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本书对英美信托的起源、历史、法律结构以及对所有信托形式普遍适用的规则进行了基础性的介绍,呈现了信托在英美法律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本书在英美信托与德国法上能够取得近似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判性比较研究,回顾了德国法学界就是否应该继受信托制度曾经展开的激烈争论,并对德国法是否有继受信托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法律继受模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商法学在我国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学领域。说熟悉,是因为我们每天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商事法律规范;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未曾真切地触摸到承载着商法特有价值和规范的学科体系。 1999年,《商法学》作为高等教育法学课程中14门核心课程之一已被国家*所确认。翻开商法教科书,商法学者们不厌其烦地解释分析、追根溯源,以寻求商法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其目的无非是想论证商法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且具有独立于民法的法域体系,但是这种解释、分析至今尚未成为学者们的共识,甚至一直被众多学者所怀疑和争论。我国民法学者认为商法作为商人职业法是历史的产物,也只能作为历史的遗产;经济法学者主张“商”回归“民”又溢出“民”之后,溢出的部分即为公法化了的商法,应当划入经济法。①商法学者们自己也在进行
《民商法论丛》(第68卷)继续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研究我国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以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本卷共分为5个模块,16篇文章。从具体内容上来看,本卷除继续秉持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全新判例学说中借鉴智慧的宗旨,对欧共体侵权法和日本服务合同的有关立法进行了介绍外,重点对我国《民法总则》的有关内容以及互联网时代人工智能、网络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对理论与实践有积极参考价值。
本书为作者近30年来研习商法基础理论之心得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二,系从转换论视角对商事主体作全面考察、系统分析和体系建构的原创性论著,全书由本体论(含商事主体的身份定位、商事主体的二重结构、商事主体的资格取得、商事主体的法律人格、商事主体的营业能力)、形态论(含商事主体的功能形态、商事主体的原生形态、商事主体的人格形态、商事主体的职业形态)、立法论(含商事主体的立法模式、商事合伙的立法体例、企业商人的立法路径)等三编12章构成。作者跳出传统民商二元主体理论架构与立法困境,基于事实逻辑,从大私法领域与营业自由视角,认为商事主体并非独立于民事主体的另类存在,而是民事主体进入营业领域后之特定角色、身份、关系、地位、功能的转换形式。通过这一全新的视角和定义,在对商事主体的要素特质、存
本书为作者20年来对商法总论孜孜以求的总结性成果。全书共十五章,在对中国商法概念界定的问题与进路予以厘定的基础上,揭示了商法的特殊性、历史脉络与发展趋势,探讨了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梳理了商法渊源,指明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重构了我国商主体、商行为及商事权利的理论体系,并对商事登记制度、商事代理制度、商事账簿制度、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了系统性论述。本书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构建了融贯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的商法基础理论体系。
《商事审判指导》(2004年卷)是对2004年一整个年度的《商事审判指导》的整合,主要内容包括民商审判政策与精神、专题研讨、专论、请示与答复、商事审判专论、调研报告、法官学术交流、民商事审判、案例评析、判决书等内容。
本套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系统性与便捷性。本套丛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汇编整理的参照,内容全面系统,结构清晰,克服了同类题材图书所存在的内容庞杂、无序、失效和新旧法条杂陈的缺陷,从而为读者提供了严谨、权威的法律文本支持系统,有助于读者快速、高效地查找有关法律条文和相关内容。 二、全新性与有效性。我国制定和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条文浩如烟海,要在其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文本和有关条款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鉴于此,编者通过甄别、筛选,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精心汇编。此外,还严格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
《商事审判指导》(2005年卷)收录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的《商事审判指导》2005年第1辑和2005年第2辑,内容包括【民商事审判政策与精神】【审判专论】【庭推精要】【请示与答复】【案例分析】【法官学术交流】【裁判文书选登】等栏目,收录了*人民法院民二庭的主流观点、理论研究等内容,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也是研究我们司法现状及历史的有益素材。
《合同法通义》包括绪论和本论。绪论阐述合同法的含义与特性、合同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本论部分包括通则、典型合同和准合同。通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合同、赠与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19种合同。准合同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本书以民法典合同编的章节规定为线索,根据合同法的立法材料、司法解释和合同法研究的*成果,结合司法实务,系统阐述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
