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袁雪编著的《共犯认识错误问题研究》以我国刑法理论中的错误论和共犯论为理论基础,以共犯人的分工为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共犯认识错误分别进行研究,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处理各种共犯认识错误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共犯认识错误问题研究》分别论证了具体相一致、犯罪构成形式要件相一致以及罪质相一致三种判断标准的合理之处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形式要件相一致作为适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处理共犯认识错误的判断标准。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宇宙作为一个整体,其统一性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一个世纪,在无垠的宇宙间也许只是一个瞬间,而人类文明史上,却足以使沧海变成桑田。国际犯罪——作为穿越这一时空的妖魔仍在整个世界游荡,交光叠影,扑朔迷离,其蔓延速度之迅猛,活动领域之广泛,危害程度之严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 《晋书》云:思危所以求案,虑退所以示进,惧乱所以保治,戒亡所以获存。如何有效地预防与控制21世纪的国际犯罪,更好地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已经成为摆在我们政法机关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书试图将理性分析和案例解析相结合,对国际犯罪的概念、类型、现状、特征、危害等,进行仔细地甄别和认真地剖析,从而分析预测了国际犯罪的衍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指出了有效地遏制和消除国际犯罪滋生、蔓延的
作者在借鉴国内外犯罪学研究成果之基础上,结合化学反应方程式理论与传染病学理论,提出并论证了犯罪生成模式理论。犯罪生成模式理论分为两类:犯罪微观生成模式和犯罪宏观生成模式。前者主要从微观角度解释人为什么会犯罪,后者则从宏观角度说明如何看待犯罪现象。犯罪生成模式理论的提出,对丰富犯罪学、刑法学理论研究,对完善刑事立法及刑事政策的制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书以对话的形式,通过与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内的未成年犯进行面对面的对话,揭示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行为、心理过程,真实生动地反映了青少年犯罪过程的相关因素、阶段特征和后果,展示了青少年犯罪的巨大危害性及给家人造成的极大痛苦。
本文丛以通过答辩的刑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为选题范围,从中挑选一些有代表性并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论文加以编辑出版。从论文的选题和内容来看,作者或者是对刑事法中前沿问题的系统分析,论证严谨,见解独到;或者是对传统理论的深刻挖掘,论涉古今,言及中外;或者是对外国刑法理论的专门研究,援引西土精华,璧合本土资源;或者是对某一理论的中外比较,两两相互对照,取其精去其糟,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不容低估。固然,这些论文看起来或许还有些青涩与稚嫩,许多观点也可能还值得商榷,但每一篇论文都闪烁着作者思想的火花,同时浸透了导师的心血,因而值得一读。并且,我们真诚欢迎读者对论文提出批评,因为认真而负责的批评,正是作者得以进步的阶梯、学术得以繁荣的途径。
本书以案件社会学理论为参照,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双重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由于现行刑事立法赋予法官李有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刑事法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法官自由裁量权受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定罪量刑的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样式就是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由于同性质的具体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或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社会结构不同,法官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定罪量刑不公正现象由此而生。实现定罪量刑公正的关键在于避免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