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物权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本书以大陆法系民法物权理论为基础,以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主要依据,充分吸收国内外物权理论研究的*成果,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务,对物权的一般理论、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和占有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本书在编章节的安排上,基本遵循了我国物权法的体例;在内容上,既有对我国物权法中主要制度立法背景的介绍和立法精神的阐述,也有对大陆法系国家相关制度的简要介绍;在观点上,不局限于对现行《物权法》规定的解释,对于现行立法中的缺憾也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本书既是一部学习物权法的教材,也是一部研究物权法的参考文献。 书中许多观点对于完善我国的物权立法,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基本主线,力求准确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基本内容与物权法基本理论,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遵循学科知识体系、逻辑体系的设计、编排。为了让本书能够尽量贴近实践,符合法学本科教学的需要,并对其他读者学习物权法提供参考和指导,在每章前设置了引读案例,同时,在结构和语言表达上尽量简化和清晰,以方便教学和阅读。全书以通俗的语言对《物权法》条文进行解读,并兼顾一定的理论深度。因此,本书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学习和宣传读本,也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及相关法律职业院校进行《物权法》教学的专业教材,还可用于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者的岗位培训。
本系列选题将使用主编王竹教授设计的算法,通过对zui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系统(已获官方授权)中的2700万份判决书进行大数据分析,首先计算如下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条文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与适用法律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中适用法条与子案由的实际大数据关系,每个案由中适用法条与其他法条的实际大数据关系;再请司法实务与法学研究专业人士对上述实际大数据关系进行经验判断,很后综合对案由、法条分★级标记,精准满足司法实务需求。 本系列民商事选题按照《民事案由规定》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以实现案由与法条之间法律大数据分析结果的分★级表达与相互检索为目标,是靠前“法律大数据分析”实务法条类图书的开山之作。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型,迅速、精准地查寻到所有和该案紧密相联的法律规定,为法律实务工
本书是董学立老师关于担保法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论文集,分为理论、结构、规范、草案四个部分。 原理 篇的三篇论文虽皆以 物权变动 为主题,实则探讨了物权理论中深刻、本源的概念 物权;而 物的特定性 又是 物权 的基本内核。 结构 篇是本书的精华所在 董老师创新独特的研究视角、精彩丰富的学理论证和鞭辟入里的问题意识皆囊括于此。 规范 篇则在前述一元化理论的基础上,论述规范层面的具体问题。 草案 篇作为 封顶 之作,是老师十余年来累积的学术成果的精彩 亮相 。
人民法了守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的六种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 本书即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过的指导性案例,通过对同类案由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本书收录的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 除指导案例外,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审判依据,在司法领域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故本书除收录审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还分类集结了上述审判政策,为办案的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
本书主要内容为与物权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本书按照综合、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进行划分,按照法律效力级别排列文件,以求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物权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与债权法一道构成了民商法的两大支柱。本书分为三大部分,根据物权法的体系展开,内容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反映了作者这些年来对物权法的一点思考。物权法总论主要围绕着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包括物权法立法中争议激烈的平等保护问题、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关系问题、环保主义者争论的动物是否属于客体的问题、不动产登记规则的完善问题;变动模式论主要围绕着物权变动的核心物权行为理论的存废展开,根据*的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探讨了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权利类型论主要着眼于物权法上的具体权利类型,诸如农地流转、担保创新等问题。
本书以物权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力求语言通俗,使大众读者能轻松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
本书涉及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制度、农地流转制度、国有土地的出让和使用制度,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制度等。对于这些领域中的各种疑难问题,作者根据《物权法》和其他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办法;对法律文件未加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则依据基本的法律原则,并在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土地制度的前提下加以阐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厚爱有加,多次约稿,我却始终献不出佳作。其中原因,在1997年至2000年间忙于公务和学习英语,难以静心;于2000年以后则是醉心于准物权的探索,无暇旁顾。该社不弃,依然愿意编辑出版《民法总则:具体与抽象》、《物权:生长与成型》和《债权:借鉴与发展》三卷本的民法文选。李文彬主任立意高远,运筹帷幄,一锤定音;杜宇峰编辑倾其所思,尽心整理,终成此书。对此,在感动的同时,谨深表谢意! 物权制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乃至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反映着民族传统和文化,因而其特色相对较多;它是社会现实经济生活关系的反映,我国一直在进行着改革,于是,物权在我国具有正在生成的特点,发展变化的态样,目标模式的探索。正所谓已宣布的规则必须被当做尝试性的东西,因为它将要适用的众多不断变化的事
本论文集只选择了我近年来关于物权法的论文以及学术报告25篇。另外,还有从德文中翻译过来的物权法论文3篇。 本书所选择的论文中有几篇论文涉及同一个研究题目。考虑到这些论文在撰写时使用的材料和考虑的角度有所不同,理论上的深浅差异较大,虽然他们的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故还是将他们一一选入。当然读者可以只选其中一篇来看,也可以从浅入深。 本集选入的论文以近年发表者为主,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表的论文也有两篇选入。因为这些论文所提出的问题在今天仍然值得讨论,而且在作者之后,这些方面的问题尚没有新的研究。
物权与社会生活休戚相关,物权法之研习,自须将法律理论与社会实际相结,并知所运用,方属正辨。是以通晓物法律之规定与其一般理论,固属必须之重要基础,然贵务过作之推求亦不可偏废。况物权法之实务上问题颇多,却因缺乏参考资料,处理之际,常以为苦。因此,本书内容,力图两者兼顾。而为免内容过繁,遂将各家争议之学说,值得注意之实务见解以及自己未成熟之看法,列入法解中,且尽可能详列有关著作论文,期为有心研究之士,开启探讨之门径,按图索骥,进而在物权法领域中开疆拓土,终能促成物权法之根深叶茂,此实为个人之衷心期待,亦为敢于将本书匆促出版之缘由。
本书是国内一流的物权法教学与研究团队精诚合作的*产物。主编江平教授是我国《物权法》起草小组负责人,深谙物权法原理与立法之精义。基于理性与谨慎的态度,本书将我国《物权法》置于物权法原理的大背景下,既讲述物权法的原理与精髓,又紧扣我国的立法与现实,以原理解释法律,以法条印证原理,既深入剖析了立法的长处与不足,又适当引介了国内外的理论与立法,是一本视野开阔、逻辑谨严、说理透彻、表述清晰的好教材。 体系完整、要点突出、资料翔实、案例丰富是本书突出的特点,使得本书在同类作品中独树一帜。 本书可以作为法学本科生之教材,可以供硕士生阅读参考,可以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工作指南,可以为参加司法考试和考研的读者提供一架“天梯”,于理论和实务均大有裨益。
"自然资源物权法问题是物权法中比较重要的问题,相关研究蔚然可观。作者老题新做,更上一层楼,构建了完整的体系,提出了精细的理论,并回应了诸多新出现的实践问题。"
本书收集和整理了与我国《物权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 正文部分以及用以注释法条的材料,采如下体例:1.正文为每部法律的法条。2.脚注为注释每个条款的文件。用以注释的文件,早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晚截至2016年2月底,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两高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两高公报案例。年代较早或者使用频率较低的文件,并未收录。3.每个脚注中注释文件的编排顺序如下:(1)总体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报案例排列。(2)在每一类相同性质的文件中,按照发布的时间顺序,从老到新排列。但是在排列时,考虑与所释条款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