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院长指出: 要立足审判职能,在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及时制定完善司法政策,多做精品判决,多出精品案例,加强司法建议,为创新和繁荣民事司法理论研究提供新素材新经验。本书从司法实务视角重点解析《民法典》新规则的价值功能、基本法理、适用规制、适用难点、新旧法衔接处理等内容,为《民法典》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 本书在结构上按照《民法典》的体例,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每一编选择8个左右的相关案例,选取案例的角度为新规适用、社会热点、突出典型性;案例分析的重点为新规适用规则、适用难点、新旧法比较和衔接处理等,总计68个案例,每篇5000~8000字左右。
本书主要内容为各种之债,也旁及整体债法的构成体系,及至各种之债以外债的类型,以求表达债各的全貌。本书写法遵循传统教科书体例,以法律的文义解释、体系阐明为重心,但也在制度因革,法律政策调整方面作出努力,尽量体现与传统教科书不尽相同的面貌。具体表现在以下诸点:(1)深切反省法律基本概念,用其正确把握同词复义,乃至相关用语的统一。必要之处以图表帮助解析。(2)审慎把握法律体系之整体构成,特別着重债务,债总以至民总间,三位一体之分合关连及体系整合。方法上,尽量以图表呈现其形态,以助研习及了解。(3)相关疑义的探讨,除具体指明解释方法外,尤其注重立法理由的回顾体察,以期引证立法原意,并以附注说明,以助探索允当结论。(4)加强研讨法院实务演进及体系调整,对于相关法律见址解之臧否,多数情形
本书主要内容为各种之债,以及各种之债以外债的类型。本书写法遵循传统教科书体例,将作者多年来讲授民法债编的授课笔记重新充实整理,分二十四章对各种债的性质、意义、种类、成立、效力、消灭以及法律适用等进行论述,务求表达债的全貌。 本书在写作上有如下特点: (1)为每种债精心编排案例,力求以简短文字包含本章主要法律问题,置于每章开头,以引起读者阅读兴趣与相关思考。 (2)严谨把握法律体系的整体构成,注重债法各论、总论与民法总论之间复杂紧密的关联,顾及各部门法与相关联法律之间的统辖、延展关系。使每一债的类型的论述都完备严密。 (3)相关难点的探讨,除提出解释方法外,尤其注重立法解释与判例的引介,以证明立法原意。 (4)关注法院实务演进与立法体系调整,对争议问题除提出相应观点,也能列明典型证据,以
\"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何在?这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学的根本问题,尤其自20世纪中后期以降而日益呈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况。 莫杰思教授毕其数十年在知识产权领域教学研究之功,“十年磨一剑”撰成此书,为知识产权这一在当下 生命力的财产权,提供了一套复杂而精致的正当性理论。从洛克、康德、休谟,到罗尔斯、诺齐克、沃尔德伦,这些哲学家的那些个性鲜明的学说,诸如劳动理论、个人自由论、正义论、私人财产论,都在本书中展开介绍与阐释。其在哲学基础上探讨范围之广泛、阐发之细微,堪称当前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之集大成者。对于那些批评知识产权的声音,比如认为知识产权缺乏效率、不公平、理论不够连贯等,莫杰思在本书中也一一予以回应,从而为知识产权提出了有力的辩护。同时,他也提出,应当为知识产权确立适度的法律限制,为
《袖珍民法典评注》是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民法学说、判例、规范融为一炉,具有多种用途的便携法律工具书。法律的适用是综合的,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需要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公法和私法、规定与惯例,本书详尽的内容对法律适用者无疑会有巨大的帮助,因为它对于每一个具体法律条文提供了集中和详尽的信息。对法科学生而言,法学教科书自属必要,但仅有教科书尚有不足。教科书传递给给学生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许多学生可能并不满足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而本书提供了这样的素材。
《民法典评注》是民法领域迄今鲜见的宏大学术工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民法学者相携学界同道共同完成的厚重学术作品。 《民法典评注》以融通学术性与实践性为创作取向,对民法典1260个法条逐一进行深入系统的规范解释,使读者既能从整体图景视域掌握民法典的法治精神,又能从细致入微视点理解民法典的规范含义;既能基于本书继续深化对民法典的创新研究,又能借助本书广泛普及对民法典的有效应用。 《民法典评注》的撰写者立足于中国法治场景,建构体现中国法治意识的法律阐释时空坐标,切实契合中国法治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彰显中国法学话语表达特点,并吸收熔炼国际上一些有重要影响的法律评注模式,充分彰显了我国民法研究水平的突破性提升,以及撰写团队的深厚学术积累与卓越创新能力,是中国民法典编纂成功之后衍
《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与发展研究》分为四编,分别是“新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新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制度战略化”与“法律体系变迁与知识产权制度法典化”。 编为“新国际贸易体制与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知识产权法的国际化寓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与标准范围的普适性,是经济全球化和新国际贸易体制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必然选择。随着《知识产权协定》的生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进入到后TRIPs时代。TRIPs在各缔约方的普遍实施产生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失衡,如何纠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偏向性,决定着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未来走向。本编旨在阐述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时代背景、运作机制和发展方向,并提出我国应对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应具有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总则编对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了规定,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的内容。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担任主编,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人员共同编写,运用*手资料,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准确、全面、深入解读,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的法律读本。
