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医疗犯罪为研究对象,以刑事一体化为基本理念和方法论展开整体的研究,为 刑事一体化 的抽象理念和宏观方法论提供具体的问题意识和实际的对策落点。本书分为四篇。第一篇 刑事一体化在医疗犯罪领域的贯彻和展开 作为总论,在探讨刑事一体化与医疗犯罪的关系的基础上,运用犯罪学的实证方法研究医疗刑事纠纷,为后文分别从刑事证据制度、刑事诉讼机制和刑事政策面向展开研究提供实践依据。第二篇 医疗事故刑事纠纷的鉴定与证明 ,从刑事证据法的角度研究医疗事故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过失和因果关系两大证明难点。第三篇 医疗事故刑事诉讼的专业化运行 ,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研究审判组织和审判机制的 专业化 问题。第四篇 涉医相关刑事纠纷的刑事政策分析 ,主要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分析 医疗暴力 和 医保诈骗 的治理。
本书以 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法治理 为主线,重点研讨了环境犯罪的保护法益、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解释、环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治理中的行刑衔接以及环境监管失职等在理论与实践中颇具争议的若干疑难问题。在环境哲学中倡导去中心化,以实现对人与环境共同体利益的保护;对污染环境罪的主客观方面要件以本罪的保护客体为指引进行了深入诠释;就环境污染治理中的行刑衔接问题分别从行为裁量、事实审查与机制构建等层面加以探讨;以监督过失的基础理论为依归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范构造与适用逻辑作了相应解读。
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是指行为人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法益: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一犯罪分类方法是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对犯罪所进行的分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建立标准与结构有所不同,因此虽然本书所研究体系的建立标及其结构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建立标准及其结构在表面上似乎是一致的,但是究其实质内容而言,则有相当大的区别。这是因为,我国准致国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社会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与大陆法系家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侵犯社会法益犯罪的具体内容有很大差异。本书在研究的内容上,将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分为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概述和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分述两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