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是当代美国国际私法领域代表性、影响的学术专着。该书博大精深,除国际私法外,还涉及法理学、法哲学、西方法制史等诸多领域。全书正文篇幅为265页,除导论和结语以外,正文内容分为5章。此次2005年新版(特别版)还在导论前面添加了12篇纪念荣格的文章和书评。荣格作为20世纪的美国冲突法学界巨擘,以其对美国冲突法革命进行反思后提出的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法方法称道。在他的《法律选择与多国正义》一书中,他通过回顾和批判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对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实体法方法进行了清楚、翔实、雄辩的论证,即使是跟他持有学术异见的学者,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评价极高。该书在各国冲突法领域的著述中引用率极高,是研究当代美国冲突法的极好材料。
本书是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中核心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并配有答案和详细的解析。 本书是修订四版,作者根据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以及教学、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新变化做了修订和完善,对习题和真题进行了增删。
修订版着重论述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努力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并且围绕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全面反映国际私法领域各国及国际上*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尤其是我国的立场和立法的*发展,力戒脱离实际的空洞论断,使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知晓运用国际私法处理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整个过程及其一般规律,并且正确掌握运用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和技巧,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三者的统一。 修订版着重论述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努力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并且围绕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全面反映国际私法领域各国
《国际私法(第五版)》是根据*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国际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 本书采用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国内国际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共分5编18章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法学研究的成果。在理论创新、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参考。
李双元、欧福永主编的《国际私法教学案例(第2版)》篇幅有所压缩,内容更加简洁,能够更好地适合教学和实践的需要。本书讲述了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实践性”之展开的一个当然的平台。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通过对案例的思考、分析和讨论,就其中的问题作出判断,从而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对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有重要影响。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虽然国际范围内没有形成确定、统一的实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应当考虑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则对仲裁结果的影响。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经确立,但是我国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内涵过于狭窄,司法实践对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的逻辑关系存在模糊认识,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予以完善的地方,同时,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促进以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为平台构建与外国公法合作的机制。
教材是在* 十一五 规划教材和原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 高等学校法学规划教材 基础上修订的。根据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建设规划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于1999年组织编写并审定了由我担任主编的《国际私法》。本教材主要适用于司法部直属的政法院校的法学本科教学,于2001年获得司法部 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及优秀教材 三等奖,于2008年被遴选为国家 十一五 规划教材。承蒙国内同行厚爱,本教材得到国内各高校法学院系的广泛使用。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四十年以来,国际私法已经从象牙塔内的一门学问,逐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中维护国际民商事活动当事人及国家的利益方面,其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无可替代。当今交通工具更为便捷,现代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日新月异,新一轮全球
本书是专门为国际法学本科生而编写的教材。本书的内容涵盖国际私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前五编为总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国际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对于国际私法的整体理论体系作出系统、详细的介绍;第六编“区际私法”介绍了冲突法在民法典中与实体法之间关系的学理阐释。
不得当利制度历史悠久、内容精深,是私法的基本制度之一。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相比,不当得利制度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其在各国法制上的巨大差异,故有“比较法上千变万化的精灵”之雅称。在此背景下,对不当得利的法律冲突等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展开研究,必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书主要从比较法和国际私法的视角,来探讨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除引言外,全书共计九章,详细地阐述了“不当得利”的概念与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并从比较法的角度来探索不当得利制度的源流与发展历史,以及各国法制在继受此项制度时所作的变革与调整,从而勾勒出不当得利制度两千多年来的演化脉络,并厘清其发展规律。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是一都全面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作者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形态,即:引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在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国际法文献和各国相关立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二十年来对外缔约和国内立法的情况,对上述四种国际合作形态的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诠释。《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作者参加过四十余项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并且亲自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囡际合作事务。既注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又注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努力集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第五编汇集了六个典型案例,生
