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的刑法治理 以刑法谦抑为视角》以刑法的谦抑性视角,审视当前的金融犯罪刑法控制的边界,试图为广大读者勾画出金融犯罪的整体刑法控制框架,并选取若干金融犯罪类型,讨论当前刑法控制边界的利弊得失。 《金融犯罪的刑法治理 以刑法谦抑为视角》共分六章,侧重讨论金融犯罪领域立法内容与司法动向;选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领域内较为典型的犯罪类型切入,结合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和监管态势,探讨金融刑法在金融监管中的定位与作用。 本书的特点是把刑法谦抑性作为刑事政策性的准则,用于审视金融犯罪刑事立法与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且,结合金融运行的逻辑与行政监管的理念,将刑法控制置于金融监管的整体框架中进行评析,借以反思刑法控制的效果,探寻刑法控制的调整路径。
作为格林斯潘的继任者,本·伯南克面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注定要在美国经济这个大舞台上扮演三个重要角色,即加息运动的终结者、楼市衰落的减震器以及为美国经济列车提供安全保障的巡道工。伯南克成功地扮演了上述三个角色,以自己的方式逐渐获得了市场的信任。 在美联储工作期间,伯南克以善于合作、为人坦诚而深受同事的赞赏。他习惯运用其学术背景和对数据的缜密分析来解决当下的经济问题,然后用非专业人士也能理解的语言让人们了解他的想法,把复杂的经济问题讲得通俗易懂、直截了当。 《金融的本质》一书,即是伯南克以其擅长的通俗、直接的方式,汇集了伯南克关于美联储在应对金融危机时采取的诸多政策背后的金融思想,以及他的金融理念。 《金融的本质》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贯穿了美联储从1914年成立至此
本书收录部编人教版教材所有文言诗文篇目,准确翻译课文,你所需要的这本全都有。根据诗文内容手绘漫画,帮助理解文章,提高学习兴趣。为满足日常学习需要,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特给出准确、条理的教材习题答案,便于课后复习查阅。本书页脚以词条式呈现常见的传统文化知识,课文右栏设有“知识拓展”小栏目,真正实现课内知识到课外能力的迁移。
金融法研究须配合市场国际化之趋势.金融法规之快速演变以及新种商品之推陈出新,而与时俱进。本书收录作者近年来研究金融法制重要课题之论文,包括资产证券化法制.普通及金融控股公司之规范.票据支付制度与损失分担.证券私募法制.信托法及信托业法.公司重整制度.都市更新投资信托基金.跨国证券交易.欧洲货币统合电子银行与证券交易.衍生性金融商品等重要课题,其讨论层面涵盖公司法.银行法.证券交易法.信托法及信托业法.国际金融规范等法律制度。本书不但就各项金融法制之概念.架构.体系及衍生课题作完整而深入之论述,而且对于金融法基本争议问题,亦为兼顾理论与实务之剖析,对有志研究金融法制之读者系不可错过之参考书籍。
本套丛书的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中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借鉴两大法系中行之有效的信赖保护规范模式的合理因素,为我国契约之缔结中的信赖保护问题提供一个有效的分析或解释模式。
本书分为十个部分,除导言和结语外的正文共有八章。导言部分系介绍本书的写作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等。章是辨析投资基金内部法律关系。第二章是综述和评价西方国家新兴的“法与金融理论”。第三章介绍投资基金风险与风险控制的一般理论及问题。从第四章起,即是针对投资基金风险与法律的相关性,选取不同角度、不同侧重点阐述和分析法律规制基金风险的几方面问题,分别是投资基金内部治理机制,投资基金风险监管体系与法律制度,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以及特别针对投资基金道德风险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论证,后运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对投资基金风险法律规制进行分析,以评价其经济性和效率。结语部分是对本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进行简要的概括和总结。
肇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引发诸多金融机构申请破产或者被政府接管,造成各国金融市场的剧烈震荡,各国政府及立法者不得不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进行重新思考,也不得不对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问题进行重新思考。本书是关于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的全面、系统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概述、金融机构破产标准、金融机构破产前置程序、金融机构破产重整、金融机构破产中的管理人、金融机构破产财产及其分配以及金融机构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问题。
过去20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不同情势下,证券监管表现出很强的选择性。在某些情势下,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受到严厉甚至是过度严厉的惩罚;而在另一些情势下,类似的违规行因为未受到调查和惩处而较为放纵。 对证券监管存在的上述问题,已有的研究一是将其归咎于法律法规本身的不完善、不健全,对不当行为缺乏严格界定,或是没有处罚规定;二是以监管成本过高,受监管力量限制来说明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的现象。然而,法律法规本身的不完善只能导致某些不当行为因无相关规定而不受惩罚,不能说明被明文禁止的行为未受惩罚以及过度执法现象。而监管成本的约束,意味着并非所有的违规行为都能被发现、调查及惩罚。但惩罚谁不惩罚谁是*性的,并非监管
