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它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然而,全球海洋的健康状况在近几十年来每况愈下,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最紧迫的法律与政治挑战之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取决于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商定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和合作。本书对海洋环境保护涉及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书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统筹兼顾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趋势。 本书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详细分析开始,探讨了主要的全球和区域条约及相关文书,这些条约和文书旨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航行、海底开发、捕鱼、倾废,以及陆上活动、海洋噪音和气候变化等新因素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本书展示了国际机构如何扩大其职权,以解决除污染外更广泛的比如生态多样性保护之类的海洋环境问题,并促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种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
《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由前沿、五章和结论组成。章介绍自卫权的概念与特征、性质及其渊源,自卫权的历史演进与法律意义。第二章是自卫权行使的实体规范,包括武力攻击、自卫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安理会的作用、集体自卫权以及国家责任。第三章讨论的是自卫权行使的程序规范,如自卫行动的对象、地点、方式及其合法性评价。第四章探讨了自卫权在几个现实新问题中的适用性,这些问题是:预先性自卫,先发制人,武力反恐,计算机网络攻击,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暗杀或定点清除,保护海外国民,防止环境退化,以及第51条的修改。第五章分析了我国自卫权的确立及其内容、有效自卫及其行使、我国和平发展中自卫权行使与该战略的关系、我国行使自卫权的实践以及现行适用自卫权的问题与完善建议。最后结论特别强调我国应该重塑自卫安
《船舶与海洋工程法规》系统地介绍了船舶与海洋工程法定检验与入级检验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全面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船级社、船级社协会、入级检验、法定检验等船舶入级知识,重点介绍了船舶法定检验所涉及的主要国际公约要求:船舶吨位与干舷、船舶分舱与稳性(完整稳性与破损稳性,概率破损稳性);海洋平台干舷、分舱与稳性;船舶与海洋平台防污染;船舶与海洋平台结构防火;船舶与海洋平台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等内容。每部分分别介绍适用范围、基本概念、法规要求及规范应用等。最后介绍了绿色环保方面的新规范要求及对造船业带来的挑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创意媒体( 辑)》是由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主办的影视媒体类社科丛刊,设有创意设计、影视传播、经济、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媒体、广告营销、文化会展等栏目,着力构建现代创意媒体创新发展的学术研究平台,深度探讨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创意经济发展与媒体产业、影视市场、文化传播等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以此促进我国现代创意媒体内容产品和影视媒体产业的发展。
国际组织活动日益频繁,功能日益扩大。在与有关的国家和私人进行交往时,国际组织不得不经常面对自身是否享有司法管辖豁免和如何在国内法院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国际组织豁免问题曾作为“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研究的一部分,停留在国际法委员会的日程上长达30年之久。但1992年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暂时搁置对此问题的编纂工作。近年来不少国际法学者和部分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开始重新考虑并呼吁继续展开和深化对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问题的研究。鉴于此,李赞的《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就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即国际组织在法院是否享有豁免和如何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进行研究。《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主要从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两方面加以论证。合法性即指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法律渊源,正当性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