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正共16处,其中新增7条,修改8条,此外还对“诚实信用”“节假日”“抚育费”“合议庭组成人员”“意外事故”“民法通则”“物权法”“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等个别表述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五大类:一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二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三是完善简易程序;四是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五是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人民法院根据本次修正,严格对照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民诉法解释》条文序号和条文表述进行适应性修改,共计16个条文。
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一本可以做笔记的民事诉讼法!法条随翻随记 学霸养成常备康奈尔设计风 笔记达人福音方格手账内页 开本精巧便携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已经2021年2月9日很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新修订的规则共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本书涵盖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围绕青少年日常的生活、学习,选取真实、常见的经典案例,提供青少年应该了解、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青少年辨别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学会面对生活中侵权、犯罪行为应
《民事诉讼实务与操作/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法律系列》按照民事诉讼流程设计十个实训项目,接受委托-原告起诉-法院立案-被告应诉-开庭审理-提起上诉-二审处理-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综合实训。每个实训项目又设岗位技能和岗位目标以及具体实训任务。本教材分为实务编和操作编两部分,由诉讼各阶段的专项训练到综合训练,完整的诉讼环节,循序渐进,可操作性强,侧重技能培养。所选案例均为实案,避免内容空洞不切实际,选材全面,涉及各类常见民事纠纷,全方位培养学生民事诉讼操作技能。
1.宗旨:为学生应对司法考试量身定做的法学教材配套法规。即能配合学校课程学习,又能应对司法考试。2.体例特点:丛书体例编排新颖、实用;栏目设置科学、妥切;法律法规收录精当、及时。(1)丛书部一般分为该学科的主要法律文件的详细解读;第二部分为该学科各种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对其按照学科体系进行了整理,使读者在学习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同时,可以很明确地找到该部分所涉及的相应的司法解释。(2)丛书运用法条间的关联,建立"法条群",并以"知识要点"的方式对重点法条或"法条群"(根据司法考试内容确定)进行剖析,帮助读者全面掌握法学知识。3.该书在我社已多次重印或修改后再版。此次再版,将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的系列司法解释和2015年司考真题进行修订。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十年来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受到了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高度关注并成为各自民事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始,亦将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置于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司法实务就此进行了颇有成效的试验,学者们也纷纷撰文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方案。本书即是作者从立法、理论与实务等多重视角出发,系统探讨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初步尝试。 在学术界,以往对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研究多集中于程序的建构,而忽略了对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本书改变了以往的研究范式,着力于对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理论问题的解读,并以此为前 提,从理念重塑、制度保障与程序整合三个维度提出了重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具体设想。本书在写作上注重理论深度,结构完整,
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传统研究着力于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为主线的描述。但是,忽视对诉讼纠纷解决和ADR协同运作的考察。本书试图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做一个横跨诉讼和ADR的二元考察,通过法律经济分析方法和实证调研等研究方法的交叉运用,探讨诉讼和ADR互为依存却又彼此交力的互动关系,从而讨论针对类型化纠纷解决技术的优化机制,探知民事纠纷化解可能的全新视域。
《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研究: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对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进行研究,理论界不缺乏相关成果,但大多着眼于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如检察监督、法院监督等,而从当事人监督角度进行研究的很少,更是未见有从多个角度进行系统综合研究的成果。本书应该说在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不仅如此,本书还将当事人监督制约机制排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之前,强调从民事诉讼结构逻辑来看,当事人监督制约应该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将当事人诉讼权利划分为实体性诉讼权利与救济性诉讼权利;从权力的合理配置角度来探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等等,这些都是有其较强创新性的。
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
本书为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最终成果。众所周知,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大陆法系诉讼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随着证据法学理论的发展,我国学者对证据规则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是,总体而言,现有的理论研究多局限于对国外的证据规则的介绍方面。当然,这些研究是必要的,它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但是,从证据规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伴随着陪审制的出现、发展和衰落,证据规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严格到逐步宽松的发展历程。证据立法的这一发展历程没有得到我国学者的充分重视。我们对证据规则的研究仍建立在借鉴和移植的基础上,缺乏对国外的证据制度的理性思考,对制度移植的环境因素和可能产生的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