为帮助各方面深入学习、领会反垄断法的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商事司直接参与《反垄断法》审查起草工作的同志,共同编写了这本书。相对于一般的反垄断法理论读物,本书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权威性高,二是理论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本书内容既包括对反垄断法主要制度的准确阐述,也包括对反垄断法基本理念的深入探讨;既有对反垄断法条文的解读,又有对反垄断法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的回顾。因此,本书集权威性、理论性和实用性于一体,能够帮助读者深入、准确地理解反垄断法的基本理念,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掌握我国反垄断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可以作为各级政府机关、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学习反垄断法的权威读物,更可以作为各类反垄断法培训的教材。同时,也可以作为研究反垄断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法律规制的创新点主要包括立法形式问题、建立市场问题、市场进入问题、交易规则及对交易风险的控制、监管体制与法律责任问题这五方面。 本书为经济法文集2006年卷,论述了这五方面的有关研究。
信托是一种起源于英国,发达于美国、日本的财产管理制度,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和运用。我国于20世纪初曾引入该项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久即被废止。1978年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信托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在信托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中,受托人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在信托与信托法的理论研究上,对信托受托人的研究也成为整个信托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本书对信托受托人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全书共八章,分别为信托概述、受托人的资格与种类、商事受托人、受托人地位的确立、受托人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职责的终止。 鉴于我国目前的信托主要表现为商事信托,故本书重点研究了商事受托人。同时,针对我国已有研究较少涉及信托受托人法律责任这一状况,本书对信托受托人的法律
做好反洗钱工作不仅是打击违法犯罪、促进金融稳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手册配合我国《反洗钱法》的试行,在参考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以问答的形式,简洁的文字,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反洗钱工作机构及其运作方式,洗钱罪的犯罪构成和特征以及与反洗钱有关的法律规定做了明确的阐释。本书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附录有典型案例和相关的法规,不失为一本金融机构反洗钱的重要参考书目和培训教材,同时也是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海关、邮政、司法机关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工具书,还可做为大专院校广大师生的参考书。
在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但是,由于1995年“327”国债期货风波的爆发,有关部门紧急叫停了几乎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当时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法律的规制。我国经过了三十几年的市场经济建设,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整体条件出现了深刻变化,2004年伊始,国务院适时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期货市场和开发金融衍生品的要求。2010年4月16日,筹备多年的股指期货产品经过国务院批准后正式挂牌交易,开创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的新纪元。我国金融衍生品事业经过市场的风雨洗礼后,各种金融衍生品已经处于新的孕育发展时期,它迫切地需要法律制度对其发展的呵护和管理,因此,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法律上的深入研究和学习,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本书在研究
法律制度移植的经济学研究在我国非常薄弱。本书拟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信托制度的潜在收益,由此出发解释我国信托制度的移植诱因、模式和内在机制。 本书通过剖析信托的各个交易环节及其交易成本的变化情况,并将其与替代制度中的交易成本进行比较,研究表明信托制度提供了一套特定的备用规则和信托信号,从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使得普通法下的信托制度蕴含内在效率机制,能够成为有效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具有可移植性。 伴随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和财富管理市场形成的若干变化,本书通过分析影响信托制度需求和供给的相关因素,发现我国财产管理制度仍存在着制度非均衡状况。信托制度尽管具备潜在收益并已经以“私募基金”等形式自发出现,但由于社会环境不支持自发变迁,初级行动集团的创新尝试亦无法支付足够的成本,信托制度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管制放松,产融结合(即金融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结合联营形成产融型企业集团)在全球范围重新兴起,并日益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本书立足后金融危机之时代背景,结合我国产融结合快速发展的实际和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指出单纯依赖金融监管体制应对产融结合具有制度局限,进而具体探讨了在产融结合领域导入反垄断规制的有关法律问题,并提出化解产融结合领域金融风险的路径——在该领域完善金融监管并注重反垄断规制以及构建二者的互动互补机制。 本书是我国对产融结合展开系统的法律分析的学术专著。
