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介绍了特警队员常用武器类型,以武器基础知识为基础展开对武器使用相关方法的研究,将武器使用技能分为基础射击、应用射击,并提出了压力环境下的综合训练方法。在对射击技能进行充分阐述后,进一步提出了对特警战术的研究。该部分内容按照从基础战术到高级战术、从单警战术到队组战术的由浅到深的方式展开阐述研究,涉及了特警队员日常会运用到的绝大部分战术类型,内容较为全面。本书比较重视法律同武器使用及战术运用的结合,突破以往武器类书籍关于法律内容的写作方法,将法律部分按照原则、规定、责任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将相关法条融入其中,更加通俗易懂,并用图表的方式解决了警察开枪后涉及的程序问题,为武器使用教学及一线警察的用枪顾虑做出了些许突破。本书主要介绍了警察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具备的处置技能及战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类图书。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书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刑法文本,二是关于修改刑法的一系列决定和法律解释。为了便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学习、运用刑法;同时便于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刑法的规定,本书根据刑法修改的决定和修正案,对1997年刑法条文进行了编辑、审定。
恩里科 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他与龙勃罗梭、加罗法洛(Baron Raffaele Garofalo)被誉为 犯罪学三圣 ,是刑事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菲利的主要著作《刑事实证学派》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坚持犯罪现象的决定论,不承认古典学派信奉的 自由意志论 ,基于有效的社会防卫目的,致力于 对罪犯的犯罪行为和社会两方面 的研究。菲利在 犯罪社会学 这一概念下,将刑事科学组合成一个体系,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构建了自己的犯罪学思想体系。 《实证派犯罪学》一书汇集了恩里科 菲利于1901年4月22日、23日和2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学三次讲演的讲稿。虽只有短短四万余字,却是菲利刑法学说和犯罪学理论的高度浓缩。
松泽伸教授的《机能主义刑法学理论 丹麦刑法学思想》尝试参考丹麦的机能主义、经验主义刑法学,思考日本的刑法学,构建新机能主义刑法学方法论。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 丹麦刑法及其机能主义 为题,概观丹麦法学的基础,介绍丹麦刑法学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概括论述研究的目的和构成,机能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概念以及迄今为止丹麦刑法学的研究状况。其次,介绍丹麦刑法与刑事司法的发展。最后,论述丹麦刑法的解释论与法政策,明确丹麦刑法学的基本构造与特色以及刑法学政策的特点。第二部分以 新机能主义刑法学的构想 为题,借鉴丹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与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进行比较的同时,探讨丹麦机能主义方法论适用于日本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回顾一直以来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指出其中存在的问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刑法学界 泰斗 。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决定授予高铭暄先生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高先生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 201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的 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 学术研讨会暨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该书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冯军教授、高桥则夫教授、西原春夫教授的文章,对中日刑法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比较研究。此外,收录了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授予仪式的表彰词、答谢词、祝贺词,以及在北京举办的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上的发言,结集成书,以祝贺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本书是2014年出版的《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的增补版,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最高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尚又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勾勒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最高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材料,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最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 司法的最高境界》一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三卷):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国内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针
《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数量经济学的角度对走私犯罪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走私犯罪的经济原因,客观地描述了走私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走私的弊端及其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并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运用经济学基本的分析工具,即成本-收益理论来分析走私和反走私过程中的成本-收益关系,具有普遍意义。同时,在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意大利、法国、台湾等的反走私措施进行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的反走私实践。为应对走私,我国政府有针对性地不断变革和努力完善缉私体制。《走私罪系列研究丛书:走私犯罪应用经济学研究》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中国缉私体制的发展历程,在回顾历年打击走私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缉私体制运作实践中的经验,分析缉私工作中存在
本书是对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进行全面阐释和深入解析的学术成果。首先,本文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以来的研究历程进行了谱系性梳理,就研究热潮中形成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归纳与评述。其次,笔者在承继与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涵摄政策主体、政策途径、政策基石、政策实质、政策客体、政策界域和政策底线七人要素的仝新理论模型。后,本文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理论模型置于真实的法治场域中,从刑事一体化的纬度,实现其与实体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效链接,于刑事法治运动流程的界面,实现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行及刑事法律解释的全面互动。由此,得以塑成宽严桕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良性关系和共生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的国门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毒品重新成为我国社会的重大问题。三十多年间,我国禁毒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解释、刑事司法适用等方面经历了理想到现实、激情到理性、宏观到具体的变迁,围绕毒品问题的刑事规制,刑事政策、犯罪学、刑法教义学等多学科都尝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阐述。本书以刑事政策学入手讨论毒品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以教义刑法学入手讨论禁毒刑事司法解释及司法适用的合理性,以犯罪学路径思考毒品合法化争议的理论基础,旨在以刑事规制为线索,勾勒我国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禁毒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到目前为止,比较系统地研究行刑基本理论问题的专著在我国非常之少。本书的作者曾作为司法部重大项目“监狱体制改革研究”和“改革和完善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见证了我国监狱体制和社区矫正的改革历程,并为改革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此书正是作者对长期专门从事的刑罚执行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的一个总结。 本书中作者运用思辨、对比、归纳、演绎、历史考察、实证等多种研究手段,对刑罚执行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行刑的价值、目的和手段等)进行了多维的检视,并在分析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行刑三大价值论”、“行刑目的二元论”、“罪犯综合改造论”等理论,这些理论不仅具有系统性,而且也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此外,作者还对监狱行刑和社区矫正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对社区矫正的性质
操纵市场诈骗罪侵害三重客体,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证券市场的秩序、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实践中,应重点监控拥有资源优势的主体的市场操 纵行为。本罪由故意构成,但并非目的犯,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的以客观要素推定主观要件的判断方法以 及欧盟法所采用的“莫尔海伦规则”确定主观要素中的动机、认识、意志、目的等要素的内容及举证方法 。本罪的有效规制,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健全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体系、较为严格的行政 处罚措施以及具有明确量刑标准的法定刑。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本文站在刑法的立场,从多个角度综合探讨了我国金融安全的保护问题。首先是对当前我国保护金融安全的法制状况作出总结与评价;并结合刑法原理探讨金融安全的基本问题,认为金融安全是一种有待立法者重视的刑法法益;刑法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充当后一道保护屏障;对金融安全加以刑法保护是出于功利性价值的考虑;提出“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概念,并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两个方面详细探讨了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然后进一步探讨了金融安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问题,提出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理念,包括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基本定位、基本原则、必须处理好的几大关系等,以及金融安全刑事立法的若干构想,包括立法模式、立法章节编排、罪名与罪状、刑法配置等方面。在刑事司法问题上,按照司法进程探讨了相关争议问题,如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