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财产权吗?网络平台利用我们的个人信息攫取商业利益,为何我们自己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收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后,这些问题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 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从竞争性权益、用益权、数据资产权、权利束、数据服务合同利益等视角提出数据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在本质上承认了一种制度发展趋势:技术革命正在逐步消融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数据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注册、付费、订阅等产业服务模式推翻了数据所有权的实践基石。那么,在新时代,我们又当如何面对这种 所有权终结 的趋势呢? 本书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数据权益的博弈中,选择了从数字时代的个人财产权切入,审视其概念危机和内容异化。相较于直接提供所有权补
本书为“教你打官司丛书”之一。书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根据*的法律规范深入浅出地解说公证与律师事务法的法律问题。每个案例都由“事情是这样的”、“律师专线”、“法律规范”和“专家释惑”四个部分构成。其中“事情是这样的”旨在简要介绍法律问题的事实背景;“律师专线”是从律师实务的角度指明所涉法律问题,判断问题处理得对错与否,为当事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技巧;“法律规范”是摘录与案件有关的核心法条,为读者指明解决问题所援引的法律依据;“专家释惑”则是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更专业的阐释与介绍。有些案例还附有“联系本案”的内容,为读者防范或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提醒。
土地的财产属性和资源属性,决定了土地权利的设定以及土地制度的建构不可避免地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的特质。基于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文库2: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认为在尊重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纳入国家适度干预的范畴方能实现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公共管制的双重目标。作者摒弃了单纯从民法视角研究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思路,转而综合运用经济法及民法理论知识,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法律规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及深入的论述;特别重视运用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不仅用较多篇幅分析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宅基地使用权“隐形流转”问题,重点考察了成都、重庆及天津三地实践中的“流转试点”,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些试点做法进行了总结及评析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公私法接轨的问题在国外早已引起学者的研究。但当下中国民法学界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没有对物权法中的公私法接轨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论著。对于物权法领域中公私法接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待开垦的阶段,本书出版会及时填补这一空白。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将依据公私法关系的一般原理,界定有关物权的公私法规范的界限,厘清物权制度在不同层次上的法律构造及其意义。据此,希望为公私法的体系化、合理化在物权法领域的实现,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 在实践中,针对我国《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属性和转化机制,完全可以为司法实践、相关立法提供指导。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为我们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罗马法宇共同法》丛书的项目之一。
《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要件主义的采纳,给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模式争论暂时画上了句号。我国不动登记制度的完善,取决于我们对登记制度中的各个子制度的理解。这就需要我们用开放的眼光去审视国际和国内不同地区采纳的“异己”制度,看能否为我所用。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广泛考察了36个国家/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法规,从中采摘出16个具有代表意义的样本,首次翻译了6个重要的、典型国家/地区的登记法规,建立表格进行比较,客观、中立地对以往的知识进行验证,并将样本中典型的子制度抽离出来,分门别类地加以比较研究。我们所作的上述研究既力足于理论研讨,又把握实践需要,并且大部分是以前学界未有或未充分讨论的,意在给我国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确定提供直接的立法例、学理甚至精致的制度设计方面的养料。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等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快速读懂民法典》系列,帮助大众轻松读懂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大众身边、走进大众心里。本册主要讲述了 物权编 的基本内容,通过故事案例的形式,对物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释和论述,详细解析了各种民事生活中物权变动的科学法理,明确现实生活中物权冲突分析和裁判的法律根据,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物权编的法律读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赵书波所著的《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研究》包含引言及结论一共六个章节。章从探讨美术作品法律属性切入,论述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第二章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纠纷中的问题。第三章借助“制度的经济分析”、“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合约失灵”和“法的有效性”理论,追溯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困境出现的原因。第四章提出加强我国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主要是明晰权利界定、行业协会与政府干预的互动以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2008年8月15-16日,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民商法重点学科于蓬莱泉盛宾馆成功举办了“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研讨会。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研究所、实务界的四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收到与会论文23篇。 不动产征收问题既是一个公法问题,也是一个私法问题,是一个法学内部学科边际交叉的问题。为此,本次研讨会邀请的与会代表,既有来自公法学界的学人,也有来自私法学界的学人,旨在体现公、私法的交融与对话。 本次研讨会论题集中,学者们围绕“不动产征收”这一专题展开了既广且深、富有成效的讨论。如学者们深入研讨了财产权的宪法保障与限制问题、不动产征收的立法模式问题、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公益征收的程序问题、公益征收的补偿问题等。在讨论中,学者们就我国当下不动产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解决对策等进行
