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本书是作者10年来(2011-2021年)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的证据法学论文的一本选集,经过笔者系统修改后,整理为两编,共十二章。 br 上编:证据法的基础理论 br 第一章 证据科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走向(《环球法律评论》,CSSCI) br 第二章 证据属性的层次性与证据规则的结构体系(《法学研究》,CSSCI) br 第三章 证据法的功能演变:从信息规制到风险防控(《证据科学》,北大核心,约稿,待刊) br 第四章 证据法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控制功能(《南通大学学报》,CSSCI) br 第五章 证据推理的性质与方法(《证据科学》,北大核心) br 第六章 威格莫尔的证据法与司法证明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和《司法改革论评》) br 下编:证据制度的理论反思 br 第七章 中国司法专门性问题解决的四维模式(
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是一个亟待研究的 富矿 。受我国诉讼结构和研究进路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忽视了证据对于罪与非罪裁判的影响,这便造成了无罪问题研究的系统性缺失。基于此,本书从横向和纵向两条线路,探究了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在横向视角方面,本书将证据逻辑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逻辑。相应地,在无罪裁判中的证据逻辑也就可以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证据无罪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证据无罪逻辑。在纵向视角方面,本书主要关注法官在无罪判例中对证据规则形成的创造性程度。根据法官的创造性程度不同,将无罪判例证据规则分为了四大类:一是规则解释,即无罪判决对现有证据规则的解释适用;二是法官续造,即法官在无罪判决中
在论证研究领域,厘清 论证 和 证据 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兼具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本书将会分析如何使用证据做出对争议问题的正反论证,并且借助在人工智能领域新近发展的论证模型予以展示。 本书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案例,以便说明在针对争议事项的自然语言论证中如何使用证据和架构推理。本书使用了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概念工具,包括论证图示、解释图表、论证型式等。本书遵循了形式对话模型,这种模型将一个论证视为两个以上主体之间的互动。该模型还能呈现出一个论证所处的各种对话环境。在对重要议题的公共讨论和在对法庭证据的审查中,专家意见证据的应用与日俱增,以至于现在任何对证据推理的研究都需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会关注基于专家意见的论证。 与证据、论证、解释等概念相对应,应当秉持一种可废
公证保全证据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 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 、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本书作者是公证行业的资深公证员,对于公证保全证 据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薛凡主编的 《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正是作者基于其多年 工作经验和思考的基础上,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 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从而为各公证处从理论 到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公证保全证据提供了参考。本书 是国内*部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据进行全面介 绍、阐释和剖析的著作,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可作为各公证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业务指导 资料和参考资料使用。
本书的写作源于作者在德国留学时导师的一堂生动讲座,导师讲的一则案例令作者十分不解:德国嫌犯怎么会笨到就医后还留下真实姓名?德国医生护士怎么胆敢拒绝警方的要求?及至1998年作者执教之际,诸如“因采职权主义故对证据种类、能力不设限制”及“欧陆法就强制处分不采法官保留”等诸多根深蒂固的误解,使作者为了正本清源而集十年之功完成《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对干预处分(干预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的概念,台湾“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现状,实践中的协商、审判及证据原则内容等,以诸多案例分析的形式,非常完美地阐明了《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主题——作者希望合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规范一系列证据使用原则,终达到法律的公平。
《民商事域外取证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以不同国家在跨国民商事域外取证领域的实践和其存在或潜在的法律冲突为起点,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归纳的方法,结合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并辅之以案例解析,界定了民商事域外取证的法律概念,具体考察和分析了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民商事域外取证制度,并对跨国民商事调查取证的国际法律规制进行了梳理和评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商事国内、国外调查取证制度的现状、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剖析,并联系实践,对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民商事域内域外证据获取制度进行了展望。
理论学说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抽象认知,是应时科技条件下的产物,故不存在*真理之说。除了宗教基本教义不容质疑以外,其他理论学说内涵理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应声修正。理越辩越明,理论学说在争鸣交织中前行。 但是,自从指纹、笔迹等物证可作为法庭证据以来,在跨度达三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世人皆盲从这些证据鉴定理论自我宣称的科学性。偶有法律界的人士站出来挑战,往往会被认定为蚍蜉撼大树的狂妄举动,均被权威势力弹压下去,不服也得服。 李文的这本《司法物证鉴定学》正是破旧立新之作,不仅全面论证传统物证技术学理论的伪科学性,而且构建起从基础理论到实践操作的系统化理论,成为一门新学说。 《司法物证鉴定学》*的亮点在于两项理论创新:(1)哲学理论应用创新。运用辩证法哲学原理,创设特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分册是“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本书对上述两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第三分册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犯财产案、危害国防利益案”。本书对前述三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与以往法学专业统编教材不同,《证据法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证据法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证据法学》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本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的“相关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测试使用的“练习案例”。本教材由李浩主编。
《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研究》针对困扰实务界与理论界已久的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研究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证据衔接的理论背景、使用要件、衔接机制和法律责任。全书以"理论--规则--责任"为主线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充分了研究,可资实务界人士参考,也可供对此研究主题有兴趣的研究者批评。
