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银行业的刑事犯罪为研究对象,致力于通过预防银行业犯罪,实现规范银行市场秩序,维护银行业相关主体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目的。在研究大量银行业犯罪案例的基础上,结合银行业犯罪案件办理经验,本书全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犯罪的理论与实务疑难问题。本书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体系性强。本书溯源考察了银行业起源,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法律规制,研判了银行业犯罪的现状与趋势,分析了银行业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分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腐败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四部分研究了银行业内常见多发的罪名。二是实用性强。本书通过简短的文字为读者传达更多的实务信息,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研究为例,开门见山地告诉读者刑法怎么规定,立案标准怎么适用,接着分析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擅自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审判与风险防范 总结审理中遇到的常见热点纠纷问题,对贷款办理、发放、监管和催收等环节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个人住房贷款审判与风险防范 着重从银行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提示贷款风险,分析风险成因,提出防范对策。 信用卡审判与风险防范 通过翔实的数据从多角度总结信用卡案件特点,探讨银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商誉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 法律指引 精选收录了个人消费贷款最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为银行、监管机构及个人提供法律指引。
党的十九大以来,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我国中心任务之一。金融秩序的监管也从原来的多头监管变为由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的监管模式。监管模式的改变反映了中央加强金融管理的决心,也表明了减少金融企业破产倒闭的决心。 但是,市场有市场的规律,市场的规律就在于竞争。竞争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金融企业的淘汰又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来解决这一矛盾呢?由于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这一矛盾的特殊性,它涉及千千万万的储户,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它不能简单走破产清算的道路。1994年《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首次对接管做出规定,但银行接管与银行破产重整有着本质的差异。银行接管是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破产重整是司法行为,是司法权为主导的行为。 《立法模式构建视阈下银行重整法律制度研究》《立法模
袁芳英所著的《银行体系压力测试方法的创新与应用》从压力测试方法创新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的应用两个层面展开。构建了资产价格冲击下的考虑这三者关系的宏观压力测试框架,解答了压力测试中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一系列有关于宏观经济和金融环境的背景信息,所以如何选取变量指标,如何获得数据关系到测试结果的可信度和可用度。
本书针对我国问题银行重整立法缺乏体系化设计、法律规则供给不足以及实践与立法严重脱节等现状,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立法的经验,尝试以立法模式构建为中心制定一套充分考虑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