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了近年来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国内学术界对外国*国际私法理论的引进和吸收已经相对成熟;二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通过多年的学术争鸣和交流,业已形成一些新的看法和观点;三是我国已于2010年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自2011年4月1曰起施行;四是我国涉外司法实践提供了大量新的涉外法律适用案例。因此,教材编写要力求反映新观点、新信息、新法规、新案例,使教材内容和使用能够在未来相当时期内具有稳定性。 总体来说,本教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目前国内多数教材都存在“大而全”的现象,有些教材在编写时不仅作为本科生学习材料,而且还针对研究生。这样编写的教材虽然内容丰富,但没有考虑授课时数的限制,也没有考虑到没有接触过国际私法知识的本科生的接受能力。因此,本教
本书是一都全面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作者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形态,即:引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在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国际法文献和各国相关立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二十年来对外缔约和国内立法的情况,对上述四种国际合作形态的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诠释。本书作者参加过四十余项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并且亲自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囡际合作事务。全书的撰写既注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又注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努力集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本书第五编汇集了六个典型案例,生动地介绍了我国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和取证活动以及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的具体
困则思变。对法律适用结果无力关照,解决民商法律冲突时又产生了冲突规范之间的次生冲突,判决因为被拒绝承认和执行而成为一纸空文,这些都使国际私法对国际民商关系的调整捉襟见肘,国际私法走人山重水复的困境。处此境地,各国国际私法都在寻求或接受着国际私法的新出路。源于英美法系的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新思路、新方法一经产生和形成,便迅速为其他国家关注。经过重新认识和改善,各国都将自己的国际私法发展出了一番新意。 本书选取了若干国际私法新发展的表现,试图展示国际私法新发展的细致和广阔。
《网络隐私权利保护之国际私法研究》研究课题比较具有现实意义,但作为国际私法研究,其文章并未始终紧扣该角度,时常有部分偏离。另外,篇章结构及语句通顺方面都有较大问题,希望作者进行修改。真要出书的话,建议,对文章进行精简,减少篇幅。另外,并对论述重点进行重新梳理,添加部分内容,使文章更具可读性。
本书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年刊。本刊设有论文、评论、国际法律适用、区际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参加海牙公约可行性研究、比较法研究、案例研究、信息与资料、译文、博士论文摘要选登、书评等栏目。本刊收录了黄进、杜焕芳等专家学者25篇论著。
《私法研究》第九卷如期跟大家见面了,虽然在时间上有点靠后,但仍在“一年两期”的承诺范围内,而要做到这一点还确实不容易,个中甘苦只有编辑才能知道。本卷一共推出了16篇文章。 冯·巴尔教授是德国当代著名的民法学家,其《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已为中国学者所熟知。“非财产损害赔偿也能对法人适用吗?”一文是作者专为本刊撰写的新作,为此本刊专设“本刊专稿”栏目。作者在文中提出了非财产损害不取决于感觉和灵魂,而是取决于自身存在的观点,对于我们思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基础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读后令人耳目一新。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中国民法学者的任务也自然地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对法律条文的正确解释是其适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尝试着对侵权行为法研究路径的转变,本卷专门
21世纪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运动的推进,人类社会已步入以硅、电脑、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时代。国籍作为国际私法连结因素以及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根据,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改革中国国际私法和制定新的国际私法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其中,作为属人法重要的连结因素的国籍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国籍与国家相伴而生,但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籍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物。从狭义上看,国籍专指自然人的国籍,是指自然人属于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其表明一个人与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某一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但是,国籍的概念早已有所突破,不仅包括自然人的国籍,也包括作为拟制人的法人的国籍,甚至还包括某些法律关系客体的国
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运输资源。随着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业的不断发展,海事领域的法律冲突不断发生,从而产生了法律适用问题。而适用何国(地区)的法律,需要遵循一定的冲突法规则。国际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特殊性使得涉外海事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使其对于海事冲突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在研究海事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作者在探讨海事法律冲突的同时,将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与海事法律冲突的特性结合起来,探寻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此外,通过问题与思考、推荐案例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试题等板块,将海事国际私法理论与海事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帮助读者进一步消化理解海事冲突法的内涵。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海事冲突法对于构
全书共18章,结合案例剖析了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基本制度包括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包括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查明,区际冲突、时际冲突、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与住所,等等;揭示了国际私法的主体和核心的特征,展现涉及自然人或法人的行为能力、物权、知识产权、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等领域法律适用的方式方法;阐述了国际私法程序性法则即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的运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