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针对《世界银行自然人破产问题处理报告》的翻译作品,全书由前言、章 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破产体制的核心法律属性 、第三章 总结和结论 四部分组成。全书分别就自然人破产的方法论、自然人破产的术语、自然人破产的基础、对抗因素、制度框架、债权人的参与、免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英美法案例精选丛书: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共选编了59个由国际法院、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际、国外司法机构、行政执法机构裁决的国际金融法令与真实案例。为便于对国际金融法律知识的系统了解与掌握,《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在尽量保持这些案例原貌的同时,结合国际金融法知识体系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的删节。《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篇介绍国际借贷与担保法律知识;第二篇是关于国际银行业务及其监管的内容;第三篇是关于国际证券业务监管。
由朱秋沅编写的《国际海关法研究》将国际海关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新领域,系统地分析了国际海关法从产生到迅速发展的缘由,探讨了国际海关法的基础理论,揭示了21世纪国际海关法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国际海关法研究》以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作为论述的切入点,以国际海关条约与国际海关软法为两个主要论述类别,描绘了当前国际海关法发展的鸟瞰式全景图。《国际海关法研究》共分为五章。 章对国际海关法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的讨论,也构成本书以后论述的理论基础和逻辑出发点。第二章在对世界海关组织本身的发展与组织结构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提炼了世界海关组织体系下的国际海关条约与软法的发展现状与焦点内容。第三章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海关制度及其*发展进行的归纳,本章创新点尤其表现在:
本书考察了体现于众多税收条约和法的连贯一致的国际税收体系,以及其作为国际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路径,无论是基于条约还是基于惯例。其实践性内涵还在于:各国不能任意它们喜欢的国际税收规则,而只能在国际税收体系的背景下运作。当国际法随时间的迁移发生变化时,这个体系也会同样发生变化。因此,单边行动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也会受到限制,各国通常都不愿采取违反这个体系基本准则的单边行动。本书阐释了国际税收体系的结构,也详尽分析了美国税法如何体现其根本准则。
本书以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为研究对象,对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构成、目标、原则以及内容、特点、发展趋势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在对欧盟新能源法律政策体系总体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欧盟对能源次级立法的划分,从四个方面分别探讨了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核能法律政策、节能与能效法律政策以及新能源参与能源市场竞争的有关法律政策,并分析有关立法的特点与不足。评析欧盟的*立法和提案。通过深入研究欧盟的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分析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不足,借鉴欧盟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改进中国有关法律政策的建议。
本书是一本具有创新性的金融学教材,尝试从国际信贷管理学角度介绍相关理论、技术、操作流程和法律问题分析,力图使教材内容接近信贷管理的要求,反映国际信贷中的创新理论业务和技术以及法律实践。本书以培养现代高素质、综合型、应用型、能创新的金融人才作为探索的目标之一,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 本书是一本原理与实务并重的实用教材,其内容全面翔实,用一些实例说明国际金融市场上近年来推出的金融创新如何运用于国际信贷业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使本书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使用者系统地学习和掌握。
本论丛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际贸易法专业学术论作的丛辑。它面向全国,收录了国内知名学者、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理论与实务性著述,研究范围覆盖国际贸易法的各个领域。
本书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一篇重要著作,作者历经数年创作而成。在书中,作者引用了大量、翔实的手资料,结合出国留学经历以及在人民法院的工作经历,将国际私法基本理论与国际民商事诉讼审判经验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本书以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为中心,在介绍外国关于国际民商事和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以后,作者以中国为依托,提出了本国自己的国际民商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管辖权制度和间接管辖权制度。
《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一书属于 一带一路 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系列丛书四大篇章之 涉外投资贸易篇 ,主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过程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揭示了各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系统地作了实务指引,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包括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概述、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的其他形式、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外商投资争议解决等,并附有两个附录。
在对印度的外资准入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印度外资准入制度研究——兼论外资法的建构》后从我国的制度出发,对比了中印两国外资准人制度的不同,并指出了我国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较为明确和稳定,要明显优于印度,这也是我国能比印度更多地吸引外资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印度学者经常提及的印侨对印度的投资远不如华侨对中国的投资,几乎不是导致中印吸引外资差异的原因。在进行中印比较的研究之后,本书还从中印合作的角度,总结了印度对我国企业的一些歧视性立法和做法,并为我国企业和我国政府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本书由王宏军著。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活动地超出一国的政治和地理边界,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金融活动的全球化对现有国家自上而下的单向垂直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客观上要求对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进行相应的回应性改革,实现监管模式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与此同时,国际法理论也正经历着深刻的结构性变革,私人在国际法中的主体性身份日益得到重视。在国际金融法领域,私人的作用尤其明显,持续创新的国际金融活动以及高度复杂的金融交易结构使国家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面临着监管成本过高、监管滞后甚至形同虚设的窘境,从而为专业性中介机构参与创制金融规则、实现金融治理全球化提供了丰富的发展空间。专业性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国际金融法的法律结构,同时也要求国家对专业性中介机构的