本书针对错案的生成规律进行研究。 作者就“错案”之判断标准作出厘清,在此基础上探讨错案的成因。 错案的本质因素是司法错误,致错原因通常不是裁判者或者案件处理者故意造成的,错案结果通常也不为他们所乐见。错案有一定规律可循。许多冤错案件有如一个模子里出来,几乎按照特定公式而产生;即使是明显不同的冤错案件,也有相同或者近似的错案因素,如果不警惕造成错案的原因,在具备一定因素时错案就会“自我复制”。 本书借助部分外国实际案件和我国媒体披露的错案逐一探讨造成错案的各种因素,从中摸索规律,并进一步探讨通过修补制度或者建立新的制度来防止、减少错案的发生。本书还对中国古代冤案的规律进行了探讨,并从不同于国内既有研究成果的角度对错案进行分析,使错案的讨论有了一定的历史纵深。
依托于供应链背景,银行对融资企业的融资模式以企业的运营阶段为切入点,分为采购阶段的保兑仓融资、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以及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三大模式。这三大模式环环相扣、互相渗透。 本书以供应链金融这三大融资模式作为研究对象,每种融资模式独立为一章,分别总结归纳其中的争议点,并主要通过引用分析人民法院和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裁判思路来介绍每种争议点的应对策略。 在谋篇布局方面,本书以独立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形成独立的文章,通过分析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方式、纠纷发生的原因、法院对争议的裁判观点,将抽象的供应链金融的实际运作流程及其运作逻辑展示给读者。
本书依据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总结提炼了离婚案件中可能涉及的种种夫妻财产类型,多层次展示了不同类型的夫妻财产在分割处理上的特性,既有大量不同裁判规则的精要分析,又有作者关于同类夫妻财产深度的拓展性思考,各章节分类简明,逻辑清晰,所搭建的夫妻财产分割体系不但内容实务全面,且体系完备又具备可伸缩性,既方便读者查询,又有利于律师在此基础上补充调整新的内容,从而形成属于自己的法律实务体系,对律师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办案效益有直接促进作用。
在我国专利法学界和相关司法界,对于 专利共同侵权 或称 专利间接侵权 的行为,是否可以完全适用民法范畴的侵权行为法加以解决,是否可以通过民事侵权法理论加以解释,存在司法上的困境和学术上的争议。本书通过比较美国、德国、日本专利共同侵权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结合侵权法理论,分析了专利共同侵权的理论支撑、制度内涵、基本特征与适用原则,认为我国目前实施的相关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对于专利保护的实际需要,亟需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本书介绍了名称论、对象论、平等论、能力论、生死论之生论、生死论之死论、认识论、人性论、时间论、价值论、生态论等民法哲学理论。名称论研究民法的变迁史,对象论研究了民法的调整对象的问题,平等论从多个维度深入探究平等问题及其适用,能力论研究权利能力制度和行为能力制度的法哲学意义,生死论研究与生死相关的前沿民法问题,认识论研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问题,人性论解决市民主体的行为标准问题,时间论研究时间对权利的衰减和对身份的加强效应,价值论解决公平值标准问题,生态论阐述民法在解决生态危机中可能发挥的作用。 全书贯彻新人文主义的理念,是作者近30年民法哲学教学经验的结晶。
本书采用主题设问的方式, 试图用聊天式的语言漫谈创新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场景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包括基础概念、专利申请前后的注意事项、研发中的信息利用、成果转移转化许可、职务发明、纠纷处理、合作中的注意事项、风险管理等, 通过“主题问答对话” 作一次较全面的科普, 供读者查询。
该书从法院指导性裁判的角度,以婚姻家庭纠纷为基础,将实践中常见的裁判理念和方法作为整本书的前半部分,后部分以实践中发生的比较有代表性、疑难性、指导性的案例提炼规则,辅以审理要览,落笔于规则适用。 主要内容包括: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裁判精要、彩礼返还纠纷裁判精要、婚姻关系解除裁判精要、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离婚案件的举证规则、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特殊人员离婚等。 本书作者为法院业务庭的法官,从院审判指导性业务的角度写作本书,会对下级法院有业务指导作用,对广大律师也有一定的指导借鉴作用,因此,此类用书在司法实务用书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
本书以德国物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为主题,探讨有体物概念对物法体系的意义,物法具体制度与物债二分体系的关系,以及物法体系的发展问题。本书共分为九章,内容涉及法典与判例的关系、盖尤斯物法体系的解读、潘德克吞物法体系的形成、物的概念及物的重要成分规则、占有及有权占有理论、不动产占有与登记的关系、有权占有与债权物权化、物权行为理论及灵活化、一物二卖中在先买受人地位、客体归属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以及权利客体化、物法与知识产权关系,新型无体财产归属等内容。基于对德国物法体系的思考,本书提出开放的物法体系并重塑其具体的制度构成。
本书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本书对于大陆和 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