汇编本书的目的在于,通过物权法条文与我国法律、外国法律等相关条文的对照比较,更好地理解物权法条文的规定,了解立法的本意。同时,作为一本资料汇编,也为物权法研究提供方面。因此,本书能对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司法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适用和研究物权法有所裨益。
本文的核心主要可概括为“批判”和“重构”。本书突破了传统民法理论的“概念游戏”规则,将财产权置于若干学科共同交叉的领地,从而力图为财产权正确定位,揭示其实质原貌。
本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物权法律纠纷,收集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物权法的章节条款予以分类整理。 法律条文 本书收集整理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表容涉及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共有、相邻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等诸多物权法律制度。 案例解读 本书结合常见物权法律纠纷,编写典型案例及精要评析,并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纠纷解决的规范性文件。 文书范本 本书收集整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汽车买卖合
本书由台湾地区著名的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撰写,本书(册)研究民法的通则和所有权问题。本书(第二册)共有四章,其主要内容是:(1)总论,讲述物权意义、性质、体系、基本原则及其发展;(2)物权通论,讲述物权的意义、种类、客体、效力和保护;(3)物权变动,讲述了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物权行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等;(4)所有权,讲述了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共有等问题。本书对中国大陆法学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不仅关系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物权法涉及的内容广泛,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如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阳光权”、住宅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以及到期后是否需要续期等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 本书由物权法起草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民法室主任姚红主编。该书对物权法的规定作了准确、通俗、精练的解释,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权威性,是广大读者学习、了解和运用物权法的权威读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用版)》特点: 权威出版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精选法规 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专业解读 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实用附录 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物权法疑难问题研究》针对《物权法》和两个司法解释在适用过程中的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选择这些专题进行研究时主要基于“释法”和疑难问题研究这两个基本原则,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动产物权、*移植、耕地集约化租赁、转海造地行为中的海域物权、抵押权的顺位问题、动产担保物权、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中的异议登记、行政担任、占有、物权的转移与物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王全弟、李峰主编的《物权法疑难问题研究》可作为高等院校民商法、物权法等专业教学用书,还可作为法院、检察院等法律部门等学习物权法知识的中药参考书。
担保物权法,由于多种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并且如实地反映了经济的动向,是变化多端、敏感的问题。正因如此,似乎不少学生都感到这是民法中难理解的部分。鉴于此,本书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考虑。 ,本书以性质上的解释为中心。对于重要的论点,不仅仅只是整理主要学说和案例,对持不同见解学者的观点与进行了分析说明。 第二,为了帮助理解难点之一——诸制度,简洁地增加了制度论的说明,从*限度附带说明各担保制度的构成要素以及各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勾划出担保制度的全貌,以有助于理解。 第三,从实务性的角度出发,抓住近实务的动向。重要的部分,引用了*的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例、文献。并且,还特别在第四编单独设立了债权担保,因为我认为这个内容今后还将会广泛地利用。 第四,关于技术性方面的问题,除了本文的说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在阶级社会中,私有财产权是人之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权利,是人的生命权与自由权的必然延伸,也是生命权与自由权的一种保证。著名的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有一个重要的政治观点就是:“政治的主要职责是保护私有财产,没有财产权就不可能有正义。”[1]百姓对国家政治的*热情就是源自他们对自己财产权的享有而表现的终极关怀,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仍离不开对私有财产权的价值认可和法律保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公民私有财产的形式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私有财产权保护写入宪法,而后《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先后出台,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崛起。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环境并不乐观,I'n-J题的关键不在于私有财产法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与实践,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各国在提单纠纷解决以及新运输单证的*立法与实践,保来罗电子提单规则以及联合国运输法公约草案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力图全面阐释提单纠纷解决新途径以及新运输单证如海运单,电子提单方面的*法律规则,澄清运输单证涉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阐述各种不同运输单证表面记载和证明效力,运输单证转让与单证项下货物所有权的关系,各运输单证在控制权,目的地交货以及货物损害请求赔偿权方面的不同法律效力等,并对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及运输法草案的修改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