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刑法学界 泰斗 。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决定授予高铭暄先生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高先生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 201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的 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 学术研讨会暨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该书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冯军教授、高桥则夫教授、西原春夫教授的文章,对中日刑法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比较研究。此外,收录了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授予仪式的表彰词、答谢词、祝贺词,以及在北京举办的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上的发言,结集成书,以祝贺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三卷):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国内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分为两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录,内容包括:编总则;第二编分则;附录一关于修改刑法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附录二关于刑法的法律解释;附录三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审。
《我与刑法七十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高铭暄先生与刑法结缘七十周年的访谈录,全景展示了高铭暄先生作为新中国培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为新中国刑法学事业和刑事法治建设作出不可磨灭贡献的多彩学术生涯。学术泰斗的人格魅力和一代宗师的学术风范,从中可见一斑。 其中揭示的许多刑事立法背景,重大法律的出台经过、学术争议的焦点、研究成果的产生、学术同仁的友谊、师生的情感、国际学术交流的由来、学术组织的沿革发展等情况大多鲜为人知,是研习和了解我国刑法不可多得的资料。附录的“我的学生生涯”记录了高铭暄先生从一个东海旁的小渔村,走进全国zu1高学府,走向zu1高法律殿堂的奋斗经历,情感真切,生动有趣。
近二十年来的西方国家,在犯罪学与犯罪控制的策略上,正在日益成为犯罪统计学和管理犯罪学的领地,以此计算出危险族群的分布区域、易犯罪的时间以及统计哪些释放者再犯的可能性,由此使得监狱正在进入仓库化管理的时代。本书的作者从欧洲的观点对于这种犯罪控制的工业时代进行了梳理,也提出了批判,指出在以经济模式看待和控制犯罪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文化的作用,如果社会没有仁慈和宽容,重刑的刑事政策只能把更多的人送到监狱,而社会问题并没有解决。本书是一本系统阐述犯罪学和监狱学前沿理论的著作,对于国内读者来说,许多知识和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更为可贵的是,本书并没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自负与傲慢,而是充满了对数字式控制和工业式管理的反思。
《刑法学》由蔡枢衡所著,本书是一本极具学术价值并且具有深远影响的刑法学巨著,代表着民国时期刑法学研究的成就。本书不仅阐述了刑法学的一般原理,而且论证了刑法哲学思想;不仅分析了刑法内容和形式的发展,概括了中国刑法史的基本特征,而且建构了刑法的合理形态。本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出版。
本卷是《刑事法评论》的0卷。中国人从来都对数字十分敏感,无疑,10是一个吉利的数字。因此,0卷是值得纪念的一卷,表明《刑事法评论》已经逐渐成熟。 在刑事违法研究栏目中,编发了4篇论文,展示了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成果,在以往我国刑法理论中,由于受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影响,对于刑事违法性是不够重视的=相对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内容丰富的刑事违法性理论,它们不能不承认对刑事违法性研究的薄弱。在罪刑法定原则被刑法确认以后,社会危害性理论受到质疑,其地位开始动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刑事违法性开始受到重视。因此,在刑事违法性研究中,总是不可避免地涉及社会危害性问题。我在“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的论文中,向社会危害性理论发难,说了一些狠话,引发了某些争议,我想在适当的时候,对这个问题再作进一步的
刘士心所著的《刑法中的行为理论研究》是一部全面研究刑法中行为理论的专著,在吸收、借鉴外国刑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刑法学的立场,运用中外比较的方法,对刑法中的行为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挖掘和系统的论述。《刑法中的行为理论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刑法中前构成要件行为的概念、本质与功能,犯罪构成要件中危害行为的法律本质、构成要素与表现形态,故意犯罪实行行为的本质、界限与阻却事由,过失行为、原因自由行为、间接正犯行为、亲手行为、持有行为、复合行为、对合行为的一般原理与司法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