这套教材的编写人员大部分是青年学者和专家,是我国司法警官教育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力量,更是我们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固然会有研究的盲点和失误,但其朝气蓬勃的气势令人振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司法警官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批学风扎实、厚德明理的青年学者必将在期待中前行,在锻炼中提高。从而担负起培养司法警官高素质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世纪重任。与此同时,大批具有示范性和适应司法警官人才培养的优秀教材的出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司法警官教育质量的提高。 我受各位青年学者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委托为这套教材作序.期望这套教材在组织者、编写者、出版者的共同努力下,能成为奉献给新世纪司法警官教育的精品教材。司法警官院校的 教育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
本书体系由三编十二章构成。 编为总论;第二编为诉讼证据;第三编为司法证明。 编总论编由四章构成。 章是证据法学概论,主要厘清事实、法律事实及诉讼证据的内涵与外延,并对证据法的渊源及其学科属性进行介绍分析。第二章是证据法的历史演进,主要是对证据法发展进程中的非理性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科技证据制度进行介绍。第三章是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证据法理论的不同观点、证据法的认识论、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第四章主要分析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并介绍有关的证据规则。 第二编诉讼证据编由三章构成。第五章是证据形式与学理分类,主要介绍我国三大“诉讼法”所确定的法定证据形式以及学理上对于证据的分类。第六章与第七章按照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对我国法定证据形式及其运用规则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与证据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与此同时,刑事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使司法实践对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与制度要求也越来越高。 《刑事证据法学》尝试结合具体案例,描绘相对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证据理论与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从域外制度借鉴到关注本土实践的转变。在内容上,全面、深入、系统介绍刑事证据法学原理与规范,阐释证据制度与诉讼程序的内在机理,以适应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意见证据规则是现代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普通证人意见规则和专家证人意见规则两部分。通常言,普通证人意见一般不得采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而专家证人意见则可以采纳,当然亦须符合法定条件。我国的证据规则就意见证据的采纳采信也有所规定,但鉴由于我们采用的是狭义证人概念,并建立着相对独立的司法鉴定制度,因而有关的证据规则所指向的对象较为狭窄,且通常被分置于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这两种不同的法定证据形式下加以探讨。而普通意见证据与专家意见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质性,故有必要站在意见证据制度的制高点上,通过高屋建瓴的系统性分析,达致理论自洽和实践可行。本书以构建关于意见证据的完整制度体系为主题,将普通证人意见和专家证人意见有机整合于一体,紧密结合我国既有法律框架和司法运用现状,对规则之
高家伟著的《证据法基本范畴研究/新时代诉讼法学创新文库》以如下两条思路展开证据法基本范畴的研究:一是在实践的层面,以 统一证据法典 的制定为视角。二是在理论层面,以 证据法学研究范式 的转变为视角。基本范畴是架构理论体系的结构关节点和李雪支撑点。形成一套稳固支撑学科知识体系大厦的基本范畴理论是一个学科走向独立和成熟的标志。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由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共同完成,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方法,以理论审视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为研究视角,以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为研究主线,认真研究了检察机关办理各项检察事务中的证据调查问题。在对证据调查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总览的背景下,具体研究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证据调查制度、公诉阶段的证据调查制度、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侦查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监所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等。本书力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具体性,以期终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实践的展开。
本书便于携带,是的经典丛书之一。主要内容包括:篇 民事诉讼、一、综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的通知等等。
第六版对我国证据制度的进步与发展,如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关于证据规则,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此外,第六版还对有关证据概念、证据种类的变化的内容进行了吸纳,并对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证人作证制度、专家证人、证据收集中技术侦查手段等新增内容进行了论述,同时,也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我国证据制度,尤其是证据收集、审查判断模式产生的一系列重大影响进行了解释。 本书既适用于高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作为司法实务部门全面学习和掌握证据法的培训用书,并成为实务工作的有效参考。
本书的编撰以突出基础性、简洁性和实用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分析案例,使读者能够对诉讼活动中如何收集证据、保全证据并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有一定的了解。在内容上,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贴合实际;在写作风格上,力求做到通俗易懂,便于读者学习和掌握;在知识前沿性上,结合了2014年11月1日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2015年1月30日颁布的《民事诉讼解释》的*法律规定,实现了知识要点及时更新。 本书共四编十四章:编绪论介绍了证据法概论、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证据论介绍了证据概述、学理分类、法定种类;第三编证明论介绍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方法、证明标准;第四编程序论介绍了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程序、适用程序、审查判断程序。每章编写体例上极具特色,均设置有“引例”、“本章学习重点”、“本
逻辑与经验是司法证明中的两个基本问题,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也是司法证明中的两条基本法则。逻辑本身是逻辑化过程和逻辑结果(法则、规则)的统一,逻辑分别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为司法证明中的基本问题、具体证明制度和技术提供了逻辑合理性依据以及用于具体解析的逻辑方法。经验同样意味着经验获得过程和这一过程结果(知识形态经验)的统一。经验法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绝不是僵死的,它和法官对案件事实认知的当下经验紧密结合,二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的调适和平衡关系。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潜藏于自由心证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背后,潜藏于自由裁量过程之中,潜藏于司法推定技术之中,构成了对这些司法证明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与技术的基础支持和限定,为司法证明的过程和结果提供了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双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