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公司资本制度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的关注。但是,现有文献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实践情况尚缺少比较全面客观的 画像 ,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和观念基础也未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 《公司资本制度》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全面检讨:通过大量实例分析,评估现行规则的实际效果,讨论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揭示现行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问题。作者基于利益冲突视角,尝试提出一个分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法律实践和理论观念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出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想。
《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由88篇论文、实证研究报告及专著的经典摘录编撰而成,汇聚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法学、经济学、金融学和政治学专家研究公司法原理的学术精华,其中不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经典力作。 《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体系恢宏、学科多元且思辨审慎,既有深邃的学理阐释,义有细微的制度剖析,将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分析演绎得淋漓尽致。《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必将对公司法学的传统规范分析范式带来革命性影响。
这是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本书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极目的;注重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借鉴国外公司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经验性,其主要就公司决议瑕疵及其司法救济、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股权转让以及派生诉讼五个问题的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规定。此番再版,作者根据该司法解释对全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以便读者及时了解和理解该规定。
本书集中讲解了适用于中小企业的7大类主要融资方式和渠道,包括民间借贷、非银金融机构融资、互联网金融、创投和私募股权融资、银行融资、*融资、上市融资等,并结合真实案例,逐一分析了每一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和缺点以及适用的情形、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潜在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直观展现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和技巧,旨在指导中小企业在充分了解金融政策和各种融资渠道优缺点的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精选*人民法院、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公司法案例,体现案例权*性。将案情高度浓缩,节约读者时间,极大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 2.体例上包括裁判要旨、案情简介、败诉原因、败诉教训与经验总结、相关法律规定、本案链接、延伸阅读七个部分,深入剖析败诉原因,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出法律建议。 3.部分重点案例后附有 延伸阅读 部分,或对与该案例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或地方高院的指导意见加以总结,或对与该案例案情相近似的案例加以总结,以帮助读者综观司法实践全貌。
为了给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普法读本,在中国社会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编著李显东等邀请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法学教授、法律专家就自己研究为深透的法律进行解读,形成《专家解读百姓常用法律丛书》,奉献给广大人民群众。 本册为《甘培忠解读企业与公司法》。
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近代公司制源于合伙制。明清时期,合伙制在原有的形式上,还萌生了股份合伙。股份合伙可以说是嫁接西方公司因子的 砧木 。公司传入中国后,由于其具有筹资快、竞争优势强、获取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很快为国人所效仿。中国人*早创建的公司是 官督商办 ,其次是 绅领商办 式的民营公司。从中国近代公司制发展的历程来看,无论是 官督商办 的腐败还是 绅领商办 的终结,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法的匮乏。所以,在中国近代公司制发展的同时,公司立法的呼声始终不断。在时代的呼声下,中国近代*部《公司律》终于出台了。《公司律》的颁布不仅使公司的发展得以规范化及法律化,同时也促进了传统官商关系的改善。本书以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以本土资源为中心对近代公司制的发展变迁进行了粗略地勾画,同时就《公司律》对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之家系列读物》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目前本丛书拟出版四本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问答》、《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问答》、《上市公司监管法规选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书是其中的一本。本书选编了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是我国并购市场*实用、*及时、*全面的并购重组指南。本书的上一版已印刷3次,13000册图书,已销售了近10000册。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选编(2016)/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之家系列读物》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编。本书节选了《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适合各种独立董事等的培训。
1.权威编纂。法律出版社创社五十余年,是中国著名的法律图书权威出版机构,拥有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源、*的立法司法动态、专业的编辑人员队伍,十几年来成功推出了数十套法律法规工具书,集专业和经验于一身。永套“分类法典,即是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总结梳理、融会贯通数千个法律知识点,采用法规编辑检索技术*成果,跟踪*立法进程,收录*、法律文件,科学分类、精心编辑出版的一套创新型、应用型法律工具书。 2。全面便捷。“分类法典”系列共有35个分册,这些分册涵盖了所有的法律种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宪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国际法八大领域以及各领域下的若干具体部门。丛书全面收录各部门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编排体例上按法律
权威性:本书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 示范性: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实用性: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共27条,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关于决议效力,《解释》从三个方面完善了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则:一是确定了决议不成立之诉,与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决议之诉一起,共同构成了"三分法"的格局;二是明确了决议效力案件的原告范围,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之诉的原告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等,规定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三是明确了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为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解释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相关立法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
本书从律师视角,对公司与《公司法》进行了解读。使用平实的语言、简单的列举,把公司设立与运营过程中的大事说清楚、讲明白。文中数据、案例详实,都是身边发生的事,很是自然、亲切,更容易理解。本书除了法律问题,还关注了内控18条、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公司文化等如何让公司走得更远的问题。
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 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 积极探索完善对股东利润分配权的司法救济 规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和损害救济 完善股东代表诉讼机制。
文本权*,内容全面。本书涵盖公司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点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 同案同判 的作用。同时,本书采用可平摊使用的独特开本,避免因书籍太厚难以摊开使用的弊端。 免费增补,动态更新。为保持本书与新法的同步更新,不让读者因部分法律的修改而反复购买同类图书,我们为读者专门设置了以下服务:(1)扫描书后 法律法规全书系列 公众号,即可免费增补本书下次修订时的电子版内容;(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刀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解和适用中的重点、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本书既从市场现状、规则制度、操作程序、发展趋势等多个方面给予解答,又详细描述了不同参与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整个新三板运作的流程,可以说从横向和纵向上都做到了精确分析,使参与者能够建立起更为立体的认识。同时对于新三板概念、操作以及相关的业务的重点描述,有效提升了参考价值和指导的意义,确保参与新三板市场的企业、机构、投资者能够从理论知识的理解进入到实际操作层面,从而更好地理解新三板,并真正能够解决相关的问题。
为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国务院决定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有利于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竞争,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保证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所承担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这在全世界都是首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没有做到,甚至可以说,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世界商事法制建设的巨大贡献。
本书梳理了近代以来日本移植欧美发达国家公司法的历史,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从宏观乃至微观的层面上,对日本公司法的变迁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做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尤其对现实中的日本公司治理的理念、结构、运作方式等做了细致、透彻地分析与研究,正确预测了在国际大环境下,日本公司治理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治理有趋同倾向。本书以对日本公司法的修订和变更为主线,系统分析日本企业治理的新变化,使用了大量案例,为公司法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