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刑法学界 泰斗 。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学决定授予高铭暄先生名誉博士学位,以表彰高先生多年来对中日刑法学术交流的贡献。 201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的 中国刑法的国际视野 学术研讨会暨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该书收录了高铭暄教授、冯军教授、高桥则夫教授、西原春夫教授的文章,对中日刑法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比较研究。此外,收录了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授予仪式的表彰词、答谢词、祝贺词,以及在北京举办的高铭暄先生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庆祝会上的发言,结集成书,以祝贺高铭暄教授荣获早稻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第三卷):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国内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也针
《我与刑法七十年》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高铭暄先生与刑法结缘七十周年的访谈录,全景展示了高铭暄先生作为新中国培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为新中国刑法学事业和刑事法治建设作出不可磨灭贡献的多彩学术生涯。学术泰斗的人格魅力和一代宗师的学术风范,从中可见一斑。 其中揭示的许多刑事立法背景,重大法律的出台经过、学术争议的焦点、研究成果的产生、学术同仁的友谊、师生的情感、国际学术交流的由来、学术组织的沿革发展等情况大多鲜为人知,是研习和了解我国刑法不可多得的资料。附录的“我的学生生涯”记录了高铭暄先生从一个东海旁的小渔村,走进全国zu1高学府,走向zu1高法律殿堂的奋斗经历,情感真切,生动有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分为两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录,内容包括:编总则;第二编分则;附录一关于修改刑法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附录二关于刑法的法律解释;附录三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编审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审。
本书从多个角度,从西方和中国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和发展趋向、中国刑事政策的重要理论、针对不同主体、不同罪行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藉此帮助读者掌握刑事政策的基本概念,熟悉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n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取证规则。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n ◎辩护制度:在严格忠实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核实辩护律师收集的证据以及告知辩护律师移送起诉情况等程序,修改了法律援助规定,取消了涉密案件委托辩护律师需要经过批准的规定。 n ◎证据制度:对证
刑法立法论研究应当坚持“时代性意识”“本土化经验”和“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模式。基于此,对当下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当下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面临“有规则,无规矩”的社会现实困境。一般而言,国民(包括司法者)自觉将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依法依规行事,才能真正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实现刑法的法益保护目的和人权保障目的。因此,面对“有规则,无规矩”的刑事法治建设困境,就应当特别强调通过刑法引导国民守法,培育国民守法意识养成的日的。此即当下中国刑法 现实意义的规范引导目的。“罪”之立法设定作为刑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亦应当以规范引导刑法目的的实现作为前提导向。对当下中国刑法中的“罪”之立法设定进行审查,可以发现,其在内容规定和立法技术运用方面,均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五十八条、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 ……
本文共分九章,对罚金刑各方面问题进行研究。章对罚金刑进行了概述,认为罚金刑的概念应当界定为: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其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第二章对罚金刑的历史进行了考察,认为我国古代的罚金刑并非起源于唐虞时代的“金作赎刑”,而是萌芽于西周时期的“罚丝”、“罚帷”、“罚幕”等。第三章论述了罚金刑的根据问题。首先,在道义报应方面,根据他律的道德观,罚金刑没有充分的刑罚报应根据;根据自律的道德观,罚金刑对贪利性犯罪、侵害财产性犯罪都具有充分的刑罚报应根据;而且对于各种较轻的犯罪也具有足够的刑罚报应根据。第四章探讨了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问题。第五章研究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问题。本文论为确定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应当以配刑的报应与功利相统一的理论、刑罚谦抑性理论、犯罪原因和
本书主要收录刑事审判、纪检监察和惩治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法律文件与解读,以及司法工作中的热点与疑难问题研究、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法律适用问题解答等内容。通过对 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 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提供了一个 、多层面的高速信息平台。
切萨雷·贝卡里亚编著的《论犯罪与刑罚》这部 著作篇幅虽然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被誉为刑法 学乃至法学领域里*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本书原著 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部对刑罪原则进行 系统阐述的著作。自1993年由黄风教授*次翻译成 中文出版以来,《论犯罪与刑罚》已被列人中国刑法 学研习者的书目。当时译本依据的是原著法文译 本编排次序(也称42章版,由法国学者对原著重新编 排章节而成),此次再版依据的是原著的47章版,由 黄风教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