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成人高等法学教育主干课程教材《国际私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自2000年初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教材质量以适应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广大读者的要求,对初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了该《国际私法》修订版。 《国际私法》修订版吸收了近年来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了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的新发展,更系统、准确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力求做到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此次修订,主要对初版教材做了如下修改:(1)删除了一些过时的内容,增补了一些新的知识;(2)在每章的开始部分设置了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提示读者注意掌握国际私法的重点知识;(3)在每章结尾处设置了 思考题 ,以便读者复习巩固和进一步研究。
不得当利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是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故有“比较法上千变万化的精灵”之雅称。在此背景下,对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等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展开研究,必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书主要从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来探讨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除引言外,全书共计九章,详细地阐述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探索不当得利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以及各国法制在继受此项制度时所作的变革与调整,从而勾勒出不当得利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并厘清其发展规律。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丛书为法学院校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提升法学应试能力而精心设计,共设置16个分册,涵盖*规定的法学专业所有核心课程。图书的体例结构与主流法学核心课程教材相一致,具有考点全面、内容新颖、题量充足、解答详尽、应试性强等特点。随书附赠课程配套法律单行本,方便读者配套使用。 一、配套性强 本书结构上分为十八章,与主流国际法核心课程教材相一致,便于随学随练。 二、内容*新 1 根据*新法律、司法解释及文件等进行全面修订。 2 新增2015年、2016年司考真题和2016年、2017年考研真题,并对陈旧题目进行替换。 三、加工精细 1 重点章节前面设置 基础知识图解 ,归纳每章的知识体系和基本概念,帮助读者梳理知识点并检验学习成果。 2 对重点题目的答案以脚
弱者利益的保护问题是一个覆盖面极广的课题,本书对之论述不可能面面俱到,本书主要从国际私法的本体入手,具体采用历史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及价值分析方法,对国际私法中的弱者进行阐释,论证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正当性,分析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现状,探讨如何用国际私法的特有方法和特有制度来更好地对弱者利益进行保护,并进而设计我国未来国际私法立法保护弱者利益方面的条款。
法律规避作为法律选择过程中的一种制度,也许并不普遍地存在;但作为法律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却是世所共有的。本书聚焦于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现象,依托法律选择的基本理论,考察两大法系国家的实践资料,从产生根源人手,首次提出法律规避只能发生在内外国法律之虚假冲突的条件下的基本命题,以此作为全书的主线,多角度论证和检验,并对既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评论。本书认为,法律规避现象只能发生在“虚假冲突”的情况之下。它的出现不仅是行为人主观意志的结果,和各国的立法、司法实践也不无关系。在考虑相应的对策时,不应仅仅根据它的“非道义性”而简单地予以谴责或者否定,而要结合相关各国的立法政策、行为人的直接动机、规避行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状况,作出客观和准确的分析,谋求公正和有效的处理,避免简单僵硬的手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网络隐私权利保护之国际私法研究》研究课题比较具有现实意义,但作为国际私法研究,其文章并未始终紧扣该角度,时常有部分偏离。另外,篇章结构及语句通顺方面都有较大问题,希望作者进行修改。真要出书的话,建议,对文章进行精简,减少篇幅。另外,并对论述重点进行重新梳理,添加部分内容,使文章更具可读性。
经济全球化了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化,从而使国际劳工标准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中国加入WTO以后,一些国家也开始将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致使该问题越来越多地在中外经贸争端中表现出来。显然,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2006年度的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中指定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劳工标准问题及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的题目。 本书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进行了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其目的在于揭示国际劳工标准具有全球公共物品的特性,而这种全球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机制是谈判。本书重点分析通过双边的和地区的自由贸易谈判的方式来实施劳工标准的问题。 本书对于中国如何应付劳工标准问题、协调与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在该问题上的分歧、对于解决中国如何全面融入国际体系、争取*限度地
21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运动的推进,人类社会已步入以硅、电脑、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国籍作为国际私法连结因素以及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根据,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改革中国国际私法和制定新的国际私法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其中,作为属人法重要的连结因素的国籍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国籍与国家相伴而生,但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籍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物。从狭义上看,国籍专指自然人的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其表明一个人与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某一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但是,国籍的概念早已有所突破,不仅包括自然人的国籍,也包括作为拟制人的法人的国籍,甚至还包括某些法律关系客体的国
“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丛书专为法学院(系)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锤炼法学思维、提升法学应试能力而精心设计,本着“教学结合、寓学于练”的思想来编写。 本套丛书一版以来已一年有余,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收到了很多热心读者的来电来信,其中有对图书提出宝贵意见的,也有对图书答案进行探讨的,但更多是对书的设计及内容的肯定。我们在获得这种好评并略感欣慰的同时,感受更多的却是压力。为了满足读者新的需求,我们对本套丛书进行了再版。在继承版优点的基础上,对原书的内容又进行了深加工和精提炼。
