协调,细化了 、 、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方执法权限和法律责任,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厘清了纵向职责,明确社区矫正委员会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