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开辟了一条新通道。人们开始关注一个立法将会影响社会中的哪些群体,或将由哪些群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是人们的性别意识随着经济发展开始有所变化的反映,也是我国学者开始在婚姻立法中运用不同研究方法的结果。—— 黄宇
《婚姻家庭法概论》由来自于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和四川大学的民法学一线教师共同撰写完成,其以我国现有关于婚姻、收养、继承等领域的主要民事立法、司法解释为依据,系统阐述了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法律问题,同时辅之以常见案例及思考习题,理论性和可读性较好,有利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及其他婚姻家庭法的初学者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内容。
本书篇通过 52 个案例对婚姻家庭继承的基本法律常识及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第二篇通过 26 个典型判例解读婚姻家庭继承常见法律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对《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解读为读者了解婚姻家庭法提供路径,为百姓解决常见法律问题提供思路。本书从小处入手,旨在让读者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双方或多方权利义务有初步认识,并以案说法,让读者将生活实例与法律相联系,将自身处境如案中任务相对比,以期找到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的新途径。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是在原高等警官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基础上进行的一次修订。婚姻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和最普遍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的发展变革息息相关。21世纪的到来,为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也对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教材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考察了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历史类型、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和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系统论述了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制度、收养制度、离婚制度、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
1.本书的翻译底本是日文原著《中国家族法原理》昭和51年(公元1976年)8月15日出版的第二版,但个别地方与第二版有所不同。在着手翻译前,滋贺先生对原书个别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因此本书是根据修订后的内容翻译而成。译书对这些地方不再——注明,凡与原书不同的地方,目前以本译书内容为准。 2.书中有个别日文在翻译时比较难于处理,后决定保持原文不泽。如“持分”、“持分权”、“得分”、“得分权”。“持分”的词义可以译为“份额”;“持分权”可译为“按份共有权”;“得分”可译为“应得的份额”;“得分权”可译为“应得的份额权”。但如果这样译出,则原文表达的涵义和形式会出现问题。“持分”所要表示的含义不仅是“份额”,还指相关的人“每个人都享有的份额”、“相关各方都有份儿”。四个词多少都是基于这一含义而形
......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 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 ,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法律图书。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至此,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考虑到立法体系建成的重大意义,尤其是2010年各个领域法律文件立改废工作的全面加速,给广大读者带来了查找使用上的困难,为了更好地服务读者,体现*的立法成果,我社决定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第
......
结婚前索要大量彩礼合法吗?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方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受对方胁迫而结婚的一方能否向法院起诉离婚?已有配偶一方又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构成重婚罪?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效力如何?宣告失踪和死亡程序应该怎样走?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否要求对方予以精神赔偿?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吗?分居多年后,夫妻能以此为根据申请离婚吗?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为孩子改姓吗?夫妻离婚后,孩子惹了祸,谁来买单?离婚后,能够强制申请子女探望权吗?丧偶儿媳或女婿有继承权吗?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生父的遗产?胎儿有无继承权?罪犯是否享有继承权?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娘家遗产?父母一方去世后,子女能否要求分割遗产?多份遗嘱并存,应该怎么办?……郭锰编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性。 条文注释专业。本书中的注释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民法院等对法律条文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案例典型指引。本书收录数件典型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单位参保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表等内容,帮助读者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人文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为目的的思想或观念,也是看待人与事物的一种视角或方法。如何使离婚法更好地服务于人,维护人的利益、满足人的合理需求,是离婚法的宗旨所在。因此要求离婚法在制定、修改、完善中突出人的中心地位,以人为离婚法的目的,尊重和保障离婚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权。本书根据离婚法人文主义的应然性要求,对离婚法进行了人文主义实然性的检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 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