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主要对保险法第85条第1款作出修改,考虑到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和保险公司自我管理可以保证精算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准则、实施精算报告制度对精算专业实施监督,因此,此次修改删除了对精算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可的规定。
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工伤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失业保险条例》。
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读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 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公布,2007年进行了修正,对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在修正文本的基础上,对有修改的条款列出对照表,将1994年条款与新条款列表对比,并对修改的细节用黑体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附配套规定)》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
“*版附配套规定”黄皮系列,目前已经出了二十三本,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现无社会保险法的品种。本书以社会保险法为主法,同时收录《实施若干规定》以及2015年1月1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相关重要法规及其他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案例注释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二条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用版2014*版)》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用版2014*版)》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 实用版 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实用版系列 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版)》。同时,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保险法,统一裁判尺度,*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就保险法相关部分部分进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注释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书收录2015年全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2009年10月、2013年6月、2015年12月三个关于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