作者从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入手,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利弊;着重研究了自2007年以来肇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与演进、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以及中国金融安全法律保障制度状况,重点阐述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的金融法治建设情况;结合国际、国内应对金融危机已有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进一步应对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适应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中国金融安全的政策法律及监管建议。
提单实践中遭遇难以逾越的田境——无单放货。本书从我国各法院审理的153个无单放货案件判决出发,就无单放赞所涉理论与实务问题,从不同视角进行法律透析,指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不能将非运输领蛾所具有的提单属性适用于海运环节,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法定的提单关系,承运人无单放货应对提单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在记名提单项下,仍具备提单的提货凭证的功能,应坚持记名提单凭单放货。同时,在航运实践所出现的提贷保函.应承认其相对有效性,并区分导致保函无效的不同原因,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提单持有人是无单放货诉权主体,以占有提单和合法受让提单来识别提单持有人身份。承运人在无单放货案件中存在诸多抗辩事由,应依法合理剖析承运人责任例外情形,且认真对待和处理无单放货的追偿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我国如何适用已加入的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公约,是否有必要加入其他油污损害赔偿公约?如何制订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书填补了国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系统深入理论研究的空白,在研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构想。
《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致力于深刻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致力于深刻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探索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性和原创性理论、围绕国家现代化发展展开学术研讨,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深入研究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
《国际经济法》是专为财经类专业教学编写的系列重点学科主干课程教材之一。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它力求在有限篇幅内,较全面地阐述国际经济法这一相对新兴学科的基本内容。它是由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研究的中青年教师鼎力合作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各位作者各自的学术专长以及近年来国内外该领域的*发展。它适用于全日制高等法学和财经类专业教学,也可作为这些专业自考本科和专科教学或自学用书。 本教材分六章,系统深人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核心问题。章总论部分讨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体系、渊源、主体以及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论述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法以及国际贸易管制法。第三章介绍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贸易与环境,这是当今国济性经济组织和国家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贸易措施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这类措施经常使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外贸出口受阴,如何对这类在我国被泛为称为“绿色壁垒”的贸易措施,以及怎样能够更好地运用在关这类措施的国际规则,不能不说是很多政府和企业所需要了解并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书从国际贸易规则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之间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影响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的国际贸易规则,讨论了修改规则以实现贸易和环境双赢的可能和途径,这些分析、讨论,均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及其裁决的相关案列为基础,同时考虑了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希望能够为我们理解“绿色壁垒”和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一些理论方面的参考。
本书以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为主题展开研究,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中国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实施状况的观察和剖析,探讨中国海事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在什么情形下对海事货物索赔争议行使管辖权具有合理依据且是正当的。同时,本书结合新的运输法公约《2008年鹿特丹规则》第14章管辖权的规定,指出协调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冲突以及消除择地诉讼的*选择,是实现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国际统一。
《国际商法》是作者对近几年来在浙江大学讲授国际商法课程的讲义所作的一个编辑。因此,在语言的组织上,《国际商法》力求通俗易懂(部分内容的表述甚至倾向于口语化);在原理的解释上,则力求结合案例予以分析(全书共涉及案例资料达127个)。 《国际商法》对各个章节的编排体例,也遵循授课的习惯,由浅入深,按照一个商事交易完成的顺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商事主体——合同——买卖——产品责任——代理——运输——运输保险——支付——仲裁为主线。贯穿《国际商法》的思路是:有了主体才会有商事交易,故先介绍商事主体;商事主体要达成一项商事交易,则必然涉及合同及买卖规则,故接着介绍商事合同及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买卖所涉及的产品会产生产品责任,故再介绍产品责任的相关法律;然后介绍代理——现代商事交易中不可