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侦查策略与措施》教材,是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院的专业骨干课程,是本科、研究生的必选教材,也是实战部门的参考用书。该教材已经入选西南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该教材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侦查策略的基本内涵和案件侦查中策略的运筹模式和思维。通过研究策略行为,达到以下目的。 (一)构建侦查思维 (二)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构建相应的运用思维和运用方法,为案件侦查方法的建立奠定基础。 二、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二)侦查职能部门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三)案件侦查中的各类新技术手段的具体运用方法,包括大数据侦查措施等。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本教程在体系内容上遵循侦查理论与实践基本脉络结构展开,可作为初学者学习侦查学的入门指南,了解侦查基础理论,熟悉侦查基本步骤,学习现场勘查的任务与方法,领略侦查策略与措施的风采,掌握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本课程也可作为侦查实战人员提高理论素养的读物,集中展现了完整的侦查理论与侦查方法、对策,为深入理论学习与实践需要奠定基础。
目 录 章 犯罪既遂理论研究中的前置问题研究——对我国罪刑规范模式的再追问 一、对“犯罪既遂模式说”的再批判 二、对我国罪刑规范模式的再宣示 三、对“犯罪成立模式说”进行“批判”的两点回应第二章 我国预备犯理论中的争议问题研究 一、总则性“预备犯”立法是否应该取消 二、具有刑事可罚性“预备行为”的再界定 三、我国预备犯立法模式的抉择第三章 犯罪既遂标准问题研究 一、对“犯罪目的实现说”“犯罪结果发生说”批判的省思 二、对“构成要件齐备说”批判的省思 三、犯罪既遂标准的再设定:“犯罪对象侵害说”第四章 对我国“犯罪既遂形态论”的反思 一、对我国“犯罪既遂形态论”的检讨 二、犯罪既遂形态体系的初步构建第五章 特殊犯罪形态之既遂问题研究 一、结果加重犯之既遂问题研究 二、数额犯之
本书以反映犯罪学研究新成果和理论创新为基本目标。一方面,本书开阔视野,力求反映近期 外犯罪学新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新进展;另一方面,在充分消化和吸收犯罪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环境,对犯罪现象提出新解释和新对策。本书以综述性和学术性兼备为基本特色,即以犯罪学的课程体系为主线,以专题形式述评犯罪学理论研究成果,并对犯罪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作深入的探讨。各个专题依据性质的不同,或在介绍学界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和评价,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简要介绍犯罪问题的发展脉络,梳理出理论研究的发展规律,确立发展的基本方向;或介绍并评析域外的犯罪防控经验,为中国犯罪对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照和借鉴,等等。虽然各个专题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展现了
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旧中国随着一些先进人士向国外学习,早在20世纪20年代已将其传人中国。最初主要是译介国外的犯罪学论著,进一步开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撰写了犯罪学著作,并在高等政法院校开设了这门学科。然而,在新中国犯罪学却是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开始复苏或者说是逐渐形成的,直至1992年4月27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宣告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组织起来,全面深入地发展阶段。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凝聚了犯罪学研究相关领导和部门、各界热心人士及犯罪学研究众多同志的心血。它是在经历了五年的艰苦筹建和学术研究方面的多年积累,才取得的如此成果。
犯罪情报是一种有关犯罪活动的信息,是一种经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搜集、整理、研究和加工后,进行传递和利用的犯罪信息。本书系统论述了与犯罪有关的人、与犯罪有关的物、与犯罪有关的事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犯罪事实等,揭示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及内在联系,旨在侦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作出科学决策。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在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上,单位犯罪的处罚在未来应当统一实行两罚制,废止单罚制。在责任人员的处罚上,本书着重研究了直接责任的含义,认为直接责任具有性质责任与程度责任两个侧面,并根据直接责任的两个侧面结合单位成员的地位,具体界定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书认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与共同犯罪的共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人员,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应当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确定,不适用共犯处罚规定。 在本书的最后,对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和处罚犯罪单位的刑罚方法这两个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应当适度扩大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增加规定对犯罪单位适用的资格刑。
本书共分为四编,即基本理论篇、犯罪行为心理篇、侦查行为心理篇、具体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心理。本书内容突出了实用性与新颖性的特点。从具体案件入手,把读者带入该研究的情境和氛围中,使读者带着问题充满兴趣地认知和了解各种行为心理的特征及其发展变化规律。 本书可作为学习法学、侦查学和司法警察业务的学生用书,也可供从事与犯罪作斗争的侦查人员或进行罪犯心理矫治的司法人员学习参考之用。
会说话的尸体 草籽的秘密 血滴定向连线分析 弹道学原理分析 诡异的密室 爱恨情杀还是意外死亡 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 插翅难飞的火厂 是否案 谁在说谎 蛆虫生龄的奥秘 天衣无缝的碎尸计划 男女足迹特征 人像组合 性变态犯罪行为 难以置信的作案工具 假案的识别
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对犯罪动机与犯罪性人格的研究正是这一探索努力的核心组成部分。犯罪动机是激发与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力量,包括“犯罪的动机”与“犯罪性动机”两个层面的理解(犯罪性动机居于核心地位)。犯罪动机作为犯罪人个性倾向性因素之一,在犯罪心理结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犯罪心理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理论与对策系统。本文以社会生物学之“自私倾向说”为理论假设与逻辑起点,试图分析犯罪动机与需要体系、社会文化与个体人格之间的密切关系;其形成模式表现为以缺失性需要为基本内容的需要在社会文化的作用下,通过模仿、角色认同、认知选择、自我强化及无意识等途径现实性地表达为直接动力性的犯罪动机与稳定化的犯罪性人格。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文丛(17):普通诈骗罪研究》围绕普通诈骗罪展开,除阐述选题理由、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的引论部分以外,全书共分五章。章从历史和域外两个角度,粗略梳理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剖析了两大法系55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立法规范。第二章至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以中外刑法理论为指导,结合民法相关理论,论证了我国刑法规范之诈骗罪各构成要素应然内涵,提出了法益的实质违法性的判断应该是以社会规范说为基础的法益侵害说,探讨了虚拟财产的属性、对于诈骗罪既未遂的影响以及价值评判标准,并从行为人的角度研究了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行为目的和主观方面等内容,从被害人角度研究了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范围、错误认识、处分行为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及认定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第五章通
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对犯罪动机与犯罪性人格的研究正是这一探索努力的核心组成部分。犯罪动机是激发与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力量,包括“犯罪的动机”与“犯罪性动机”两个层面的理解(犯罪性动机居于核心地位)。犯罪动机作为犯罪人个性倾向性因素之一,在犯罪心理结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犯罪心理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理论与对策系统。本文以社会生物学之“自私倾向说”为理论假设与逻辑起点,试图分析犯罪动机与需要体系、社会文化与个体人格之间的密切关系;其形成模式表现为以缺失性需要为基本内容的需要在社会文化的作用下,通过模仿、角色认同、认知选择、自我强化及无意识等途径现实性地表达为直接动力性的犯罪动机与稳定化的犯罪性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