本书是南开大学教务处资助的国际私法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作为改革尝试,与国内其他国际私法教材相比,本书在体系和内容方面都有创新。在体系方面,本书共分绪论、总论、分论和附论四部分。绪论部分从四个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实际案例入手,介绍了十个涉及国际私法全局的问题,旨在使学习者对国际私法有一个总体印象;总论部分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论部分论述了国际私法各个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附论部分借鉴德国权威国际私法学者克格尔的《国际私法》(第九版)的体系,结合我国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区际私法尚不发达的现状,讲述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区际私法。在内容方面,本书重点突出了国际私法的“法律”性质。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规定的内容,重点讲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我国法律法规和
国际条约的数量激增,固然反映了国际法蓬勃发展的事实,但也可能造成条约规则之间越来越多的法律冲突。如何认识和解决这种冲突,对于实现国际法治显然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欣喜的是,条约冲突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将条约冲突问题放在国际法不成体系的背景下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报告。
综观全书,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紧跟前沿,资料新颖。本书所收录的国际私法立法资料,均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制定或修订的立法,为我们把握外国国际私法立法的新近发展提供了方便。例如,德国、奥地利、土耳其、瑞士等国的国际私法分别制定于1896年、1978年、1982年和1987年,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对其国际私法进行了修订甚至多次修订。国勇博士多年来一直密切跟踪外国国际私法立法动态,所翻译的立法资料均为*修订文本,这无疑有助于读者了解和掌握外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动态。 二是精心注解,内容全面。国勇博士不仅精心地翻译了本书所收录的外国国际私法立法资料,而且还根据他所掌握的立法资料对其中法律文献、立法条文等做了较为详细的注解。例如,他在书中对德国《民法典施行法》、奥
本书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06BFX058)。从法律的工具意义和人文主义的维度研究国际私法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是本课题研究的手段创新;提出将直接适用的法、统一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规范相结合从而使国际私法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具有系统性是本课题研究的思维创新;将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作为国际私法的首要基本原则和首要系属公式是本课题研究的观点创新;指出国际私法应拓宽弱势群体的范围和保护弱势群体的领域是本课题的内容创新;制定出全面体现“保护弱势群体”的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建议稿(草案)作为立法部门的参考是本课题研究的立法创新。
本卷的“民商立法评论”栏目主要聚焦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的出台获得了一致好评,展示了我国商事立法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彭真明教授和刘学民先生在“中国大陆公司法发展路径探讨”一文中,向我们传输了一种协调化的公司法律理论。作者从解读公司法律文本着手,分析公司法律的现状,梳理制度与现实的抵牾,得出了大陆公司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法律的协调性不足。同时作者还提出新《公司法》的不足之处需要在后续的理论研究和配套机制构建中不断加以调整,以走上一条逐步协调化的公司法律发展道路。新《公司法》对许多公司法律制度作出了变更与增补,吴京辉博士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在新旧公司法中的对照撰文“公司代表人制度刍议”。文章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系统评析了新《公司法》中的法定代表人制度,认为新《公司法
本书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经济学研究方法以及实证研究方法,对密切联系原则从学说、立法到司法实践进行全方位的探讨。 从历史发展与辩证的视角,运用实然和应然的法哲学原理,分析密切联系原则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背景及哲学思想根源,明确其在国际私法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并指出其局限性。根据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传统领域适用的分析,对理论与实践中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 在分析我国采用密切联系原则现状的基础上,对该原则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理性的思考,指出了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中国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构想。在理论的基础上,作品对中国适用密切联系原则从一般规定,合同、一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及其他领域方面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立法建议。
2011年4月1日,新中国历史上部冲突法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正式生效,这是我国国际私法学界的一件盛事,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该法的生效填补了我国过去国际私法领域的许多立法空白,使我国国际私法的绝大部分领域已经“有法可依”。但由于我国立法者至今没有对我国分散在诸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国际私法规则进行有效整合,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规范呈现出非常分散甚至混乱的状态。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继承法》、《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颁布的诸多司法解释以及个案批复,甚至全国法院系统召开的一些会议纪要中,都有一些重要的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必不可少的国际私法规则。为了方便对这些国际私法规则的查找、适用、学习和研究,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国内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国内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国内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大量的环境侵权事件早已不再拘泥于国界。本书从管辖权、诉讼方式、法律适用等几个方面人手,对跨国环境侵权诉讼所涉及的国际私法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揭示出各国在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差异和共性,并对国际社会就解决跨国环境侵权问题开展国际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尚在进行的努力、遭遇的困境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和展望。本书的目的不仅在于丰富我国有关跨国环境侵权问题的理论研究,还在于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剖析,筛选较为合理的管辖和法律适用规则、诉讼方式等,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完善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