本书是为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推出的。当代中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期,由过去的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为特征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变化;由过去单一计划安排转向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的变革;由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的所有制结构改变;由过去行政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的政府体制改革等。每个社会主体要适应社会转型期的特征,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这也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的。本身主要介绍刑事诉讼的法律知识。 本书是“帮你打官司丛书”之一的“投资纠纷诉讼”专册,具体包括了:合伙企业成立的争议案、合伙人在合伙体内部的权利纠纷案、合伙与第三人的纠纷、因分发红利而引发的争议案、退伙时有关内部协议效力的争议案等方面的内容。
本书的研究思路是,以解决对在香港上市内地公司的监管合作问题为主,以对内地在香港上市公司的状况和香港证券监管制度改革的研究为辅。研究方法主要是问题分析、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力求通过对有关资料和案例的综合考查和研究,对内地在香港上市公司的类型、模式进行概括;对内地在香港上市公司的表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其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对目前两地证券监管合作机制存在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建议。 本书通过对我国内地和香港地区证券监管合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寻求进一步加强两地证券监管合作的途径。本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推动两地证券监管合作都有很大的参考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外国的现代商法制度,并对中国的商事立法和商法学研究能有所裨益,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商法学系列教材。其目的一方面在于总结中国的既有立法实践,发掘中国社会实践对商法的需求内容,并推动国家把经过市场经济验证行之有效的习惯和制度上升为商法规范;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借鉴外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成功经验,利用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现代商法制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尽快完成。我们一直认为,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包括法治的现代化都应当是一个与国外先进文化的双向互动过程。外国先进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无疑应为我国所移植和借鉴,但在对外国先进文化包括法律文化的吸收和引进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味地全盘否定传统的存在价值。
《转型期金融犯罪忧思录》以纪实的形式,通过知名作家与服刑罪犯面对面的采访,以及著名法律专家、犯罪社会专家、心理学家、金融行业专家的点评,着力从法律、道德、心理等层面,对金融犯罪案件进行全方位的透视和剖析,以告诫后人万勿重蹈覆辙。
金融经济是法制经济,金融活动必须遵纪守法,必须纳入法制轨道。《高职高专金融保险专业系列教材·金融保险企业岗位培训教材:金融法规》根据金融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结合国家历年颁布实施的金融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依照金融业务运作管理操作规程,对金融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作了详细介绍,注重突出金融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讲解与应用技能培养。 由于《高职高专金融保险专业系列教材·金融保险企业岗位培训教材:金融法规》具有选材新颖、知识系统、案例鲜活、贴近实际、注重金融行业实际,对帮助学生就业,培养金融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作用。因此,《高职高专金融保险专业系列教材·金融保险企业岗位培训教材:金融法规》既可以作为高职高专金融管理和工商管理等专业教材,也可以作为商业
《金融法概论(第2版)》根据高职高专教育培养实用性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兼顾金融业务的全面性,注重法律规范与金融业务结合,突出法律对金融业务的规范。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注重实用,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和教学的实际需要,为每章编写复习思考题及精选的案例和分析;二是兼顾理论,在坚持实用性基础上,对必要的法律原理进行适当的阐释,努力做到理论与实用相结合;三是可读性强,从实际需要出发,删繁就简,内容精当,篇幅适中。本教材的参编人员由金融法学和金融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与金融实务部门的工作者构成,使理论与实务得到较好的结合。《金融法概论(第2版)》可供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高校使用,也可供金融实务工作者和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