商事法律体系庞杂,商事办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批复等散落在各个不同的部门。为了查找使用的便利,应民商事办案法官的要求,编者邀请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资深法官,精心编写了《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的配套办案手册 《商事办案指导手册》。手册按商事审判业务模块分类全面收集相关规定,为办理商事案件的法官、律师及其他法务人员提供了便捷的办案指导。
中国公司法在理论基础、制度架构、实践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与我国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在全球公司法现代化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思考中国公司法的改革问题。《商法界论集》(第1卷)以"公司法改革"为主题,既有对公司法改革方向、整体架构等宏观问题的思考,又有对公司法中的信义义务、瑕疵股东会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企业名称登记规则、公司法人格反向否认、资本认缴制、股东出资义务范围、对赌协议效力等具体问题的研讨,汇集了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对该问题的真知灼见。
本书就商事仲裁、商事调解、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能源、影视、投资、通用航空、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十一大专题的商事争议解决进行研读,通过对相关领域2015年度争议解决情况的回顾,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全面详实的总结2015年度商事争议解决的进展与不足,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展望与建议,以期推进相关领域商事争议解决的健康、和谐发展。
《商事法论集》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朱慈蕴,1955年生,安徽省泾县人。1982年2月毕业于天津 财经学院商经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此后留校任教。1995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于法学研究所王保树研究员,研习民商法, 1998年7月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天津财经学院 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山东商事审判》一书采取编年史体例,以汇集商事审判中的精神文化财富为目标,及时、全面、详细地记录、展示了当年度山东商事审判中的重要事件、工作部署、成熟经验、调研成果、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是一本具有年鉴性质的资料用书。它不仅为我们了解商事审判的发展历程提供了依据,更为扩大商事宣传和影响,展示商事审判法官的智力创造成果,总结、交流和推广商事审判经验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同时也为领导者科学决策时“以史为鉴”提供了便利。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原著内容过多,且一些内容过于“美国化”,因而本书采取了编译的方式。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共有13章,不仅涉及国际经贸所需的商事法律知识,还涉及相关的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本书由国际法和比较法概述、国家责任和环境法、争议解决、跨国企业、外国投资、货币与银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劳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货物买卖法、运输、金融、税收共计13个部分组成。 《国际商法(原书第5版)》适用于高等院校管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及mba教学,也可供商业人士、法律从业人员自学用。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本次出版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
《民商法研究(第9辑)》编著者王利明。 《民商法研究(第9辑)》由我社首次出版。主要内容包括:对民法总论、人格权、物权法、合同与债法、法学教育等涉及民商法领域的基础问题进行研究与梳理。文字表达清晰、思路流畅、旁征博引,集知识性、研究性为一体。
本书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也是商法教学的*教材。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在坚持教材的通说性和规范性的前提下,本书的内容和体系都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 本书突出其先进性,不仅以我国修改颁行的*商事法律的内容和结构为基础,全面总结和评价这些法律修改的成果,借鉴各国商事立法和理论发展的*发展,对商法学的法律原理和学说作出新的阐释和说明,并且吸收了与这些新的法律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的*内容。在体系结构上,为使其更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需要,并开拓学生的视野,本书在多数章节专设 本章前沿问题 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的实践问题。本书还在每章特设 导语 本章思考题 ,在每编之后设 本编参考文献 ,并通过二维码关联了部分典型案例及解析,加强了教材应有的导学、助学功能。
《商事法论集(2012总第21卷)》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
《商事审判指导》(2002年卷)是2002年出版的《商事审判指导》总*辑和总第二辑的整合,主要内容包括民商审判政策与精神、专题研讨、专论、请示与答复、商事审判专论、调研报告、法官学术交流、民商事审判、案例评析、判决书等内容。
全国各地民商法大家作品云集,两岸民商法前沿动态全面呈现!独家大陆-台湾民商法比较研究! 本辑以“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作为主题,系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的学术报告精选而成,这些论文总体上的特点均系以回应当前急剧发生的社会变迁为背景,就民商法理论、制度与实践的转型发展问题做出了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