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收录2016年2月22日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用版)》特点: 权威出版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 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 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 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物权法分为五编十九章, 分别为*编总则,第二编所有权,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四编担保物权,第五编占有。 担保法分为七章 分别是,*章总则,第二章保证,第三章抵押,第四章质押,第五章留置,第六章定金,第七章附则。
预告登记的效力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认定不发生物权效力。 特殊动产转让中的 善意第三人 近年来,有关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实践中机动车名实不符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因此,如何处理好相关纠纷成为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基于此,《解释》第六条以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权利冲突类型为导向,遵循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物权法规则,通过排除转让人的债权人作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 第三人 的角度进行了规定。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 对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进行了细化,通过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共计六个条文,分别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起始条件、同等条件的认定、行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